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囑制度 急情況下口頭醫囑制度及執行流程

2021-10-11 18:34:50 字數 1180 閱讀 5310

醫囑制度與執行流程

一、醫囑制度

1、下達與執行醫囑的人員,必須是本院具備執業資格的醫師與註冊的執業**,其它人員不得下達與執行醫囑。

2、醫囑一般在上班後二小時內開出,急診入院患者應在檢查患者後立即開出,手術後醫囑必須由手術醫師或授權的醫師開寫,於手術結束患者回病房後開出。

3、醫師書寫醫囑必須層次分明,內容清楚。轉抄和整理必須準確,不得塗改。臨時醫囑如須更改或撤銷時,應用紅筆重疊書寫「取消」字樣並簽名,同時向**交代清楚。

開寫、執行和取消醫囑必須寫明時間至時、分並簽名。

4、醫師寫出醫囑後,要複查一遍。**對字跡不清、內容可疑或有藥物配伍禁忌的醫囑,必須查清或要求醫師重開後方可執行,必要時**有權向上級醫師及**長報告。

5、在緊急搶救或手術中下達口頭醫囑時,**需複誦一遍,經醫師查對藥物後執行,醫師要及時補記醫囑。每項醫囑一般只能包含乙個內容。非緊急搶救情況時不得下達、執行口頭醫囑,嚴禁不看病人就開醫囑的草率作風。

6、特殊藥物包括***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抗菌藥物等醫囑,開寫醫師必須要與其資質、分級管理規範相符合。

7、**每班要查對醫囑,夜班查對當日醫囑,每週由**長組織總查對一次。轉抄、整理醫囑後,需經另一人認真查對後,方可執行。

8、手術後和分娩後要停止術前和產前醫囑,重開醫囑,並分別轉抄於醫囑記錄單和各項執行單上。

9、 凡需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代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註明。

10、 無醫師醫囑時,**一般不得給病員進行對症處理。但遇搶救危重病人的緊急情況下,醫師不在現場,**可以針對病情臨時給予必要處理,但應做好記錄並及時向經治醫師報告。

11、通過資訊系統(his)開寫、錄入的醫囑,開寫醫師必須與其授權的資質相符合,不得冒名開寫。

二、執行醫囑流程 :

1、醫囑由主班**處理。醫囑處理**接醫生下達的醫囑後,認真閱讀及查對醫囑的內容是否合理、是否有藥物配伍禁忌。

2、查對醫囑無質疑後簽字確認醫囑,填寫醫囑執行單;用藥醫囑彙總後提交中心藥房調配,手術醫囑下達後應及時將手術通知單傳送至手術室。

3、醫囑處理**按醫囑執行要求的緩急分配給**執行。

4、醫囑執行**接醫囑執行單後,按照查對制度認真查對,至少採用兩種以上方式核對患者身份,也可主動邀請患者參與查對,嚴格對照醫囑的內容、時間等要求準確執行醫囑,不得擅自更改。

5、醫囑執行後,應認真觀察療效與不良反應,按規定進行記錄並及時向醫師反饋。

醫囑執行流程

緊急情況下口頭醫囑制度與執行流程

根據 湖南省病歷書寫規範 的要求,制定本制度。1 在非搶救情況下,不執行搶救醫囑及 通知的醫囑,口頭醫囑只有在搶救或手術中可以執行。2 危重搶救過程中,醫生下達口頭醫囑後,需複誦一遍,得到醫生確認後方可執行。3 在執行口頭醫囑給藥時,需請下達醫囑者再次核對藥物名稱,劑量及給藥途徑,以確保用藥安全。4...

緊急情況下口頭醫囑執行流程與制度

鹽山縣人民醫院緊急情況下口頭醫囑制度與執行流程 1 在非搶救情況下,不執行搶救醫囑及 通知的醫囑,口頭醫囑只有在搶救或手術中可以執行。2 危重搶救過程中,醫生下達口頭醫囑後,需複誦一遍,得到醫生確認後方可執行。3 在執行口頭醫囑給藥時,需請下達醫囑者再次核對藥物名稱,劑量及給藥途徑,以確保用藥安全。...

緊急情況下口頭醫囑執行流程與制度

一 在非搶救情況下,不執行搶救醫囑及 通知的醫囑,口頭醫囑只有在搶救或手術中可以執行。二 危重搶救過程中,醫生下達口頭醫囑後,需複誦一遍,得到醫生確認後方可執行。三 在執行口頭醫囑給藥時,需請下達醫囑者再次核對藥物名稱,劑量及給藥途徑,以確保用藥安全。四 搶救結束醫生應及時補記所下達的口頭醫囑,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