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管理制度

2021-06-09 12:32:47 字數 4919 閱讀 7072

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為了全面提高小型電器的管理水平,保證井下電氣統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執行帳卡管理

建立本隊小型電器的明細臺帳和數量臺帳,對於正確及時掌握裝置的數量和動態,加強裝置的科學管理,以及用好管好修好小型電器,具有重要意義。

2.執行圖牌闆管理

通過小型電器牌闆管理,不僅能掌握各種小型電器的使用情況,而且可以掌握待修完好備用可供平衡的數量,還可嚴格控制各種小型電器的消耗量。

3.嚴格執行包機責任制

只有嚴格執行包機責任制,才能使台臺小型裝置有人管,責任到人,責任明確,是現場管理的基礎。

4.嚴格執行《煤礦礦井機電裝置完好標準》中有關小型電器的各種規定。

執行本條規定是小型電器現場管理的具體內容,而且也是全面提高小型電器的管理水平,降低裝置壽命週期費用,達到安全,經濟,合理執行的有效途徑。

電纜管理制度

1、電纜的吊掛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吊掛間距不大於3m,所有電纜必須上電纜鉤,嚴禁用鐵線吊掛電纜。

2、每更換一次電纜,要注意相序連線,要檢查電機旋轉方向是否正確。

3、盤放電纜應成「8」字形,各類電纜應有足夠的彎曲半徑。

4、所有移動電纜或待收電纜必須盤放整齊嚴禁在電纜盤旋處放金屬部件,以防損傷電纜造成漏電。

5、電纜護套損傷時,應按部頒標準進行硫化熱補或同等效應的冷補。

6、各種電纜連線盒、聯結器的高度應略高於電纜懸掛高度,以防電纜上的水滴沿電纜滲入。

7、各種電纜只能在規定的電壓等級下使用,嚴禁超過安全載流量。

8、定期進行各類裝置電纜的絕緣測定,對絕緣值低於安全值以下的電纜應檢查、處理需要更換時必須寫書面報告、經總工批准後執行。

9、拆除移動電纜時,電纜插銷應妥善保管不得砸碰,不得放在水中浸泡,不用的電纜插銷、座應加封堵。

電纜管理制度的補充規定

為了加強在用電纜的管理,對周轉電纜做到及時檢修、入庫,在原有《電纜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1、各單位機電副隊長是全隊機電管理的主要責任者,負責全隊電纜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

2、各單位領用的電纜要建立健全管理臺帳、35mm2及以上電纜要進行編號管理,做到帳、物一致,要及時根據本單位裝置實際在用情況繪製電纜布置圖,並將以上內容全部錄入在各單位的微機中,以便查閱和管理。

3、各單位的電纜臺帳由機電副隊長每季度與礦生產技術辦總台帳核對一次,對於盤虧電纜經進一步核查,仍沒有結果的,使用單位要按該電纜原值照價賠償,並追究該隊機電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4、電纜的領用:各使用單位在領料單上必須填寫清楚電纜的規格型號、安裝地點、使用期限、所需數量,在領用單上先有本單位機電副隊長的簽字,再由礦生產技術辦簽批後,方可領用。確因生產所急,與礦生產技術辦管理負責人口頭聯絡領用的裝置,在領用後兩天內必須補辦裝置領用簽批手續,否則,每次處罰領用該裝置單位的機電副隊長50元。

5、電纜的**: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到**站(必須是**站指定的地點),**率必須達到100%。電纜**交到**站的同時,必須搖測**電纜的絕緣阻值,當天報知礦材料組,夜間**的電纜,第二天補辦,否則每次罰單位機電副隊長50元。

6、**到**站的當天,電纜的兩頭,由原使用單位負責用絕緣膠帶包好電纜芯線,外面再用塑料布或尼龍袋包好,達到防水防損壞的目的。凡使用單位未做到的,由**站保管負責做好,同時,處罰使用單位機電副隊長50元。

7、**站負責分類盤放整齊,並掛牌管理,掛牌內容包括:電纜型號、長度、**時間、**單位。

8、**站、礦材料組每週應將所**的電纜規格型號、數量報生產辦機電組。機電組根據情況進行耐壓測定及檢修工作。

停送電制度

1、首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停送電要求。

2、執行礦和供電通訊處有關停送電要求。

3、停送高壓電必須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停送電前應保證所需操作的開關是否與停電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斷路器後,5、才能切斷隔離開關,合閘時,操作程式相反。嚴禁帶負荷操作隔離開關。

6、停電後應與電源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誤後,再進行導體對地完成放電(在瓦斯可能積聚之處必須進行檢查,瓦斯濃度在百分之一以下時才準放電),裝有接地裝置的裝置,停電後必須將相應的開關手柄打到「接地」位置。

7、停電後必須掛「有人工作,不得送電」的指示牌,病假鎖或專人看守制度,非執行該工作人員,不得摘牌送電。

8、送電前必須檢查撤除導體放電接地裝置,無誤後方可送電。

電氣試驗制度

1、電氣試驗必須嚴格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程》的規定,根據不同的試驗內容,制定明確的試驗規劃,劃分準確的試驗範圍,制定詳細的試驗計畫。

2、所有應做試驗的專案,即高壓線路、電纜、開關、電器整定、絕緣油、絕緣器具的耐壓、避雷器打壓、接地電阻測試、檢修後的電機、電器、電纜、低壓開關過流刻度的校驗、無壓釋放、電表的校驗,根據不同的精度要求,確定試驗單位,編制試驗週期,按時進行試驗。

3、各項電氣試驗均要做好詳細的試驗記錄,對試驗合格的電氣,應出具試驗合格證,並加鉛封。試驗記錄與試驗合格證應由礦機電科存檔。

4、經試驗不合格的電氣裝置,其表計及絕緣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5、井下電氣試驗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保安措施。

6、對於較複雜的電氣試驗要編制試驗規程,並繪製電氣試驗原理圖。

7、對於檢漏繼電器、煤電鑽綜合保護、照明綜合保護等的試驗,實行安裝時的綜合試驗與日試驗制,即每天由值班人員進行一次效能試驗。檢漏繼電器每月進行一次遠方試驗,所有試驗均應做好記錄。

裝置潤滑制度

1、認真執行裝置潤滑「五定」和「油料二級過濾」的規定。

2、要制定年度裝置清洗換油計畫表,計畫盡量同大、中、小修計畫結合起來,並嚴格執行。

3、經常檢查裝置油器的油位,使油器內的油保持在規定的油位,按裝置換油計畫在有操作工、維修工的配合下,對裝置進行清洗換油。

4、潤滑鉗工嚴格按潤滑圖表定期檢查裝置的潤滑狀況和油箱的潔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潤滑記錄。

5、新裝置在試車加油前,必須將內部防鏽油徹底清洗乾淨,第一次清洗換油應在使用三個月之內進行,第二次清洗換油按裝置換油週期進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為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對發生的事故必須及時進行認真的分析追查,以便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杜絕或減少同類事故發生。同時也為了在分析調查事故中讓我們做到有章可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對於造成裝置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下以及造成裝置停運影響生產一小時以下的小型機電事故,隊內負責組織追查,將處理結果報礦領導。

2、對於造成裝置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上以及造成裝置停運影響生產一小時以上的重大機電事故,應報礦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追查。

3、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報礦有關單位進行追查。

4、堅持一事一分析的制度,做到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事故發生後,跟班隊領導在班後及時組織事故有關人員到會議室,在礦有關單位參與下,由值班領導主持事故調查,當班班長負責事故記錄。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經過,事故發生後是否採取了積極的措施等情況進行了調查和了解後做出處理意見,並制定相應預防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5、事故發生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共同分析處理。在事故分析調查過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隱瞞事故真實情況,一旦發現有隱瞞事故真相者,待事故調查清楚後,加倍處罰責任人。

6、建立事故追查記錄,對事故的分析情況,事故起因、經過、採取的相應措施、處理意見及參加分析的人員等要做詳細記錄,組織工人學習典型事故案例,共同吸取事故教訓。

7、對大小事故的追查分析要做到「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發生的原因找不出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頂捕處預防詞類事故的;對事故責任者沒提出處理意見和事故責任者及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8、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應按下列標準執行:

9、損壞裝置、材料、配件**小於100元的(含100元),事故責任者按原價賠償。

10、損壞裝置、材料、配件**在100~1000元的(含1000元),罰事故責任者100元。

11、損壞裝置、材料、配件**在1000~5000元的(含5000元),按10%比例處罰事故責任者。

12、損壞裝置、材料、配件**在5000元以上的,罰事故責任者500~1000元。

如事故原因是由於隊長或班長違章指揮造成,追究跟班隊長及班長責任,並按1~4條的標準處罰。

13、因檢修不到位造成事故,對檢修工同樣按1~4條標準處罰,

14、對於礦裡已做出處理的事故,執行礦處罰決定,隊內不再另做處罰。

15、值班領導未及時組織事故追查,扣當天所得分。

現場交**制度

1、凡是有崗位的幹部和職工,必需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崗位,在**人未到達崗位之前,**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時必需做到跟班隊幹部之間**,班長和班長之間**,工種與工種之間**。

3、**時,**人員必須將工程質量、裝置執行狀況、遇到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配件及材料消耗情況和**後必須注意的問題交代清楚,**人員對本班內能夠處理的問題必須在**前解決,否則**人有權不接。**雙方應做到「三不交接」即文明生產不合格不交接,故障不排除不交接,問題不交代清楚不交接。

4、凡能通過試運轉交接的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驗收對於在交**過程中發生的影響生產的問題,交接雙方必須予以處理。

5、**人員必須在**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按照裝置與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對裝置與工程質量進行認真細緻的檢查。**者對自己盲目驗收而**後發生的問題要負全部責任。

6、**人員公升井後,將上一班驗收交接情況如實詳細的寫在驗收單上。

7、所有進行交**得人員均要嚴格執行現場交**制度,不得找任何藉口破壞制度的實施執行。如果**人員有意隱瞞事實,或者**人員故意刁難不按驗收標準驗收,不遵守交**制度,發現後將嚴格處罰。停產看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制度,實行手拉手交接,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罰款200元。

如班前會安排的生產任務已經完成,徵得隊長或書記的同意後,方能離開工作面。**後,割第一刀煤的過程中發現上班未交代的遺留問題(如推斷啞鈴銷子),需及時向跟班領導匯報。並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況,以備進行事故追查。

對於一刀煤之後發生的問題由本班人員負責。

材料、配件、工器具及其費用消耗管理制度

材料、配件消耗作為機電車間費用消耗最主要的一部分,從其領取、發放到使用情況,都必須做明確詳細的記錄,以做到制度化、規範化,為今後制定齊全、可靠的材料、配件消耗計畫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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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電氣管理必須達到礦質量標準化要求,杜絕失爆 失保,杜絕重大及以上電氣責任事故。一 機電部電管組負責對全礦井上 下防爆電氣裝置進行防爆檢查等電氣管理工作,具有 用電審批權 電纜審批權 現場檢查權 電氣事故追查權 停止威脅安全的用電權 電氣裝置失爆失保鑑定權。二 井下所有掘進工作面的局扇及其供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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