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管理辦法

2021-05-28 08:52:43 字數 4433 閱讀 2577

天津市電力公司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管理,進一步激勵承包商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投資的新建、擴建、技改、大修等電網工程及業擴工程(指執行維護責任分界點電源側的供電設施工程,即外部供電工程)(以下簡稱「電網工程」),其它型別工程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承包商的資格和業績條件、集中資格預審、資信評價和激勵。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基建部是公司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組織開展所管轄的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工作;

(二)檢查指導各建設管理單位的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工作;

(三)負責彙總、統計各建設單位上報的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資料;

(四)負責發布承包商的資信評價和激勵資訊;

(五)負責向公司招投標管理部門提出所管轄的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年度資格預審需求,並協助開展年度資格預審工作。

第五條公司營銷部、生產技術部等部門是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專業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組織開展所管轄的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工作;

(二)檢查指導各建設管理單位的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工作;

(三)負責彙總、統計各建設單位上報的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資料並交公司基建部彙總;

(四)負責向公司招投標管理部門提出所管轄的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年度資格預審需求,並協助開展年度資格預審工作。

第六條公司物資部(招投標管理中心)是公司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招標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年度資格預審,公布資格預審結果,將公司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的資信評價結果納入對潛在投標人的資格業績條件審查和投標人的企業信譽評分;

第七條各建設管理單位是本單位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管理的執行單位,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配合開展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格預審工作;

(二)組織本單位各業主專案部對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開展資信評價和激勵,按照合同約定兌現激勵結果;

(三)負責按時向公司專業部室報送電網工程專案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資訊。

第三章承包商的資格和業績條件

第八條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的資質除應滿足國家規定的要求外,在人員、裝置、資金等方面應具備承擔相應規模電網工程的能力。

第九條設計、施工、監理承包商承擔 220 千伏及以下電網工程的業績條件為:相同電壓等級的變電專案和線路專案各三項。

第四章承包商集中資格預審管理

第十條公司每年年末對設計、監理、施工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建立資格預審合格承包商名錄。在下年度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招標時,納入資格預審合格承包商名錄的投標人除非對資格預審檔案有更新和補充,否則不再製作資信標。

第十一條每年年末由公司各專業管理部門向公司招投標管理部門提出所轄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年度資格預審需求,由公司招投標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各專業管理部門協同開展電網工程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資格預審,確定資格預審合格承包商名錄。

第十二條承包商資格預審應包括資料檔案審查和現場檢查兩方面內容。資料檔案審查應重點審驗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檔案原件。資格審查小組應對潛在投標人的辦公場所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核查辦公場地、人員、裝置是否與其資質相符。

第十三條近三年在天津檢察院查詢系統中有不良記錄的投標人,將直接確定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第五章資信評價、激勵原則及內容

第十四條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工作應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十五條公司系統電網工程施工、監理承包商的資信評價和激勵按《國家電網公司業主專案部標準化工作手冊》中對施工、監理承包商的評價方法執行,對設計承包商的資信評價和激勵按照本文附表執行。評價結論分**:不合格(60 分以下)、合格(60-85分之間)、優良(85 分以上),評價得分根據承包合同與結算金額掛勾並作為評價承包商資信的依據。

第十六條對承包商的評價和激勵辦法應在招標檔案中明確並在承包合同中約定。

第十七條本辦法評價激勵範圍為乙個評價期內在建及竣工移交生產的所有電網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承包商。

第六章資信評價和激勵方法

第十八條承包商資信評價和激勵工作以業主專案部(或相關專案管理人員)評價、建設管理單位確認、公司審定相結合的方式,以保證評價激勵資訊客觀全面。

第十九條對設計承包商的激勵方法

(一)招標確定的設計費合同額應控制在設計費概算金額90%以內。在工程結算之前按照本檔案附表對設計工作的綜合評價內容進行評分,根據評價結果和設計合同條款,調整設計費結算金額,在結算價款中予以落實。

(二)設計承包商最終結算金額=承包合同價×設計承包商激勵評價得分率;設計承包商激勵評價得分率=設計承包商評價總得分/100。

(三)設計承包商綜合評價最高得分114分,最低分不限,但對設計承包商最終結算獎懲金額限值不得超過承包合同價的±10%。

第二十條對監理承包商的激勵方法

(一)招標確定的監理費合同額應控制在監理費概算金額90%以內。在工程結算之前按照《國家電網公司業主專案部標準化管理手冊》對監理工作的綜合評價內容進行評分,根據評價結果和監理合同條款,調整監理費結算金額,在結算價款中予以落實。

(二)監理承包商最終結算金額=承包合同價×監理承包商激勵評價得分率;監理承包商激勵評價得分率=監理承包商評價總得分/100。

(三)監理承包商綜合評價最高得分110分,最低分不限,但對監理承包商最終結算獎懲金額限值不得超過承包合同價的±10%。

第二十一條對施工承包商的激勵方法

(一)招標確定的施工承包商建築工程費和安裝工程費(扣除甲供材費用)合同金額應控制在概算金額95%以內。在工程結算之前按照《國家電網公司業主專案部標準化管理手冊》對施工承包商的綜合評價內容進行評分,根據評價結果和施工合同條款,調整施工費結算金額,在結算價款中予以落實。

(二)施工承包商最終結算金額=承包合同價×施工承包商激勵評價得分率;施工承包商激勵評價得分率=施工承包商評價總得分/100。

(三)施工承包商綜合評價最高得分105分,最低分不限,但對施工承包商最終結算獎懲金額限值不得超過承包合同價的±5%。

第二十二條工程竣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各業主專案部(或相關專案管理人員)填報設計、監理、施工激勵/資信評價打分彙總表(格式見附表四~附表六),經建設管理單位確認後報公司專案主管部室審定。

第二十三條每年年末由公司基建部組織,各專業管理部門參與開展電網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承包商的資信評價工作,公布評價結果並建立承包商資信檔案。

第二十四條技改、大修、業擴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承包商資信評價工作可根據工程管理實際情況對評價內容適當調整。

第七章資信評價效力

第二十五條在一年時間內,任一業主專案部(或一項工程專案管理人員)對電網工程設計、 施工、監理承包商的資信評價為不合格的,由專案所屬的建設管理單位給予該承包商以警告;有兩個及以上業主專案部(或兩個及以上專案的工程專案管理人員)對電網工程設計、 施工、監理承包商的資信評價為不合格的或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的,該承包商評定為不良資信承包商。

第二十六條不良資信承包商在規定期限內,限制其在公司電網工程中的投標資格。

第二十七條不良資信承包商的電網工程投標限制期限為:(一)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的不良資信承包商,在公司系統的工程投標限制期限為6個月。(二)設計承包商發生一次因設計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或一般質量事故,投標限制期限為 6 個月,二次及以上的投標限制期限為12個月;發生因設計原因造成的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投標限制期限為12個月。

(三)監理承包商發生一次因監理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或一般質量事故,投標限制期限為 6 個月,二次及以上的投標限制期限為12個月;發生因監理原因造成的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投標限制期限為12個月。(四)施工承包商發生一次人身死亡事故或一般施工質量事故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辦法的分包工程行為,投標限制期限為6個月;二次及以上的投標限制期限為12個月;施工承包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投標限制期限為12個月。

第二十八條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的不良資信承包商,電網工程投標限制期限從公司發布事故通報或事故認定結果之日起計算並執行。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的不良資信承包商,電網工程投標限制期限自資信評價結果發布之日起計算並執行。

第二十九條 220千伏及以下工程的不良資信承包商,在投標限制期內,不得參加或與其他投標商聯合參加限制其投標的公司組織的電網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投標。

第三十條不良資信承包商投標限制期滿且期間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質量責任事故或專案法人評價不合格的情況,限制期自動解除。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辦法繼續延長電網工程投標限制期限。

第三十一條在公司系統電網工程承包商資格預審中,資信評價為優良的承包商,企業信譽評分按100%計算,資信評價為合格的承包商,企業信譽評分按80%計算,資信評價為不合格的承包商,企業信譽評分按0計算。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基建部負責解釋並監督執行。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天津市電力公司基建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激勵約束辦法(試行)》(津電基建〔2010〕106號)同時廢止。

食堂承包商考核評價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進一步做好公司食堂承包商的考核評價工作,保證供餐質量和服務水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了本辦法。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食堂現有承包商及備選承包商的考核評價。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09頒布,第九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5 職責 5.1 辦公室負責對食...

分承包商質量管理辦法

為了更好地貫徹公司的質量方針,建立健全本專案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分承包商的施工質量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使工程質量處在全方位 全過程 有序的控制之中,按計畫完成本工程質量目標,以向業主交滿意工程為指導,實現對業主的質量承諾,創精品工程,塑北京城建品牌,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北京朝陽區來廣營...

工程施工承包商考核管理辦法

1 目的 加強工程建設專案管理,規範中石化資產經營管理 長嶺分公司 以下簡稱長嶺資產分公司 和中石化股份 長嶺分公司 以下簡稱長嶺股份分公司 工程專案的施工管理和資源市場的管理,確保專案的安全 質量 進度 投資 合同管理受控,提高承包商的服務質量。2 範圍 本程式適應於長嶺資產分公司和長嶺股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