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執法人員相關制度

2021-06-07 18:53:00 字數 1260 閱讀 8995

一、 在本市範圍內宣傳、普及電力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知識。

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規定,對本市範圍內的電力法規和政策執**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 協調處理供用電糾紛,依法保護電力投資者、**者與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秩序。

四、 根據《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打擊電力犯罪活動,保護電力設施。

五、 依法查處違法用電、竊電等電力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罰。

六、 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電力安全事故預防、調查和處理工作。

七、 根據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的授權,對本市範圍內的各區縣電力執法大隊的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八、 按照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的部署,開展涉電類相關工作。

一、 熱愛電力執法工作,自覺學習和掌握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遵紀守法,忠於職守。

二、 作風正派、堅持原則、以身作則、秉公執法、廉潔奉公、不徇私舞弊。

三、 執法過程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四、 必須持證執法,注重風紀,文明執法。

五、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合作。

六、 在執法中不得刁難違法違規當事人,嚴禁打人罵人。

七、 在執法中嚴禁接受禮金禮品和有礙公正執法的宴請活動。

八、 對群眾來訪、申訴、舉報、諮詢要熱情接待,及時處理。

九、 積極宣傳和貫徹執行電力法規,堅決維護電力法規尊嚴。

一、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對電力案件及電力行政執法行為的舉報、申訴權利,作為執法單位要給予肯定和支援。

二、 對申訴人、舉報人要熱情接待,做好舉報記錄,及時依法給予答覆;對較複雜的舉報要立案並指派專人進行調查處理,並在法定期限內給申訴、舉報人答覆。

三、 對於申訴、舉報人的有關情況要嚴格按有關規定給予保密。嚴禁對申訴、舉報人刁難,更不得打擊報復。

四、 申訴、舉報人有權對接待單位或接待人態度不好或其他不良行為直接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訴舉報。

一、 自覺遵守上級關於加強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依法行政、公正執法、規範行為、廉潔奉公、秉公辦事。

二、 自覺遵守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三、 堅決杜絕行業不正之風,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不准索、拿、卡、要。

四、 不准在工作中收受案件當事人的禮金、禮品;不准參與案件當事人的宴請;不准在業務往來中收取回扣。

五、 不准參與用**消費的娛樂活動;不准用**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六、 不准參加黃、賭、毒活動。

七、 執法人員在辦案中,涉及到本人或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必須迴避,並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擾執法。

執法人員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增強責任感 使命感和緊迫感,克服畏難情緒,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依法徵費 開展綜合執法的要求上來,統一到完成專項活動的目標上來,切實加強對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對人員的管理,確保活動有序開展。二 明確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安排。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貫徹落實意見,...

路政執法人員管理規定

為認真貫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和 遼寧省普通公路超限運輸長期治理實施方案 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路政和超限運輸車輛治理,規範執法行為,嚴肅執法紀律,預防檢測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確保遼河大橋安全通暢,制定本規定。一 路政執法人員,除要遵守憲法 法律和法規,必須嚴格執行下列紀律 一 工作紀律 1 不准利...

分局執法人員執行公務迴避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直屬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促進直屬分局的廉政建設,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直屬分局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與執法相對人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的,必須按規定實行公務迴避 一 夫妻關係 二 直系血親關係,包括祖父母 父母 子女 孫子女 外孫子女 三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