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爐煉鋼廠質量管理辦法
為穩定及提高連鑄坯質量,加強技術操作規程貫徹執行,強化職工意識,結合電爐煉鋼廠生產實際,特製電爐煉鋼廠質量考核辦法,希望各單位認真學習、貫徹執行。
本辦法包括以下部分:
1、電爐煉鋼廠廢品管理辦法;
2、電爐煉鋼廠操作及質量事故管理辦法;
3、電爐煉鋼廠過程質量控制管理辦法;
4、電爐煉鋼廠質量異議管理辦法。
其它與本管理辦法相同的考核條款按本辦法執行,未列條款按現有制度執行。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作為電爐煉鋼廠質量考核基礎。
電爐煉鋼廠廢品管理辦法
為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嚴肅產品質量考核,對生產過程產生的廢品(含化學廢品、事故廢品、表面廢品)進行責任考核以達到穩定和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特制訂本辦法:
一、廢品原則上是指從精煉完畢後,扣除正常工序損耗(正常大包餘鋼和中包注餘、正常切頭切尾、割縫損耗等)而未成為合格鑄坯部分,包括化學廢品、事故廢品、現場廢品和返回廢品,新品種非試驗因素產生的廢品,也納入廢品考核範圍。
1、化學廢品:
1.1、化學成分不合現行標準的鋼種(含殘餘元素)或非試驗因素導致的新產品成分出格。
1.2、無訂貨合同或三個月內無合同可交的。
2、事故廢品:
2.1、因各類事故造成澆次非正常停澆,中包注餘超過6噸部分。
2.2、因各類事故造成鑄坯不能滿足相關質量標準而報廢的。
2.3、結瘤、溢漏鋼事故所產生廢品(漏鋼一次按1.5噸廢品統計)。
2.4、因成份超標、非正常停澆等原因造成回爐的鋼水。
2.5、超過1噸倒入渣盆的鋼水。
3、現場廢品:
3.1、鑄坯表面裂紋、結疤、劃線、凹陷、振痕及角裂、縮孔、脫方、彎曲等不合標準而不能通過精整挽救而產生的廢品。
3.2、鑄坯短尺、鑄坯超長切除的廢品。
4、返回廢品:
4.1、經軋制廠檢驗不合標準要求而返回的鑄坯廢品。
4.2、軋制廢品經判定為我廠責任的。
二、考核辦法
1、技術科負責廢品的統計、分攤及考核,原則上每次產生的廢品必須落實到責任單位,構成事故的按相關責任事故考核辦法執行。
2、廢品考核按噸鋼廢品統計,內部影響產生的廢品按20元/t考核責任單位,外單位因檢修原因、原材料質量原因等產生的責任廢品,按40元/t考核。
3、軋鋼返回廢品,每噸考核責任單位30元。
4、事故廢品按《電爐煉鋼廠操作及質量事故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5、各單位根據廢品產生原因將考核落實到責任班組和個人。
6、因質檢站檢查不到位,導致缺陷連鑄坯流入下道工序,按10元/t進行考核。
電爐煉鋼廠操作及質量事故管理辦法
為保證正常生產和產品質量,必須控制各類操作及質量事故,而控制事故的重點是加強事故的管理及考核,從而提高各班組相關人員的責任心。針對當前電爐煉鋼廠生產實際,為減少各類操作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事故定性
有以下情形,可視為構成了操作及質量事故:
1、因工藝操作或原材料原因,初煉爐、精煉爐或連鑄熱停工1小時以上的。
2、因工藝操作或原材料原因,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因工藝操作或原材料原因,構成安全或安全險肇事故。
4、一爐鋼出現10噸以上或乙個澆次出現30噸以上廢品。
5、其它因工藝操作或原材料原因對安全、生產、質量、成本有較大影響的。
二、事故分類
根據生產實際,常出現的操作及質量事故包括:
1、初煉爐爐內及出鋼過程中鋼包內鋼水發噴;
2、初煉爐底、爐壁、ebt穿及鋼包、中包穿;
3、爐底翻起或爐壁磚掉落;
4、電極折斷、脫落;
5、因成份原因倒包或回爐;
6、連鑄澆注過程中水口結瘤或溢漏鋼;
7、連鑄非正常停澆,鋼包內鋼水回爐;
8、化學廢品;
9、鑄坯尺寸、表面及內部缺陷廢品;
10、因電爐原因批量軋制廢品;
11、其它操作及質量事故。
三、事故處理
1、技術科是操作及質量事故主管單位,負責事故的考核,按「四不放過的原則」,保證事故發生一起,處理一起,保證整改措施落實,防止同類事故重**生。
2、事故發生後,當班排程主任負責下班後組織相關人員開事故分析會,特殊情況下可在下乙個當班前召開,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有條件情況下通知相關科室及工段人員參加,做好會議記錄。未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考核當班排程主任100元,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無故不參加,考核50元。
3、如事故後果較為嚴重或事故原因未分析清楚,由技術科組織重新開事故分析會,視情況邀請主管廠長參加。
4、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責任科室及工段必須填寫事故分析報告交技術科,內容包括: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整改措施,每晚一天考核責任科長或工段長50元。
5、技術科負責及時下發事故通報,辦公室負責考核落實。
四、事故考核
1、構成**及以上事故的,按公司《責任事故管理標準》進行考核。
2、事故造成熱停工的,按生產科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3、事故構成安全或安全險肇事故的,按安環科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4、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如成本增加、損壞裝置等,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考核。
5、成份原因、不透氣或透氣不良倒包,每爐考核責任單位150元;溢、漏鋼每次考核責任單位150元。
6、事故造成多重影響的,進行累加考核。
電爐煉鋼廠過程質量控制管理辦法
為加強過程質量控制,確保產品在生產全過程實現規範操作,減少產品質量波動,降低成本,結合電爐煉鋼廠生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本辦法實施由技術科負責落實,一是加強產品生產過程中抽查力度,二是依據產品質量記錄可追溯性進行追蹤管理,任何人,無論是生產指揮者、組織者、還是操作者、檢查工都有權制止違規操作。
二、考核
根據違規性質及所造成後果不同,違規分為一般違規、嚴重違規和惡意違規,一般違規按20元/次考核,嚴重違規按50元/次考核,惡意違規按200元,因違規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責任事故處理標準加倍考核,直至待崗。
三、違規專案及責任
1、一般違規(每違規1條考核20元)
1.1、出鋼碳低於0.06%。(特鋼種除外)
1.2、出鋼磷高於工藝指導卡規定。
1.3、出鋼過程未按規定加入脫氧劑。
1.4、入精煉爐碳低。(低碳鋼下限0.10%,中碳鋼0.15%,高碳鋼0.20%)
1.5、成品成份主要元素未達到內控要求(含als)。
1.6、開澆引流。
1.7、鋼包只乙個透氣磚透氣或透氣不良。
1.8、保護套管不對中、未通氬封氬氣、開澆前未進行中包充氬氣。
1.9、開澆時,中包鋼水量低於10噸,接下爐鋼時,中包鋼水量低於10噸。
1.10、停澆時,中包鋼水重量低於5噸。
1.11、浸入式水口不對中。
1.12、撈渣時鐵棒伸入鋼水中。
1.13、浸入式水口插入深度低於90mm或大於130mm。
1.14、中包過熱度高於工藝指導卡要求的上限+10℃。
2、嚴重違規(每違規1條考核50元)
2.1、出鋼前未測溫取樣,強行出鋼。
2.2、出鋼碳≤0.04%(有工藝規定的鋼種除外) 。
2.3、出鋼下氧化渣,溢鋼溢渣嚴重。
2.4、因成份原因改鋼種。
2.5、氬氣流量控制偏大,導致鋼水長期裸露。
2.6、吊包前及澆注完畢後,爐渣不是白渣或精煉過程中白渣保持時間低於15分鐘。
2.7、未採用保護套管而敞開澆注大於3分鐘。
2.8、一流足輥段和活動段噴嘴多於1個或固定段噴嘴多於2個發生堵塞。
2.9、二冷室野水,造成鑄坯黑角黑邊。
2.10、入緩冷坑前及堆放的鑄坯無所規定的標識。
2.11、下雨、下雪天鑄坯外運。
2.12、澆鑄臨近結束時,未按規定逐漸降低拉速。
3、惡意違規(每違規1條考核200元)
3.1、碳氧槍呈滴狀、其它水冷件呈線狀向爐內漏水,精煉爐向鋼包內漏水,仍繼續冶煉。
3.2、出鋼過程未加入合金及渣料。
3.3、精煉時間不夠、真空處理(或保壓)時間不夠、軟吹氬時間不夠。
3.4、擋渣牆倒或浸蝕嚴重繼續拉下一爐鋼。
3.5、中包餘鋼小於5噸仍接下爐鋼,未按規定丟坯按事故處理。
3.6、凡違反工藝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操作規程的,技術部發現並考核的,全額考核到相關責任工段。
3.7、科室、工段在接到技術科質量整改通知或工藝違規整改通知單後,整改措施不具體,效果不明顯或問題繼續擴大的、或不接受整改通知單;措施未落實,管理不到位,造成問題重**生的。
四、過程質量控制過程的檢查及抽查制度
1、生產過程中,由技術科負責對三班工藝執**況進行抽查。
2、技術科負責對違規操作進行統計、考核。
3、冶煉和連鑄工段每週不得少於2次由工段長或書記帶隊,對本工序工藝紀律執**況進行抽查,作好相關記錄並進行內部考核,未做到或未做相關記錄,每缺一次考核工段長和書記各30元。
4、技術科每週對鑄坯定尺進行二至三次抽查超過定尺0-40mm以外每次考核50元。
五、其它質量指標的考核
1、軸承鋼全氧含量為13-15ppm,每爐考核責任單位100元;全氧含量為16-20ppm,每爐考核責任單位200元;全氧含量超過20ppm,每爐考核責任單位500元。(資料以質檢中心為準)
2、連鑄坯低倍抽查,其中心縮孔、疏鬆必須≤2.0級;角部、皮下裂紋必須≤1.0級;中間、中心裂紋必須≤1.0級。如果有一項超過以上級別,每個低倍樣考核責任單位200元。
3、鋼材高倍非金屬夾雜物檢驗,其a、b、c、d類夾雜必須≤2.5級,超過2.5級,每爐考核責任單位300元。
4、電爐爐齡按每套爐齡考核。考核額按公司技術部對我廠的考核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電爐煉鋼廠質量異議管理辦法
質量異議的多少是反映乙個單位質量工作好壞的乙個標誌;為減少質量損失、強化質量管理使電爐鋼廠每乙個員工負起責來,特制訂以下質量異議考核辦法:
一、質量異議的處理
1、外出處理質量異議人員必須詳細填報質量異議處理報告,及時反饋質量異議實物**及檢驗分析結果。
2、技術科根據質量異議報告、實物檢驗結果,原始記錄及違規記錄等,建立質量異議檔案,將質量異議責任和考核明確到責任班組。
3、質量異議賠款額以公司下發的考核通知單為依據。
二、質量異議的考核
1、質量異議按公司考核電爐煉鋼廠實際考核額15%比例考核相關責任班組及個人。
2、由責任心不到位所造成的質量異議按質量事故進行處罰。
3、由集體作業的質量異議分攤到責任班組,由個人作業的質量異議分攤到具體的責任個人。
4、對有爭議的質量異議,其考核可視具體情況再確定。
5、關鍵科室及工段管理人員應承擔質量異議相關管理責任,按以下標準進行考核。
技術科管理制度
1 學習 熟悉設計檔案 招標檔案和監理細則中有關施工技術的內容。2 嚴格按照技術標準 規範 規程 合同檔案 監理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貫徹執行專案部的技術 質量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3 配合專案經理和生產經理的工作,參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落實分部 分項工程施工實施細則。4 參加技術...
技術科管理制度
一目的1.為貫徹煤炭工業技術政策,提高科學技術管理水平,實施科技興礦戰略,以科技推動礦井發展,確保礦井長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2.認真執行礦井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提高設計水平及現場管理水平,減少煤炭資源損失,避免重複投入,防治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地質測量管理制度 一.地質預報管理 一 除正常地質預報外,...
技術科日常管理制度
1 技術科所有人員必須按時上 下班。上午 7 30 11 50 下午 2 30 6 00 若經發現遲到 早退超過10分鐘,罰款20元,遲到1小時罰款100元。2 如有事必須請假,科長只能批准1天假,1天以上假由礦總工程師批准。且必須有請假條,不允許打 與發簡訊請假,如沒有請假條按曠工處理 特殊情況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