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診制度ICU

2023-01-05 01:24:02 字數 673 閱讀 5083

一、邀請會診

對本科難以處理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病人,由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提出會診申請,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所見,以及初步診斷、會診目的與要求,並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送往會診科室。會診時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應陪同進行。申請會診盡可能不遲於下班前一小時(急診例外)。

如是緊急情況,可申請急會診,並在會診單上註明「急」字。在特別情況下,可**邀請。並將會診意見記錄在病程記錄中,必要時向上級醫師匯報。

二、被邀會診

他科邀請我科會診,一般都是急會診情況,要求在10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應認真會診,並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於會診單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複雜,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盡快做出診療,提出具體意見,供邀請科室參考。

三、外院專家會診

在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家屬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請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時,經治醫師應向患者說明會診目的及費用等情況,徵得患者同意後,填寫邀請院外專家會診單,經科主任批准,上報醫務科審批,必要時經醫療副院長或院長審批,同意後與有關單位聯絡。會診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擬會診患者病歷摘要、擬邀請醫師、會診的目的、理由、時間,並做好接待和配合會診醫師的準備工作。會診專家來後,科主任、主管醫師、值班醫師、**長或要參加會診過程,同時由主管醫師記好會診記錄,並請專家將其會診意見寫在會診單上。

會診結束後由專家和科主任共同與家屬溝通病情。

ICU會診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或本專業範圍以外的專科情況突出時,應及時申請專科或多科會診。2.科間會診 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非急診會診,會診醫師應在24小時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急診會診 被邀請的人員,必須30分鐘內到位進行會診,並寫會診記錄。3.院內多科會診 由科主任提出,商定會診時間,通...

門診會診制度

一 門診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科內會診 1 對連續三次就診仍未確診者,根據病情第三次接診醫師應指導患者請專家醫師診治或提出要求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2 分管門診的主任或門診主診醫師負責組織科內疑難病例討論。3 門診疑難病例討論應定期進行,原則上每月一次,做好記錄,並列入門診醫療質量考核的內容之一。4 會...

會診制度講評

一 會診形式 包括急診會診 科內會診 科間會診 全院會診 院外會診等。二 急診會診 可以 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後,應在10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註明時間 具體到分鐘 三 科內會診 一般每週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針對本科的疑難病例 危重病例 手術病歷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