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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12:54:45 字數 2985 閱讀 1617

產品質量檢驗制度

2008-08-08發布2008-08-18實施

目錄一、 質量管理部工作職責

二、 成品質量分析管理制度

三、 原料質量管理制度

四、 原料、成品留樣制度

五、 檢驗用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質量管理部工作職責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質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本公司質檢人員應樹立「產品質量是企業生命」的信念,堅決執行國家有關法規,自覺維護企業產品的名牌榮譽,嚴格把好質量關,用本企業的優質產品來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1. 認真貫徹國家、本市有關部門的質量法規,執行公司有關產品的質量指標與規定。

2. 根據成品質量標準、原輔材料標準、中間品標準,負責對公司的成品、原輔材料、中間品的質量檢驗工作,簽發入庫及出廠報告單及合格證。

3. 負責制訂質量管理制度,健全產品測試方法和分析儀器裝置的保養檢查制度,並督促有關部門共同執行。

4. 參與制定公司成品、原輔材料、中間品的質量標準及內控標準和檢驗操作規程。

5. 收集國內外同類產品的質量資料和檢驗技術資料,不斷提高測試手段,改進檢驗方法。

6. 完成總經理室交辦的各項任務。

成品質量分析管理制度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在公司以「質量-效率」為目標的工作中,必須健全成品質量分析管理制度。

1. 質檢人員根據生產班組的生產任務單和產品標準,按成品抽樣標準規定的取樣方法到現場取樣。

2. 所採樣品應具有代表性,成品做到每批取樣,並按規定留樣。

3. 成品的包裝容器上必須註明品名、批號、重量。分裝的產品,

4. 質檢人員必須按成品標準,逐項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應及時開具成品檢驗合格單,並由質檢主管簽署。

5. 各生產小組憑檢驗合格單辦理成品入庫手續;倉庫憑檢驗合格單和出廠產品審定表收貨。未經檢驗的成品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6. 成品若經檢驗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即為不合格品,不得入庫或出廠。

7. 根據成品的類別,一般應在1~3天內檢驗完畢,並開具檢驗報告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完成檢驗專案,檢驗員必須及時與送樣部門聯絡說明情況。

8. 如需將產品由大的包裝單位分裝成小包裝單位;或將不同批次的產品混料,即使原來各批檢驗都合格,分裝或混料後都需重新檢驗,並重新開具檢驗報告單。若檢驗後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即為不合格品,不得入庫;如已在倉庫裡的,應立即退回車間,作不合格品處理。

9. 成品倉庫管理人員按成品檢驗合格單和出廠產品審定表對品名、數量、批號和包裝質量進行全面核對後才能收貨 ;收貨後認真檢查中外觀質量專案並由倉儲主管簽署。在產品銷售出廠之前,倉儲主管再次核對產品的品名、數量、批號和包裝質量等。

發貨應做到先進先出,將發往單位、品名、批號、數量和發出日期等進行登記,以備查考。

10. 不合格的成品必須按質量管理部指令重新加工處理,經檢驗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11. 每批成品都須做好分析原始記錄、台賬,以備考查。

原料質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質量的好壞對成品的質量起著重要的,有時甚至是決定的作用,而且對企業的經濟效益也有著致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必須本著對企業認真負責的態度,嚴把原料質量驗收關,為此我們必須做到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 凡進廠原料均應按照生產產品的工藝要求,提出相應的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質量標準由質量管理部制定或修訂。

2. **部門應按照質量標準採購原料,並向供貨單位索取檢驗報告單或合格證以備查。

3. 原料及包裝材料進廠,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來料情況驗收,編制批號登記入帳,按品種堆放整齊,然後按送驗單上的專案,及時逐項地填寫品名、數量、編制的批號及供貨單位、日期等,並通知質檢人員取樣分析。倉庫管理人員應配合檢驗人員根據送驗單所列原料進行取樣分析,並作好標記。

4. 檢驗人員根據原料標準、包裝材料標準,對這些物資取樣、檢驗並留樣。抽樣數量為每批如≤3桶應每桶取樣,如每批大於3桶而小於100桶按 n +1的比例取樣;如超過300桶,按n/2+1的比例取樣分析。

取樣應注意有代表性。

5. 一般原材料應在1~3天內檢驗完畢,並做好原始記錄,及時開具檢驗報告單,將檢驗結果通知倉庫,辦理相應的手續。

6. 如經檢驗不合格的原料,必須在檢驗單上註明原因,有倉庫管理人員通知**部門退貨,凡未經檢驗的原料不得投入生產。

7. 生產班組領用原料時除複核檢驗單外,還應在投料前進行簡易的感觀檢驗,如:色狀、澄清度、氣味等;如發現問題立即通知倉庫和檢驗部門,有檢驗部門抽樣複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可拒絕領用。

8. 原料倉庫對長時間存放的各種原料,如貯存時間如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若要投產必須提請質檢部門按原料標準重新取樣複驗,複驗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9. 原則上不合格原料不得直接投入生產。如有特殊原因急需使用的,應由**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理由,經有關部門研究討論,認為有必要的;並在投產前採取相應的工藝措施,報請公司有關領導,經批准後方可投入生產。

原料、成品的留樣制度

1. 質檢人員根據企業的產品質量標準、原料標準對企業的產品、主要原材料及時進行質檢,同時必須按批留樣。

2. 留樣瓶上必須標明品名、批號、日期、所代表的產品或原材料數量和規格。

3. 留樣樣品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避光處,儲存時應分類存放,避免雜氣汙染。

4. 留樣樣品的數量必須滿足能進行三次複驗的數量的需要。

5. 留樣期限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成品留樣期限:1。已銷售的成品,按產品的保質期執行;

b)、未銷售的成品,留樣至該批成品在技術部或銷售公司作出明確的處理結論時為止。

6.原料留樣期限:自檢驗之日起,至該原料生產的第一批成品出來合格為止。

檢驗用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質量檢驗的準確性,保證產品質量。質檢用儀器裝置必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定或自檢,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儀器的正常運轉,為檢驗資料的準確提供保障。為此制定下列制度:

1. 分析天平應放在平穩、牢固的平台上。放置天平的室內應乾燥、清潔、明亮、溫度波動不大。平時應經常保持天平和桌面的清潔。

2. 天平和比重儀、ph計、阿貝折光儀每年請專業部門檢定,並貼上合格證。如發現儀器損壞或使用不正常,應立即停止使用,送有關部門修理。

3. 校正後的儀器必須貼上合格證並註明有效日期,在有效日期到期前及時送檢。

5.檢驗使用的玻璃量器上必須具有標誌。

產品質量檢驗制度

q 03 gl 09 編制 審批 實施日期 2009年9月10日 1.總則 為保證產品質量與售後服務能否滿足顧客使用為目的,維護我公司信譽,特制定本制度。2 管理職能 2.1 生產部對全廠工作質量及各工序的完工件的質量進行檢驗,檢驗時應嚴格貫徹上級有關產品質量的各項規章制度。2.2 生產部在各車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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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裝置管理制度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裝置的登記,建立裝置一覽表,歸檔管理。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畫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裝置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送檢或校檢。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裝置的監督工作,確保使用的檢測裝置在合格的有效期內。4.操作人員對檢測裝置應愛護使用,進行維護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