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規範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執行機制,強化其作用,進一步推進社群民主自治,實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盛世路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制度試行辦法。
二、社群成員代表大會是在社群黨組織領導下,代表社群成員行使民主權的決策、監督組織,並依法對社群事務和社群居委會工作進行民主協商、民主決策。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對社群重大事務具有立制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三、社群成員代表大會應堅持以下原則:
1、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原則。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原則。
3、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四、社群成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社群居民和社群單位推選產生,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在社群黨組織領導下開展民主推選代表工作。
五、社群成員代表大會職責如下:
1、討論並決定涉及全體社群成員利益的重大事務。
2、制定和修改居民公約和居民自治章程,監督居民公約
和居民自治章程的執行。
3、聽取並審議社群居委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情況,民主評議並監督社群居委會及其成員工作。
4、討論並決定社群建設規劃、社群居委會年度工作計畫及實施專案。
5、依法選舉、撤換或補選社群居委會成員。
6、依法參與、支援社群居委會工作。
六、社群成員代表享有如下權利:
1、對社群居委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2、在社群成員代表大會上,有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有表決權。
3、由社群成員代表大會授權或委託,可對一些社群專項工作進行調查。
七、社群成員代表應履行如下義務:
1、密切聯絡社群成員,深入社群了解社情民意,聽取、收集並向社群居委會反映居民意見和建議。
2、積極宣傳、帶頭執行社群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發動社群成員參與社群建設。
3、協助社群居委會開展社群工作,動員和教育社群成員積極完成社群居委會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在社群建設的各項工作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4、按時參加會議,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
八、社群成員代表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
2、能依法履行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有一定參事議事能力,並在居民中享有一定威望。
4、能深入居民,聽取和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5、關心和支援社群居委會的工作。
九、社群成員代表不能履行職責或喪失代表資格時,由所在居民小組提交社群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是否予以罷免。社群成員代表出現空缺時,由所在居民小組提交社群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補選事宜。
十、社群成員代表大會任期三年,與社群居委會同時換屆。
十一、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全體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全體會議必須由成員代表過半數出席方可進行。社群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事項必須由出席人過半數通過才能生效,會議決定的事項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
會議決定的事項,由社群居委會組織實施。有以下情況應及時召集舉行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專題會議。
1、提交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專題會議涉及全體社群成員利益的重要問題需要討論決定的。
2、聽取社群居委會有關重大事項的匯報。
3、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社群成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組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戶、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18周歲以上)提議時。
十二、社群成員代表大會設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副主席兼任各專項工作小組組長。社群成員代表會議由主席或委託副主席召集。
十三、社群成員代表大會可以通過社群協調會、聽證會、社群論壇、金點子信箱等形式廣泛發動社群成員參與社群管理,行使民主權利,落實社群成員對社群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
合作社成員代表大會制度
濟南南湖龍居茶業專業合作社 第一條為了保障成員行使民主權利,有利於管理本社的事務,發展壯大濟南茶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和 濟南南湖龍居茶業專業合作社章程 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濟南南湖龍居茶業專業合作社成員代表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本社實行民主辦社 民主監督 民主決策的基本制...
團員代表大會制度
1 籌備階段的工作及其程式 團員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在同級黨委和上級團委的指導幫助下,由召集團員代表大會的團的委員會具體負責。主要應做好下述幾個方面的工作 1 向同級黨委和上級團委呈報關於召開團員代表大會的請示 2 起草關於召開團員代表大會的決定 草案 3 召開團委常委會議,討論提交全委會的有關籌備...
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為全面落實工會法,保障會員依法行使權利,根據 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制度 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會員代表 第一條工會會員 代表 大會代表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為中國工會會員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在教學 科研 管理 服務工作中起骨幹作用,有一定的議事能力 熱心為會員群眾說話辦事,在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