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會診制度

2021-06-04 17:20:15 字數 644 閱讀 9686

1. 凡遇疑難病例,或本專業範圍以外的專科情況突出時,應及時申請專科或多科會診。

2. 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

非急診會診,會診醫師應在24小時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急診會診:被邀請的人員,必須30分鐘內到位進行會診,並寫會診記錄。

3. 院內多科會診:由科主任提出,商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一般由icu主治醫師主持,必要時科主任主持,需要時應請醫院相關職能科室參加會診。

4. 院外會診:本院診治有困難的疑難病例可由相關科室負責人提出,經icu科主任、醫務處同意,並與有關單位聯絡,同時將病歷摘要寄發有關單位,確定會診時間。

5. 遠端醫療諮詢會診:一般由高年資的副高職以上醫師參加,接到遠端醫療諮詢通知的醫師,應事先熟悉病例資料,按時間準時參加。會診結束後認真填寫會診意見。

6. 科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做好會診前的準備,並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記錄。icu應綜合會診意見,負責**方案的制訂和會診意見的採納實施。

7. icu對外會診應由具有icu專業資格的總住院醫師進行,邀請科室需要時由科內主治醫師以上醫師進行會診,應邀到外院會診,應指派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高年資主治醫師前往會診。一般不安排住院醫師到院外會診。

會診醫師是提供本專業知識技能協助,會診意見是否被採納決定權在對方科室或單位。

會診制度ICU

一 邀請會診 對本科難以處理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病人,由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提出會診申請,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 體檢 必要的輔助檢查所見,以及初步診斷 會診目的與要求,並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送往會診科室。會診時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應陪同進行。申請會診盡可能不遲於下班前一小時 急診例外 ...

門診會診制度

一 門診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科內會診 1 對連續三次就診仍未確診者,根據病情第三次接診醫師應指導患者請專家醫師診治或提出要求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2 分管門診的主任或門診主診醫師負責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3 門診疑難病例討論應定期進行,原則上每月一次,做好記錄,並列入門診醫療質量考核的內容之一。4 會...

會診制度講評

一 會診形式 包括急診會診 科內會診 科間會診 全院會診 院外會診等。二 急診會診 可以 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後,應在10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註明時間 具體到分鐘 三 科內會診 一般每週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針對本科的疑難病例 危重病例 手術病歷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