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區動火等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2021-06-02 14:06:27 字數 465 閱讀 2846

根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為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1、凡時間允許的情況次啊,危險作業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同意後辦理審批制度,特殊情況(如搶險或緊急處理事故等)允許時候補辦手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2、危險作業的審批適情況而定,特別危險作業有公司領導審批,危險較大的作業由專案領導審批,危險性較小的作業由施工部領導審批。

3、危險作業審批前,有關人員必須親臨現場通過必要的檢測資料,落實好相應的防護和救援措施後方可批准。

4、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一定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術,身體狀態良好,禁止女、老、弱病人員參加。

5、危險作業必須有明顯標誌,有專人監護。

6、危險作業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裝置、輔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要求。

7、作業區域內要整潔,道路要通暢,要有明顯標誌或告示。

8、作業完成後應進行現場整理和清點,並及時向審批部門報告。

動火作業記錄表

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3 固定用火的審批。固定用火區的設定由安環科根據動火所需提出申請,報主管廠長進行審查並報街道辦事處安全監督站批准後方可。用火區域設定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質區域內,安全距離應大於30m,並設定明顯標誌。六 承包商在用火管理範圍內進行用火作業,均按一級用火作業處理。審批手續為 由工程專案的負責人向安環科...

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中建二局安裝工程 長沙開福萬達廣場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嚴格按照 一 二 動火作業審批手續。一 一級動火作業必須由專案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由專案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工程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批,並報公安消防部門備案獲批准後,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一年,凡屬下列情況之一...

動火作業審批制度

一 為加強動火作業的審批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審批制度。二 安全用火管理的範圍 在公司區域具有火災 危險的場所內進行以下作業或使用其中設施均應納入安全用火管理範圍。1 各種焊接 切割作業 2 使用噴燈 火爐 液化氣爐 電爐 3 燒 烤 煨管和產生火花的作業 4 臨時用電 使用不防爆的電動工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