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會診制度

2021-10-06 16:55:07 字數 935 閱讀 9238

一、 會診物件

1、 一般情況下,門診病人就診2個專科或在乙個專科就診2次以上尚未明確診斷者。

2、 門診病人所患疾病診斷較為明確,但病情涉及多學科、多系統、多器官需要多個專科協同診療者。

二、 會診申請

1、 首診科室接診醫師認為有必要進行會診,在徵得病人或其家屬同意後,向門診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會診預約單,病人或其家屬持預約單到門診部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 門診部辦公室由專人負責疑難病例會診工作,根據患者的病情及要求,負責確定會診時間與會診專家。

三、 會診要求

1、 本著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指導思想,結合醫院具體情況,會診專家即各科每月醫療派班表上確定的人選,因特殊情況該專家不能參加時,由專科門診組長出面協調,安排其他專家代替;如病情特殊,門診部辦公室也可通過專科科室主任另外指定會診專家人選。

2、 參加會診的專家數量不得少於2名,且職稱要求在副主任醫師以上。接到會診通知後,專家必須在約定的時間準時參加會診。

3、 會診病人必須攜帶門診病歷、檢查報告、化驗結果等全部資料如約提前抵達指定地點,等候會診專家問診與體查。

四、 會診程式

1、 會診由門診部主任負責協調主持。

2、 首診專科醫師報告病情與診察經過,提出會診目的。

3、 請病人進入會診室,如實表述病史,接受專家體格檢查。

4、 專家集中討論,病人及其家屬迴避。

5、 會診完畢,主持人委託適當的專家將會診意見轉告病人,並熱情解答病人提出的問題。如有保護性醫療方面的考慮,會診意見或結論只向病人家屬反饋。

五、 會診追蹤

1、 門診部須對會診後病人的去向、**效果進行追蹤了解,對病人或其家屬進行**隨訪,收集病人或其家屬對會診工作的反饋意見。

2、 門診部須定期總結門診疑難病例會診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斷改進會診工作,提高會診質量。

門診辦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門診會診制度

一 門診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科內會診 1 對連續三次就診仍未確診者,根據病情第三次接診醫師應指導患者請專家醫師診治或提出要求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2 分管門診的主任或門診主診醫師負責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3 門診疑難病例討論應定期進行,原則上每月一次,做好記錄,並列入門診醫療質量考核的內容之一。4 會...

會診制度講評

一 會診形式 包括急診會診 科內會診 科間會診 全院會診 院外會診等。二 急診會診 可以 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後,應在10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註明時間 具體到分鐘 三 科內會診 一般每週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針對本科的疑難病例 危重病例 手術病歷 出...

ICU會診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或本專業範圍以外的專科情況突出時,應及時申請專科或多科會診。2.科間會診 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非急診會診,會診醫師應在24小時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急診會診 被邀請的人員,必須30分鐘內到位進行會診,並寫會診記錄。3.院內多科會診 由科主任提出,商定會診時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