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用藥動態監控和超常預警制度

2021-06-07 07:08:52 字數 1459 閱讀 5947

為加強我院的藥品臨床使用管理,建立規範臨床用藥機制,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節約藥品資源,根據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等檔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我院臨床用藥動態監控和超常預警制度。

一、藥學部指定專人負責藥品使用動態監測分析,發現藥品超常使用情況後,立即啟動預警機制並密切進行監測;情況嚴重的,上報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討論處理。

二、藥學部每月(季度)對藥品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統計結果在院內網進行公示:

1.每月公示臨床科室藥品使用比例、國家基本藥物使用比例等情況。

2.每月公示全院使用金額排序前10位的藥品及相對應藥品用量排序前10位的醫師情況。

3. 每月公示全院使用金額排序前10位的抗菌藥物及相對應藥品用量排序前10位的醫師情況。。

4. 每月公示全院和科室抗菌藥物使用率、使用強度等排序情況。

5.每月公示全院臨床使用藥品波動幅度超過30%的品種。

三、醫院對以下藥品進行重點監測:

1.每月使用量前3位的藥品。

2.連續三個月用量前10位的藥品。

3.每月使用金額排序進入前10位中的輔助用藥、中成藥、抗菌藥物。

4.頻繁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等不合理突出的藥品。

5.臨床使用藥品波動幅度超過30%的品種。

6.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藥品。

四、對超常藥品預警機制

1.警告。藥品使用量較大、增長速度過快有可疑**行為的品種,醫院對藥品配送企業或生產企業進行警告。

2.減量採購。對每月藥品使用金額排位前3位的品種、使用量增幅達30%以上的品種實行減量採購,減少量為上月採購量的30%,減量時間不低於6個月。

3.限量採購。每月使用金額排序前10位中的輔助用藥、中成藥、抗菌藥物、連續三個月用量前10位的藥品。以上情況由藥學部監督報醫務科及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給予臨床限量採購,每個品種採購金額不超過5萬元,限量採購時間不低於一年。

4.暫停使用。頻繁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等不合理突出的藥品;由藥學部監督報醫務科及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分析認為不合理情況後給予暫停3個月使用。

5.終止合同。配送企業對藥品使用有不合法的**行為,藥品有發生嚴重的不良反應情況等其它特殊情況,醫院對配送企業給予終止藥品購銷合同。

6.處方點評。藥學部以抽查的方式,對處方金額大於200元的「大處方」、藥品排位前3名藥品的處方與住院病歷、前10位的藥品及相對應藥品用量排序前5位的醫師開具的處方和病歷、抗菌藥物使用率前5名醫師開具的抗菌藥物處方、藥比超標科室的住院病歷等進行調查分析並進行院內公開點評,對於開具違規處方的醫生根據我院處方點評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7.嚴格控制臨床科室用藥比例。根據全院每年控制的藥品比例,各臨床科室相關用藥特點,結合以往用藥情況,制定各臨床科室用藥比例,並納入醫療質量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對全院用藥比例不符合醫院控制比例時,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對全院使用藥品有選擇性擴大範圍暫停用藥。

10.本制度自2023年9月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如與本制度有衝突處,以本制度為準

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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