救護車管理制度

2021-06-09 16:35:13 字數 2895 閱讀 8877

1.救護車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並隨時處於應急狀態。值班司機接到急救指

令後_分鐘內必須出車。

2.使用救護車時值班**必須詳細登記出車時間、事由、人員等。

3.各單位救護車的數量、車牌號和車載通訊裝置必須報市急救中心指揮排程室(**「__

_」)登記,以備檢查和調配。

4.各單位救護車只作醫療救護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5.救護車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報告本單位醫務科和急救中心指揮排程室,同時應盡快排

除故障。

6.救護車每行駛____公里必須進行一級保養(間隔保養),並按規定進行年審、二級保養

和車輛的報廢。

7.各醫院必須服從急救醫療中心指揮排程室的排程,不得以車況為藉口拒絕出車。

8.救護車上必須攜帶必要的搶救裝置(詳見附件_和_)。

9.救護車離開本單位執行任務,須報本單位醫務科同意並上報急救醫療中心指揮排程室,

以便指揮中心隨時掌握全市救護車動向。

10.救護車出動執行___急救任務返回單位時,須向急救中心指揮排程室報告。

11.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按規定使用警報器和任務燈。

用車管理制度

為加強安徽安兆工程技術諮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安兆中心)用車管理,做到有利工作、節約開支、促進廉潔、保證安全、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制度

1、安兆中心的辦公用車由綜合部管理。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一由綜合部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2、車輛保險應選擇信譽度高、理賠速度快的公司。

3、車輛使用應分清輕重緩急,原則上以使用安兆中心自有車輛為主。

4、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綜合部負責人核准後方可調派。

二、司機管理規定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

2、應愛惜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4、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5、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應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得在不准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確保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6、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7、原則上不允許夜間行車,如需夜間行車應以安全為最大目標。

8、司機駕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行車,不准開疲勞車,不准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嚴禁酒後駕車。

9、 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0、原則上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准吸菸。中心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中心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機開車時應當集中精力,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文明。13、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中心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綜合部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綜合部報到。

對綜合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做到隨叫隨到。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綜合部負責人,並說明原因。

13、下班後,司機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不准私自用車。

14、司機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15、司機應當保持通訊工具二十四小時暢通。

16、車輛如在外出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生,司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通知中心綜合部。

17、按專案負責人的要求,統一調配開評標期間的車輛資源,確保開評標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租車

1、中心自有車輛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時,可以租車。租車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綜合部應當選擇**優、服務好、能保證行車安全的企業租車。

2、綜合部應當及時統計所租車輛型號、里程、單價,做好結算和會計核算工作。

3、開評標期間,專案負責人應根據招標人的車輛資源情況,確定是否租用車輛,並將結果報給綜合部。

四、本規定從2023年1月1日執行。未盡事宜由安兆中心負責解釋。

救護車駕駛員值班制度

1目的:規範救護車駕駛員行為。

2適用範圍:專案部救護車駕駛員。

3名詞術語解釋:無

4責任:保證出現意外事故用車安全、及時。

5管理規定:

5.1綜合管理部設專職救護車駕駛員一人,救護車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救護車駕駛員在值班室隨時待命,嚴禁無故擅離職守,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因脫崗而推遲出車時間,扣除當月獎金;延誤搶救時間的,責令下崗;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5.2每天早上8點,駕駛員必須對救護車進行例行檢查,重點檢查發動機工作狀況、制動、轉向、燈光,檢查後要認真填寫《車況檢查記錄表》。要每三天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確保車況良好。

綜合管理部安排專人進行工作監督檢查。對因檢查、保養不到位,致使救護車在關健時刻發生故障而延誤工作的,按第一條有關規定辦理。

5.3駕駛員值班期間嚴禁飲酒,違者罰款100元/次。對於因飲酒而延誤工作的,按第一條有關規定辦理。

5.4駕駛員值班實行掛牌制,值班時間必須將寫有自己姓名的標牌懸掛於值班室明顯處。因故短時間離開值班室,應口頭委託其它駕駛員臨時值班;因休假或其它原因離開現場必須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准。

5.5專職救護車駕駛員休假期間,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批准書面委託其它駕駛員值班。以上條款同樣適用於受委託駕駛員。

6相關**:

6.1《車況檢查記錄表》

車況檢查記錄表

檢查專案檢查情況記錄

發動機制動

轉向燈光

駕駛員確認是否具備使用條件是否

駕駛員簽字: 年月日

監督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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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使用救護車一律按標準交費,一般情況先收費後出車。如情況緊急或通過 呼救者,可先出車,出車費由司機負責督促患者補交。三 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診 檢查或請外院醫生會診 手術者,均按上述收費標準,交納出車費。四 每月末由救護車司機將每次派車單和收費單據校對後交財務科審查收支情況,按醫院出車補助標準,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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