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管理制度

2021-03-04 09:43:19 字數 2314 閱讀 7863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信管理,嚴格印信使用審批手續,確保印信使用規範準確,實現「統一建檔、規範使用、專人負責」的管理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印信為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簽名章、財務印章、檢驗印章、黨群印章、部門印章、介紹信、法人委託書等的管理。

3 印章管理

3.1 公司印章刻製須報總裁室批准,由總裁辦公室統一開具公司介紹信刻製,各相關部門分別負責相關印章的管理。

3.2 經公司發放的各類印章應妥善保管,並經常檢查清洗,保持印章清潔。如出現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公司總裁辦公室,並將破損印章退回,由總裁辦公室開具介紹信重新刻製,如出現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安保部門查處。

3.3 印章啟用應事先發布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啟用印模應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4 使用印章,一律實行審批、登記制度,用印許可權分級掌握,並登記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3.5 印章如需借出,在辦理正常手續的情況下,如印章管理人員不能隨行,則須經總裁室批准。印鑑管理人員做好移交手續,並登記其使用時間等。

3.6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手續,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資訊。

3.7 印章停用要提出處理辦法,並報經領導批准,及時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3.8 各部門嚴禁私自刻製印章,如有違規現象,公司將通報批評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私刻印章所產生的後果由經辦人及相關領導人員負責。

4 印章使用

4.1 公章、合同章、法人簽名章

4.1.1 公司公章、法人簽名章由總裁辦公室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保管人員負責對蓋印的文書內容、手續、格式把關檢查,使用記錄必須在統一的印章使用登記本上記錄。

4.1.2 公司合同章分成採購和銷售兩部分,採購合同章由總裁辦公室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進行保管,銷售合同章由營銷辦公室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保管人員負責對蓋印的合同內容、手續、格式把關檢查。

4.1.3 使用印章時須履行先審批、後蓋章手續,審批程式為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再經分管領導審批,未經相關審批手續的不予用印,對擅自用印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經辦人與直接領導承擔,使用記錄須在統一的印章使用登記本上記錄。

4.1.4 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

4.2 檢驗印章

4.2.1 公司對外的所有「檢驗印章」由管理部負責策劃刻製,造冊登記,分發相關部門使用,登記內容包括:

印章名稱編號、使用部門、負責人、使用保管人、啟用時間等,並在登記冊上蓋上印章模備案審查。

4.2.2 各使用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須明確使用管理人,規範使用,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

4.2.3 使用印章時,應履行先審批、後蓋章手續,不能由檢驗員代審批、蓋章。

4.2.4 加蓋印章時,應做到位置恰當,圖形端正,字型清晰,對外檢驗報告,應蓋在檢驗結論的合格或批准人簽署意見的「騎年蓋月」的地方。

4.2.5 印章使用人應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記,以便檢查和追溯,登記內容包括:產品名稱、代號、生產部門、生產批號、檢驗結論、報告日期等,同時必須由經辦人簽字。

4.2.6 空白檢驗報告、原始記錄、協議、便箋等一律不予蓋章。

4.2.7 管理部應對印章管理及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作出處理。

4.3 財務印章

4.3.1 公司財務印章包括財務印鑑章(由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章組成)、發票專用章。

財務印章的管理應遵循「專職專管,相互牽制,監督使用」的原則,財務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4.3.2 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發票專用章由銷售崗位會計保管。

4.3.3 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的手續。

4.4 黨群印章

公司黨委印章、工會印章、團委印章及其它相關黨群工作印章由總裁辦公室統一管理,除正常發文用印外,其他需用印時,需經由黨組書記或總裁室批准。

4.5 部門印章

各部門印章由本部門自行管理,用印範圍由本部門領導負責審核確認,部門印章用印時,需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5 介紹信、法人委託書

5.1 介紹信由總裁辦公室負責管理。

5.2 介紹信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准,重要事項由分管領導批准。

5.3 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5.4 開具法人授權委託書須經需開委託書的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負責人同意。

6 附則

6.1 本規定由公司總裁辦公室負責解釋。

6.2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印信管理制度

為保證印章 介紹信使用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可靠性 有效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 特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印章刻製須報總經理批准,由綜合辦統一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刻製手續。二 新印件要做好戳記,並留樣儲存,以便備查。印章啟用事先頒發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 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三 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

印信管理制度

為規範和明確公司印信的製作 變更 銷毀 保管及使用程式,保障印章 介紹信的使用有章可循,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因印信管理不當造成意外事件或違法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印信的種類 第一條公章 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第二條部門章 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第三條人...

印信管理制度

四 印章使用完畢後,印章管理人員因將其及時放回保險櫃鎖好,不得隨意將印章放在桌面或抽屜裡。五 印章管理人員妥善儲存已批覆的 使用印章審批表 六 印章管理專員及時登記印章使用日期 內容 用印類別 份數 批准人 經辦人及蓋印人。四 各部門印章管理規定 一 公司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負責人到辦公室辦理手續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