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巷道巡檢制度

2021-05-25 16:46:10 字數 1168 閱讀 7918

為了加強井下巷道頂板管理,及時掌握井下巷道動態變化,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鄭新公司生產技術處(函),鄭新生[2013]4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礦井頂管理工作的通知》檔案,特制定井下巷道巡視檢查(以下簡稱巡查)制度。

一、巡查方法:按照集中檢查、周檢和日檢查相結合的辦法。

1、集中檢查由生產科組織,生產礦長帶隊,安檢、生產、機電、通風、排程、地測等科室共同參加,對礦井井下所有巷道全面進行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巡查日與每月月底驗收日同時進行。

2、周檢查由安檢科組織,安全礦長帶隊,安檢、生產、機電、通風、排程、地測等科室共同參加,對礦井井下所有巷道全面進行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巡查日為每週三進行。

3、日檢查由當日跟班領導組織,當班科室巡檢人員、安檢、瓦檢、跟班隊幹等參加,對井下主要巷道、機電硐室及採、掘、擴等地點進行全面檢查,每日不少於一次。

二、具體要求

1、巡查期間,井下巷道必須做到全覆蓋、全方位檢查,不留死角。

2、巡查期間,發現支架變形嚴重、巷道斷面嚴重不足、支柱失效且現場又不能立即處理的隱患,必須準確記錄巷道的名稱、現場支護情況、失修巷道位置、需維修巷道的長度及施工方法等,巡查公升井後必須及時向排程室、生產科、安檢科、通風科及相關領導匯報,並將記錄儲存存檔。

3、安檢科、生產科建立專門記錄和台賬,實行閉環管理,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巡檢中出現的問題在及時安排和組織力量處理的前提下,做到有落實、有整改、有複查。

4、巡查期間,巡查人員必須帶好檢查記錄表、相關檢測儀表等,多人組織進行巡查,巡查人員必須熟悉井下所有巷道的通風、支護、斷面、行走路線等情況,不得單人進行檢查。

5、巡檢人員對工作必須認真負責,反映問題必須事實求是,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通風、運輸、採面支護及評價中的重點監控專案要做為重點檢查。對井下巷道巡查不到位,反映後問題處理不及時或監督不力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0元罰款,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將按照有關追究事故責任。

6、在巡檢日,參加巡檢的人員,必須於巡查當日在副井口集合並進行分組,不按時參加,每人次罰款50元。

7、巡查期間,巡查人員不認真或記錄不準確,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每人次罰款50~100元。

8、對需要維修的巷道,生產技術部按照失修情況和工程量,有計畫的進行評價和組織維修,負責維修的單位不及時按生產科制定的生產作業計畫安排維修,影響生產的,由安檢科、生產技術部共同組織追查,並進行罰款。

井下巷道巡查記錄

礦井名稱:王莊煤礦年月日

關於下發井下巷道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單位 各部門 為了加強巷道的頂幫管理,防止發生頂板離層 冒落和片幫等事故,及時消除巷道頂幫存在的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巡查巷道範圍 礦井主要大巷 主運 輔運和回風大巷 各採掘面順槽 包括已形成採面的順槽 回撤通道 硐室 繞道等。二 巷道巡視週期 1.主要大巷及總回風巷,每月巡查一次 2.掘進順槽...

井下巷道管線吊掛標準

煤礦井下管線安裝標準 一 主巷風 水 排水管路安裝標準 1 井下所有有人員作業的巷道必須敷設壓風 供水管路,且風 水管路必須進行吊掛,臨時管路必須採用吊具或專用錨桿進行吊掛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設計技術要求進行安裝。2 掛鉤吊孔高度2.6m 水平間距不超過3m,吊孔固定錨桿埋入深度不小於800mm,若由...

井下巷道開口支護標準

煤礦設計說明書 工程名稱 井下巷道開口支護標準 編號 21212121212 1 巷道開口前,在開口處距巷幫300mm處架設一排錨索,錨索間距為1.2m,錨索型號為 21.8mm 7500mm,1 19股鋼絞線,預緊力 300kn,採用一支msckb2350和兩支msk2350樹脂錨固劑錨固,配高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