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合理用藥制度

2021-05-25 16:46:10 字數 3733 閱讀 5200

新農合病人檢查、合理用藥管理制度

為加強醫院藥事管理工作,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保障臨床用藥的安全性、經濟性、有效性,避免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及細菌耐藥性的產生,全面提高醫療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院的合理用藥監督管理工作。具體督導工作由醫務科、藥械科及臨床專家組成的專家小組,負責全院合理用藥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二、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提出本院合理用藥的要求;組織對全院臨床藥物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藥物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及時提出改進措施;並對違規事例、人員進行懲罰。

三、醫務科、藥械科及專家小組深入科室檢查臨床用藥情況,及時反饋臨床用藥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提交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討論決策。藥劑科應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藥品和相關**性藥物品的使用情況。

四、各臨床科室主任為科室合理用藥負責人,具體負責對本科醫師合理用藥、大處方進行督導管理,及時糾正本科室醫師臨床用藥中存在的問題。

五、科室當月藥品使用比例超過規定,處罰當事人及科主任(按抽查結果執行)。

六、三個或三個以上的臨床科室不合理使用同乙個藥物,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有權做出停藥處理。

七、醫師在臨床診療過程中要按照藥品說明書所列的適應症、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制定合理用藥方案,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範圍或更改、停用藥物,必須在病歷上作出分析記錄,執行用藥方案時要密切觀察療效,注意不良反應,根據必要的指標和檢驗資料及時修訂和完善原定的用藥方案。

八、醫師不得隨意擴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適應症等,因醫療創新確需擴充套件藥品使用規定的,應報醫院藥事委員會審批並簽署患者知情同意書;使用中藥(含中藥飲片、中成藥)時,要根據中醫辯證施治的原則,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選藥。

九、醫師在使用毒性藥品時要嚴格掌握適應症、劑量和療程,避免濫用。使用肝、腎毒性藥品前應先進行肝、腎功能的檢查,使用中應定時監測肝、腎功能的變化情況,並根據其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用藥。

十、醫師制定用藥方案時應根據藥物作用特點,結合患者病情和藥敏情況,強調用藥個體化。要充分考慮劑量、療程、給藥途徑,同時考慮藥物的成本與療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堅決不用,可用低檔藥的就不用高檔藥,儘量減少藥物對機體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降低藥品費用,用最少的藥物達到預期的目的,對較易導致嚴重耐藥性或不良反應較大以及**昂貴的藥物實行審批制度。

(一)嚴格控制藥品收入佔業務總收入的比例,醫院每年根據藥品和診療**的調整情況確定各臨床科室藥品與診療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藥品收入比例,從而確保抗菌藥物和相關**性藥物等使用趨於合理。

(二)使用貴重藥品、自費藥品必須徵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並簽署知情同意書,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發用藥糾紛的,其經濟賠償由責任醫師承擔。

(三)除搶救病人和搶救藥品外,醫保處方每張處方金額不得超過100元,普通處方每張處方金額不得超過150元;如超過必須經過科主任審批,並在病程記錄中有使用目的的記錄,如無科主任審批,無使用目的記錄或依據不充分的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並扣科室管理分5分。

(四)醫院實行藥品超常預警與動態監測制度,每月對醫院使用排名前十位的抗菌藥物和排名前五位的相關**性藥物進行公示,同時還對其排名前兩位的醫生進行公示,並做好抗菌藥物及相關**性藥物的超常預警動態監測圖,對監測到得不合理用藥積極進行干預。

(五)實行處方點評和病歷點評制度,定期抽查處方和病歷,對不合格處方、不合格病歷進行彙總分析,尤其對不合理用藥進行每月點評。

(六)、對臨床用藥情況,醫院將常規監督檢查,並定期和不定期組織人員檢查,對無充分依據使用貴重、滋補藥品和濫用其它藥品的,由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進行評價,確屬不合理用藥的,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和科主任獎金50元,並扣科室管理分5分。

十一、嚴格掌握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徵、療程。

(一)單一藥物可有效**的感染,原則上不聯合用藥。下列情況時可聯合用藥: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嚴重感染。

2、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二種或二種以上病原菌感染。

3、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內膜炎、敗血症等嚴重感染。

4、需長程**,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如結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於和為利用藥物協同抗菌作用,同時為減少其中毒性較大的抗菌藥物的劑量和毒性反應使用聯合用藥。

6、聯合用藥原則上只能採用二種藥物聯合,三種及三種以上藥物聯合必須有科以上的集體會診確定並在病歷中註明用藥原因(結核病除外)。

7、抗菌譜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藥物不得聯用或交替使用

(二)預防性抗菌藥物使用原則:

內兒科以下情況通常不宜常規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腫瘤、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等患者。

(三)抗菌藥物使用療程:

1住院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一般感染性疾病宜用至體溫正常、症狀消退後72--96小時,特殊情況妥善處理。但是,敗血症、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骨髓炎、溶血性鏈球菌咽炎和扁桃體炎、深部真菌病、結核病等需較長的療程**,以防**。

十二、抗菌藥物的分線管理規定

為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減少藥物的耐藥性和藥品的**費用,根據其抗菌藥物的特點、臨床療效、細菌耐藥性、使用安全性、毒性反應以及**將其分為三線。

(一)抗菌藥物分線原則:

1、第一線抗菌藥物,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少的藥物,依臨床需要使用,處方不受限制。

2、第二線抗菌藥物,療效好,但**較貴,或藥物與其他藥物可以發生藥物相互作用,或不良反應較明顯,應控制使用。

3、第三線抗菌藥物,療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調,**昂貴,不良反應大或新研製上市的抗菌藥物應嚴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藥物分線使用規定

1、臨床選用抗菌藥物應根據感染部位、感染嚴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細菌耐藥情況、藥品**等因素加於綜合分析考慮,參照「各類細菌感染的**原則及病原**」,一般對輕度與區域性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一線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併感染或病原菌只對第二線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第二線抗菌藥物;第三線抗菌藥物的選用必須從嚴掌握。

2、臨床醫師可根據診斷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線抗菌藥物;患者需要應用第二線抗菌藥物**時,必須經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臨床醫師會診並簽字方可使用。需要應用第三線抗菌藥物,應具有嚴格臨床用藥指徵,並經相關科室醫師會診並經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臨床醫師簽字後方能使用。

(四)選用二線、三線抗菌藥物原則

1、感染病情嚴重者,如菌血症、膿毒血症、中樞神經系統感染、臟器穿孔、重度燒傷等。

2、免疫功能低下併發感染者。

3、細菌培養藥敏試驗對某些藥物敏感者。

(五)違反以上抗菌藥物分線原則和使用規定,確定為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和科主任獎金50元。

十三、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的評價標準見《**醫院抗菌藥物分級分類使用管理辦法》以及衛生部《抗菌藥物在圍手術期的預防應用指南》即衛生部2023年38號文。

十四、檢驗科應加強和重視病原微生物的檢測工作,切實提高病原學的診斷水平。掌握規範的病原微生物培養、分離、鑑定技術,提高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準確率,為臨床醫師選用抗菌藥物提供依據。臨床醫師對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要採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以明確病原菌和藥敏情況,力求做到有樣必採。

十五、各藥房藥劑人員必須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的要求對處方用藥進行適宜性和合理性審核,發現不合理用藥情況告知開具處方的醫師,情況嚴重的應拒絕調配並向醫院合理用藥監督小組報告。

十六、加強藥物不良反應監控工作,臨床用藥中一旦出現明顯的不良反應必須報告藥劑科臨床藥學室並按規定填寫「藥物不良反應監測表」,發現漏報或隱瞞不報者,扣當事醫生一次50元。

十七、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藥理作用的藥物不得聯用或長期交替使用(包括同類抗菌藥、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藥物及肽類、蛋白水解物等)

十八、活血化瘀藥物若無特殊情況,一般連續使用不得超過15天。

合理用藥制度

為切實做好合理用藥工作,保障臨床用藥安全 有效 經濟,避免和減少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規避不合理用藥現象,確保患者的合法權益,根據 藥品管理法 處方管理辦法 及衛生部 關於加強衛生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 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院合理用藥管理制度。一 醫院設立由醫務 藥劑 護理 檢驗 臨床及感染科專家組成的合...

臨床合理用藥制度

第七條規範開展病原微生物監測工作,切實提高病原學診斷水平。掌握規範的病原微生物培養 分離 鑑定技術,提高抗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準確率。相關工作以及操作規範按衛生部 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 的要求進行質量控制。逐步提高臨床感染性疾病的病原送檢率,為臨床醫師正確選用抗菌藥物提供依據。第八條優先選擇 甘肅省基本...

臨床合理用藥指導制度

1 藥學技術人員要努力學習藥學理論知識,熟練掌握各類藥品的藥理作用 臨床應用 用法用量 不良反應 配伍禁忌,達到最大限度地發揮藥物的 效果,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有效地防治疾病,提高患者的生命質量,降低發病率,控制醫療保健費用的快速增長,使社會和患者都獲得最佳效益。2 保證藥品質量,不斷引進高質量優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