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鑑定銷毀工作制度 參考範本

2021-06-06 10:14:04 字數 668 閱讀 3135

檔案鑑定、銷毀制度

1、檔案鑑定應以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檔案保管期限表》等為依據,全面分析檔案的現實作用和歷史作用,準確劃定檔案的銷毀範圍。

2、檔案的鑑定一般採取逐卷逐件審查的直接鑑定法。

3、檔案鑑定工作一般每5-10年進行一次。

4、檔案鑑定工作按以下程式進行:

(1)檔案管理部門擬寫檔案鑑定各種申請,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批准。鑑定工作申請包括鑑定目的、內容、參加人員、所需時間等;

(2)成立檔案鑑定小組。檔案鑑定小組由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檔案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人員參加;

(3)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檔案鑑定標準;

(4)鑑定小組成員對檔案進行鑑定,提出鑑定意見。對失去儲存價值、需銷毀的檔案進行登記造冊,並提交檔案鑑定報告;

(5)領導審查、批准檔案鑑定報告,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還應當將檔案銷毀清冊報企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5、銷毀檔案須有兩名監銷人,監銷人在銷毀檔案前,應對銷毀檔案認真清點複核,檔案銷毀後,分別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6、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將應銷毀的檔案做其它用途或作廢紙出賣。

7、檔案鑑定工作結束後,檔案管理部門應及時做好檔案整理、檢索工具的調整等善後處理工作。

8、檔案鑑定過程中形成的鑑定工作的申請、報告、銷毀清冊等材料應歸入全宗卷,永久儲存。

檔案鑑定銷毀制度

1.檔案的鑑定 銷毀工作,應在業務主管副主任的領導下,由綜合檔案室和有關職能部門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這項工作。2.鑑定小組根據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程式,對已超過保管期限的庫存盤案的儲存價值 保管期限和所劃密級,進行鑑定,鑑定工作結束後應提出工作報告。3.銷毀檔案必須嚴格掌握,慎重從事,經鑑定...

檔案鑑定銷毀制度

第一條為了優化檔案室藏檔案,加強檔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己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應本著 審查從細 留存從寬 的原則,及時進行鑑定銷毀工作。第二條檔案鑑定銷毀工作必須在本公司檔案鑑定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小組成員由主管檔案工作領導和有關職能負責人及檔案室人員組成。具體工作由檔案部...

檔案工作制度

4 凡屬應當歸檔的公司檔案材料,任何人不得占為己有。公司員工工作變動或調離本公司時,應及時移交有關檔案材料,不能擅自帶走。5 各部門 各單位應在每年3 月31日前將統一組卷 集中保管的檔案材料,經初步分類 整理後向檔案室移交。6 歸檔的檔案材料,一般歸檔乙份,對重要的 使用頻繁的檔案應適當增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