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規範本會會員(代表)大會工作,根據《泗洪縣青陽鎮商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會由會員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條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業務範圍和工作職能;
(二)選舉或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審議常務理事會對會員入(退)會的提議;
(五)對商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常務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五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常務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知必須列明會議議題。
第六條會員大會出席會員必須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其決議須經全體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凡是有選舉事項的大會,會前必須對會員代表資格進行審核,確認選舉合法有效性。
第七條會員代表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制定會議紀要,並由常務副會長或會長簽名確認,會後向全體會員公告。
第八條本制度經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由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為全面落實工會法,保障會員依法行使權利,根據 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會員代表 第一條工會會員 代表 大會代表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為中國工會會員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在教學 科研 管理 服務工作中起骨幹作用,有一定的議事能力 熱心為會員群眾說話辦事,在會員...
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暫行 一 會員代表 第一條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為中國工會會員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在工作中起骨幹作用,有一定的議事能力 熱心為會員群眾說話辦事,在會員群眾中有一定的威信。第一條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按會員人數確定 會員50 99人的,代表為會員的30 25 會員100 500人的,...
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會的會員代表大會,是本單位工會的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要定期聽取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和決定本單位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對工會委員會的工作進行評議和監督。第二條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與會員代表大會的屆期相同,即為3或5年,會員人數在20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