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管理人員下井考核管理辦法

2021-04-20 14:12:22 字數 2744 閱讀 2165

為了加強對煤礦井下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管理人員井下現場安全和生產管理作用,落實其現場安全責任,確保我礦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跟班期間負責本班職工安全出入井,與當班員工同下同上,與現場人員同時進行「手指口述」活動,確保本班安全生產。

2、把主要精力放在查處現場不安全隱患上,認真檢查現場的不安全狀況,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堅持「三不生產」「四不開工」原則。

3、認真落實崗位作業標準,督促現場作業人員嚴格按照規程措施作業,杜絕「三違」行為。

4、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組織生產,做到上標準班,說標準話,幹標準活。

5、帶頭貫徹執行我礦、隊組的勞動紀律,現場交**,對違犯勞動紀律的現象,進行嚴肅處理。

6、對現場發生的人身事故或非人身事故,要及時如實向礦排程室和安全排程匯報,並按照事故分析處理程式要求積極組織人員搶救或事故處理。

二、管理人員的工作要求

(一)所有隊組值班幹部每天下午17點以前必須將第二天所有作業頭面(包括輔助運輸、零星工程、零散作業地點)的跟班幹部姓名、所在頭面、點班等詳細情況,用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形式上報安全隊值班室,安全隊值班幹部做好記錄。

(二)、所有管理人員跟班(包括科室人員重點工程跟班)必須與現場作業人員同上同下。

(三)、輔助單位及安全隊管理人員下井巡查時間不少於6個小時。科室人員日常下井各類檢查不少於3個小時。(現場會、驗收、上級檢查陪檢等除外)。

(四)、跟班幹部、巡查幹部必須按時參加班前會,並協助值班幹部認真開好班前會,組織員工認真學習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零星工程或零散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零星工程、零散(分攤)作業管理制度》,必須了解井下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詳細安排好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了解和掌握每個下井工人的思想狀況,嚴禁「不放心人」下井,嚴禁酒後下井。

(六)、跟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與現場作業人員同上同下,不得遲到、早退,不能遠離工作崗位,嚴禁出現脫崗、串崗、睡崗現象。如遇特殊情況,須經排程室值班人員同意,否則以脫崗論處。

(七)、跟班幹部、巡查幹部換好工作服後,必須本人到井下安全排程記工、登記,到崗後必須向安全排程匯報所跟頭面安全情況,排程員作好記錄。

(八)、開工前必須按規定執行《「三員」到崗檢查掛牌開工制度》,必須進行「手指口述」進行安全確認。

(九)、在作業過程中,認真進行巡迴監督檢查,協調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抓重點工作,抓關鍵環節,把好現場工程質量關和工人的操作關,協助班組長、安檢員搞好當班安全生產。

(十)、不論是跟班還是巡查下班時必須到井下安全排程登記,同時向井下安全排程進行詳細匯報所到頭面安全生產情況。

(十一)、當班發生各類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時:

1、必須及時匯報,請示礦排程室和有關科室及本隊值班長;

2、必須正確決策、果斷組織處理;

3、組織開好班後會,如遇事故要組織好本班人員到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追查分析。

三、管理人員下井考核

(一)、隊組值班幹部當天不能按規定時間上報跟班幹部資訊,每遲報一小時,對值班幹部扣安全績效分2分;當天不報者每次對值班幹部扣安全績效分10分;所報內容有誤,每處對值班幹部扣安全績效分2分。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變更,最遲在開班前會前通知安檢科值班幹部,否則按誤報處理。

(二)、帶班礦領導和各類小分隊不定時對各生產頭面、 定位系統、井下記工進行不定時突擊檢查,必須確保定位、記工、現場三對照,一旦發現跟班不與現場人員同上同下,脫崗、串崗、定位系統與實際不符弄虛作假等行為,就地免職,並全礦進行通報。

(三)、對於巡查、現場會、驗收等管理人員,通過現場檢視、井下人員定位、井口查詢、燈房查礦燈等形式進行檢查,凡是發現井下現場、記工房、定位三對照、未隨身攜帶定位卡弄虛作假者,按照嚴重「三違」論處,並全礦進行通報。

(四)、各頭面跟班幹部必須現場交**,二人同時在距工作面最近的一步**上向井下安全排程進行匯報,安檢科井下安全排程值班人員作好匯報記錄。凡是發現地點匯報有出入或未按時匯報者,每次扣安全績效分5分。

(五)、管理人員下井工數考核

1、所有跟班人員必須具備有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具有井下現場跟班資質,否則不得安排跟班。

2、一線隊組及運輸隊管理人員:隊長、書記、主管技術員每月不少於12個下井工數,其中不少於7個跟班工數;副職每月不少於14個下井工數,其中不少於12個跟班工數。其它工為現場會、陪檢、驗收等。

3、監測隊、機電一隊管理人員:井下工數不少於9個,其中巡查工數不少於6個工數。其它工為現場會、陪檢、驗收、安全檢查等

4、其它輔助隊組管理人員:隊長、書記、主管技術員每月不少於12個下井工數,其中不少於8個巡查工數;副職每月不少於14個下井工數,其中不少於12個跟班、巡查工數,其它工為現場會、陪檢、驗收、檢查等。

5、安全隊管理人員:隊長每月不少於12個下井工數,其中不少於6個巡查工數;副職每月不少於14個下井工數,其中不少於8個巡查工數。其它工數為現場會、陪檢等。

6、科室各類管理人員下井工數執行王台鋪煤礦《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管理制度》規定工數(見附表)。

7、記工考核週期為每月26日0點班至下月25日18點班。每月28日前,由安全檢查科將考核資料報人力資源科。

8、連續兩個月完不成井下工數和跟班工數的管理人員給予免職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9、完不成規定跟班工數,每少乙個下井工數扣安全績效分20分,並扣單位安全績效考核分0.5分。次月兌現,扣完為止。

(六)、發現安檢科值班幹部和井下記工人員不認真負責,不能如實反映實際情況等弄虛作假者。對責任者每次扣安全績效分10分。

(七)特殊情況完不成跟班工數,本單位出具證明,經安全副礦長簽字,可酌情核減下井工數進行考核。

附件: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入井工數表

附表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入井工數表

礦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管理辦法及制度

礦級領導管理人員 入井帶班管理辦法及制度 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動態過程中的現場管理。不間斷地堅持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有序進行,根據 監督總局 關於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的指導意見 以及高煤發 2010 449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煤礦各級幹部入井帶班辦法。一...

礦級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

鑫源煤礦 為進一步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及時發現並排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煤礦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平安全,按照 生產監督總局第33號令 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 結合我礦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負責人對預防煤礦...

管理人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專案能夠對全體管理人員的工作成績 工作態度進行客觀評價,同時激勵和指導員工不斷提高工作業績,促進專案預期目標的有效達成,並逐步形成以績效為中心的管理體系,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績效考核原則 1 公開原則 考核者需要向被考核者明確說明績效考核的指標體系 考核標準 考核程式 考核方法等,確保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