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學團總支學生會規章制度

2021-05-24 19:21:47 字數 4559 閱讀 229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團總支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團總支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工作能力,強化團總支學生會組織建設,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學生幹部是學院與廣大學生的紐帶和橋梁,是學院開展學生工作

的得力助手,在團委的領導和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學生委員必須重視部門隊伍的建設,完善部門隊伍的管理,提高學生幹部的素質,關心學生幹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第四條學生幹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幹,要熱心為同學服務,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在各方面成為其他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會制度

第五條例會是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及時傳達學校、學院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

第六條例會或者會議的組織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 明確會議的內容、目的;

(二) 對會議所解決問題、形成的決議應採用民主集中制。

(三) 確定例會時間(每週一晚6:30,周二中午12:30)、地點(會議室),按時宣布開會。

(四) 對參加會議者的出勤情況進行嚴格記錄和考評。辦公室負責檢查並記錄會議出席情況。

第七條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 準時到會,佩戴校徽,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二) 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高會議效率。

(三) 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四) 參會人員應注意形象,不得穿拖鞋,不得衣冠不整。

第八條嚴格規範請假制度。會議請假要辦理相關的請假手續,使用標準請假條。請假必須在會議之前以請假條書面形式經主席批准。

不能隨便代請假,如果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請假,必須事先口頭通知,事後補辦請假條。所有請假條要交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例會召開期間應把手機關機或調到震動狀態,不得隨意討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不得隨意走動。

第十條會議必須本著精短高效的原則。會議全體成員如對會議提出的工作或活動計畫有意見或建議,在會上提出討論。一旦形成決議,就必須堅決執行。

第十一條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洩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十二條會議期間由辦公室主任或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記錄會議的主要內容,做好會議筆錄,整理文字存檔。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條各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乙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畫交辦公室。

第十四條各部在學期末,擬一式兩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辦公室存檔。

第十五條部門應按照學期工作計畫進行活動,不得擅自更改,若有特殊情況應提前說明。

第十六條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指定的工作程式組織各項工作

(一)各部組織活動前,由部長擬乙份詳細的活動計畫,內容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場地、所需的財物,並將預計花費的費用做成乙份經費預算表,附在工作計畫中,交辦公室存檔,學生委員會通過當月最近一次常規工作會議審批後,並做出相應分工調配,活動方可進行。(學生委員會可根據活動內容和時間調整特殊會議時間)

(二)各部活動把相關情況上報辦公室,學生委員會協調各個部門開展工作。

(三)各部活動結束後,由主負責部門寫乙份詳細的工作總結和活動過程的一切資料交給辦公室。

第十七條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學生委員會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按時完成,不得拖延。

第十八條團總支學生會各種工作檔案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分類歸檔。各部門的工作檔案以一式兩份(本部留檔乙份上交辦公室保管)。各個部門的工作檔案的整理和記錄。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塗改或毀壞。

第十九條團總支學生會正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及幹事每月必須向辦公室上交乙份工作總結表及電子文件,作為評優的依據。

第二十條辦公室負責弄好電子檔案制度,把一切書面檔案進行存檔,以便日後儲存和呼叫。

第四章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加強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團總支學生會幹部、幹事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條考核辦法:

(一)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部門每學期基礎分為10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加分或扣分。

(二)考核物件:學院團總支學生會所有學生幹部

(三)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採用「平**分」與「總評」兩種方式綜合進行。

①平**分:由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及辦公室對團總支學生會所有學生幹部的日常工作及表現負責考評、記錄。

②總評:採用「由上到下」的方式結合進行。

由上到下:由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對各個部長副部長考核、各個部長對本部門的幹事進行考核。各部正、副部長的各項考核由主席團及辦公室執行,各部幹事的各項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長協調執行。

辦公室每月派專人負責檢查、記錄、考核、統計。

③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團總支學生會幹部的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每月考核結果將直接影響月優秀成員評比,一學期考核結果將直接影響優秀學生幹部、幹事評比。

一、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①每學期初團總支學生會幹部根據學院工作重點和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門工作計畫和個人計畫,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和個人總結,與部門幹事考核情況一起存檔。

a、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的每缺乙份扣4分

b、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扣2分

c、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潦草,不符格式,須返回重做扣1-2分

注:在指定日期三天之後上交材料視為晚交,其餘視為未交。

②在各部門增加或更替幹事後的兩天內,未及時領表存檔扣3分

③擅自查閱和使用檔案,對檔案亂添亂畫,使用完未按原位擺放扣3分

④未交大型活動計畫及總結扣4分

⑤遲交大型活動計畫及總結扣2分

⑥大型活動布置任務後,卻未及時執行扣3分

⑦各項大小活動,負面反映過多扣3-5分

⑧認真參加團委、團總支學生會等召開組織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及傳達好會議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c、會議精神未傳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扣3分

⑨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決定卻未向主席團匯報扣5分

⑩團總支學生會幹部、幹事有損於團總支學生會幹部、幹事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5-8分

二、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5分

三、團總支學生會值班情況:

①無故未到者扣2分

②遲到者扣1分

③請假三次以上,每次扣1分

④會議記錄沒真實的反映當天情況扣3分

⑤未佩帶校徽者,每次扣0.5分

⑥ 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者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團委和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3-5分

第二十三條量化積分是以加分和扣分標準,各部門部長相互監督,實現量化積分的公開,公正。

第二十四條對個人的考核不重複加分或者扣分,如有重複加的採用最高分記。

第二十五條本考核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委員及部門成員的工作情況直接影響本部門分數,主席團成員的評分由辦公室考核,主席團成員違反規章制度者,從重責罰。

第二十六條辦公室必須將每月的「平**分」結果在當月團總支學生會例會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七條任何人及各部門不得無故干擾考核成績的公平,如有出現對考核成績不滿的可以向上反映,反映結果經查實後為最後成績。

第二十八條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主席團規定。

第五章獎罰制度

第二十九條為加強團總支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團總支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第三十條獎罰標準如下:

一、獎勵:每學期評出優秀部門、優秀部長、優秀副部長和優秀幹事,以「平**分」和「總評」為依據。

二、懲罰:

1、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①例會未准假遲到兩次。

②例會無故缺席一次者。

③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務者

④開會不認真者

⑤有損學院、團總支學生會形象者。

2、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記過:

①例會未准請假遲到四次以上者

②例會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

③兩次未完成布置任務者

④處事不公平,捏造事實者

⑤知情卻不及時處理嚴重現象者

3、凡出現以下情況者從嚴處理

①工作有重大失誤者

②例會6次未准假遲到者

③例會4次未准假缺席者

④內部搞**,搞幫派卻不予以管制者,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⑤言行嚴重敗壞學院、團總支學生會形象者

4、編織理由逃避工作,經核實情況屬實者,一次記過,兩次以上(含兩次)從嚴處理。

第三十一條如果違反上述懲罰任何一項者,期末均不能被評為先進個人,但可視情況將功補過。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團總支學生會辦公室起草,經團學委員會修改商議通過。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團總支學生會幹部、幹事,由團委團總支學生會執行,望所有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共同維護,相互監督。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學院學生委員會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第三十五條團總支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同時,也就本制度提出更完善的規章制度。

第三十六條各部門值班時間、地點另付**。

團總支學生會辦公室

學生會規章制度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東區 規章制度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東區 辦公室規章制度 包括以下制度及考核條例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東區 學生會日常管理制度及考核條例 其包括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東區 學生會值班管理制度及考核條例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東區 學生會檔案管理制度及考核條例 和 安徽工業大學學生會...

學生會規章制度

四川師範大學成都學院 電子工程學院分團委 學生會 2013 2014學年規章 制度電子工程學院分團委 學生會 2014年5月11日 電子工程學院分團委學生會規章制度 第一章規章制度總則 為了保證分團委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 加強分團委學生會的內部管理 提高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 強化組織建設...

學生會規章制度

學生會組織機構 學生會主席 孫佳新 學生會副主席 張佳雪 學習部部長 宋佳琪 文藝部部長 穆偉健 文藝部副部長 朱佳慧 體育部部長 楊晨 宣傳部部長 馬璇強 學生會規章制度 第1章總則 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領導下的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學生組織。主席團使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學生會下設,辦公室,紀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