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醫囑制度與執行流程

2021-06-01 18:10:43 字數 1606 閱讀 9119

(1)在非搶救情況下,**不執行搶救醫囑及**通知的醫囑,

(2)危重搶救過程中,醫生下達口頭醫囑後,**需重複一遍,得到醫生確認後方可執行。

(3)在執行口頭醫囑給藥時,需請下達醫囑者再次核對藥物名稱,劑量及給藥途徑,以確保用藥安全。

(4)搶救結束應請醫生及時補記所下達的口頭醫囑用藥。

(5)在接獲**醫囑或重要檢驗結果時,接聽**需對醫囑內容或檢驗結果進行複述,確認無誤後方能記錄和執行。

(6)對擅自執行口頭醫囑行為視為違規,一經發現將給予處理

「危急值」口頭通知制度和程式

1、危急值是指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某些重要檢查結果的危象界限值。

2、當出現上述危急值時,在確認儀器裝置正常的情況下,立即複查,複查結果與第一次結果吻合無誤後,立即**通知相應臨床科室**站(病區主班**或三班值班**)或開單醫師。,並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記錄上檢驗日期、患者姓名、病案號、科室床號、檢驗專案、檢驗結果、複查結果、臨床聯絡人、聯絡**、聯絡時間、報告人、備註等專案。

3、檢查科室和臨床科室應分別設「危急值報告登記本」,實時記錄資訊以備核查。每次**報告時雙方應如實記錄**報告時間、患者姓名、床號、住院號、檢查結果、報告者和報告接受人姓名。

4、病區主班**或三班值班**接到危急值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管床醫師或值班醫師,並要求其簽字。

5、如臨床醫師對危急值結果存有異議,應主動聯絡相應檢查部門進行重新檢查。

6、檢查科室應主動關心出現危急值患者的診治情況,臨床科室應在施治後及時進行複查。

7、原始樣本應保留以備複核。(醫務科護理部)

醫囑制度與執行流程

一、醫囑制度:

1.醫囑一般在上班後二小時內開出,要求層次分明,內容清楚。轉抄和整理必須準確,一般不得塗改。如須更改或撤銷時,應用紅筆填「取消」字樣並簽名。

臨時醫囑應向**交代清楚。醫囑要按時執行。開寫、執行和取消醫囑必須簽名並註明時間。

2.醫師寫出醫囑後,要複查一遍。**對可疑醫囑,必須查清後方可執行。除搶救或手術中不得下達口頭醫囑,下達口頭醫囑,**需複誦一遍,經醫師查對藥物後執行,醫師要及時補記醫囑。

每項醫囑一般只能包含乙個內容。嚴禁不看病人就開醫囑的草率作風。

3.**每班要查對醫囑,夜班查對當日醫囑,每週由**長組織總查對一次。轉抄、整理醫囑後,需經另一人查對,方可執行。

4.手術後和分娩後要停止術前和產前醫囑,重開醫囑,並分別轉抄於醫囑記錄單和各項執行單上。

5.凡需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代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註明。

6.醫師無醫囑時,**一般不得給病員做對症處理。但遇搶救危重病人的緊急情況下,醫師不在,**可針對病情臨時給予必要處理,但應做好記錄並及時向經治醫師報告。

二、執行醫囑流程 :

常規流程:閱讀-查對-確認-列印醫囑執行單-執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療效及不良反應觀察

(1) 醫囑處理**接醫生下達的醫囑後,認真閱讀及查對。

(2) 查對醫囑無質疑後確認醫囑。

(3) 列印醫囑執行單

(4) 醫囑處理**按醫囑執行要求的緩急分配給**執行。

(5) 醫囑執行**接醫囑執行單後,認真查對,嚴格按照醫囑的內容、時間等要求準確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6) 醫囑執行後,應認真觀察療效與不良反應,必要時進行記錄並及時與醫生反饋。

醫囑制度和口頭醫囑執行流程

醫囑查對制度與執行流程 一 醫囑查對制度 1 處理長期醫囑或臨時醫囑時要記錄處理時間,執行者籤全名,若有疑問必須問清楚後方可執行。各班醫囑均由當班 兩名進行查對。2 主管 和夜班 對當日醫囑要進行查對,每週定期大核對兩次,並根據需要進行重整。整理醫囑後需經另一人查對,方可執行。3 對有疑問的醫囑必須...

醫囑制度 急情況下口頭醫囑制度及執行流程

醫囑制度與執行流程 一 醫囑制度 1 下達與執行醫囑的人員,必須是本院具備執業資格的醫師與註冊的執業 其它人員不得下達與執行醫囑。2 醫囑一般在上班後二小時內開出,急診入院患者應在檢查患者後立即開出,手術後醫囑必須由手術醫師或授權的醫師開寫,於手術結束患者回病房後開出。3 醫師書寫醫囑必須層次分明,...

醫囑制度與執行流程

一 醫囑制度 醫囑一般在上班後二小時內開出,要求層次分明,內容清楚。轉抄和整理必須準確,一般不得塗改。如須更改或撤銷時,應用紅筆填 取消 字樣並簽名。臨時醫囑應向 交代清楚。醫囑要按時執行。開寫 執行和取消醫囑必須簽名並註明時間。醫師寫出醫囑後,要複查一遍。對可疑醫囑,必須查清後方可執行。除搶救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