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辦公印信管理制度

2021-06-05 22:31:23 字數 1609 閱讀 4009

第一條印信的種類

1. 印鑑: 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

(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保管)。

2. 職章: 刻有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由財務部保管)

3. 部門章: 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不對外單位的部門章可加註「對

內專用」。

4. 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信。

第二條公司章使用範圍

1. 以公司名義上報的報告和其他檔案。

2. 以公司名義向上級機構發出的重要公函和檔案。

3. 以公司名義與有關同級企業的業務往來、公函檔案和聯合發文等。

第三條公司業務專用章使用範圍

1. 財務部章: 就有關財務等方面業務代表公司用章。

2. 合同專用章: 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協議、合同和有關會議記要等。

3.以部門名義在授權範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章典範的核決行文,由經理署名,蓋經理職銜簽字章。

4.各部門於經辦業務的範圍內對民營事業、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及收發檔案時,蓋部門章。

第三條印信的監印(暫無)

1. 印鑑、職章由總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2. 經理職銜簽字章及部門章得由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第四條印信蓋用

1. 檔案需用印時, 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填寫用印時間、檔名稱、

簡縮內容、申請人申請人姓名,經部門負責人核准,必要時由總經理批准,連同經審核的檔案文稿等交監印人用印。

2. 用印手續的簡化:常規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檔案,印章主管人應

將檔名稱及製發檔案人姓名記入「用印申請」以備查考。

3. 印章一般不允許帶離公司使用,若須在公司以外登記或申報時, 應由使用者將印章名稱、申報年月日、申報者姓名及事由填寫「用印申請」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在行政部經理領取。使用完畢迅速交給行政部並註明歸還時間。

第五條用印方法

1. 公司印章應蓋在檔案下方。

2. 蓋印檔案必要時應蓋騎縫印。

3. 公司印章的蓋章處除有另行規定或檔案形式無固定要求之外,一般參

照以下規定進行。

3.1.公司名稱章。名稱章一般蓋於公司名稱、部門名稱、及出差地點的右側,但公司名章與職務名章並用時應蓋在名稱中間或豎寫名稱的下方。

3.2.職務名章。蓋在職務名稱的右下方,如豎式書寫應蓋於下方。

4. 蓋公司名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朱紅泥。

第六條各種印信由監印人負責保管,如有遺失或誤用的情況,由監

印人全權負責。

第七條監印人對未經批准檔案,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第八條刻印與改刻

公司印章的刻製由行政部負責,需要刻製、更換或廢止的印章應由申請刻製者或各管理者迅速將舊印章交還行政部統一處理。

第九條廢止印章的儲存年限

除特別需要,由行政部將廢止印章儲存3年,然後在徵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後再處理。

第一十條散失、損毀、被盜

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行政部根據情況按規定的手續處理。

第十一條不論是重要印章,還是一般交易印章,用於檔案和憑證時就代表著公司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應將公司印章的印模製成印鑑薄交行政部保管。

第一十一條附則

本制度的制定下發和修改、廢止,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印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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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信管理,嚴格印信使用審批手續,確保印信使用規範準確,實現 統一建檔 規範使用 專人負責 的管理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印信為公司公章 合同章 法人簽名章 財務印章 檢驗印章 黨群印章 部門印章 介紹信 法人委託書等的管理。3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