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會診制度

2021-03-03 23:40:21 字數 515 閱讀 8597

一、門診疑難病例討論制度(科內會診)

1、對連續三次就診仍未確診者,根據病情第三次接診醫師應指導患者請專家醫師診治或提出要求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

2、分管門診的主任或門診主診醫師負責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

3、門診疑難病例討論應定期進行,原則上每月一次,做好記錄,並列入門診醫療質量考核的內容之一。

4、會診後暫時明確診斷有困難,需進一步檢查或觀察者,必須向病人交待清楚簽字認可。

1、科間會診要嚴肅認真,門診由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決定去請會診,會診前必須詳細詢問病史,認真檢查(包括必要的化驗、x線和特殊檢查),寫好會診病歷,在醫生診間系統內輸入會診科室,即可提出會診。

2、較輕的門診病人,會診可持病歷和磁卡到會診科室。危重的病人,應邀請會診科醫生到現場會診,邀請醫師應陪同並口頭向會診醫師匯報。

3、被邀請會診醫師(中高階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師)要仔細閱讀會診病歷,聽取病情介紹,詢問病史,做好檢查,寫出會診意見,如有困難,應及時請本科上級醫師協同會診。認為確需轉科的,應寫出接受意見,將病人接入本科處理。

門診會診制度

一 會診物件 1 一般情況下,門診病人就診2個專科或在乙個專科就診2次以上尚未明確診斷者。2 門診病人所患疾病診斷較為明確,但病情涉及多學科 多系統 多器官需要多個專科協同診療者。二 會診申請 1 首診科室接診醫師認為有必要進行會診,在徵得病人或其家屬同意後,向門診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會診預約單,...

會診制度講評

一 會診形式 包括急診會診 科內會診 科間會診 全院會診 院外會診等。二 急診會診 可以 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後,應在10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註明時間 具體到分鐘 三 科內會診 一般每週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針對本科的疑難病例 危重病例 手術病歷 出...

ICU會診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或本專業範圍以外的專科情況突出時,應及時申請專科或多科會診。2.科間會診 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非急診會診,會診醫師應在24小時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急診會診 被邀請的人員,必須30分鐘內到位進行會診,並寫會診記錄。3.院內多科會診 由科主任提出,商定會診時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