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管理辦法及制度

2021-06-02 09:17:51 字數 2234 閱讀 6075

礦級領導管理人員

入井帶班管理辦法及制度

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動態過程中的現場管理。不間斷地堅持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有序進行,根據****監督總局《關於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的指導意見》以及高煤發【2010】449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煤礦各級幹部入井帶班辦法。

一、幹部下井帶班人員範圍及具體標準

礦井下井帶班人員的範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機電副礦長和通風區(隊)長等礦級領導班子成員。

1、礦長每月入井次數不低於10次,下井帶班不少於2次;分管安全、機電、生產、通風礦長及總工程師每月下井帶班不低於15次。

2、安全監察科科長、生產科科長、一通三防科科長、機電科科長、地測科科長、技術科科長每月入井不低於18次

3、安全監察科副科長、生產科副礦長、一通三防科副科長、機電科副科長、地測科副科長、技術科副科長每月入井不低於22次

4、各隊隊長、副隊長、每月入井不少於26天。

二、入井帶班規定

1、礦長要每週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隱患排查,並召開安全分析會議,進行落實處理。

2、礦級領導必須堅持入井輪流帶班,並與工人同上、同下。如當班無礦級領導入井帶班,工人可以拒絕入井,如當班領導中途脫崗,工人可以停止作業,撤離公升井。

3、各生產系統科室每班必須安排專職人員下井跟班。

4、帶班人員實行井下交**制度,上一班帶班人員要在井下向**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重點事項等,並認真填寫交**記錄。

5、安全生產現場人員要盯好當班重點面,做好安全生產現場監督協調,並按排程室或帶班領導指令應急處理好當班安全生產問題。

6、帶班幹部及安全、生產現場員實行班前、班中、班末匯報制度,非帶班人員實行井下匯報制度,匯報現場安全生產情況。

7、帶班人員帶班期間嚴禁休班、因工出差應提前通知排程室,由排程室安排替班。區隊、科室要合理排班,嚴禁出現空班。

三、入井帶班人員的職責

1、下井帶班人員要有明確的目標和任務,求真務實、身先士卒、率先垂範、充分發揮帶班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領導作用,切忌礦級領導帶班流於形式。

2、下井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巡視,及時發現和組織排除事故隱患,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3、下井帶班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礦井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組織採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主要負責人(法人、礦長)報告。

4、下井帶班人員公升井後,要及時填寫下井帶班工作情況,要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的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存檔備案。有重大問題要立即向主要負責人匯報。

四、監督與考核

1、必須實行礦級領導入井掛牌和公示制度,並在井口公示欄內公示當班礦級領導入井情況,設立舉報**和舉報箱,接受群眾監督。

2、凡管理人員下井入井前一律到礦排程室簽名,並註明入井時間,公升井後應在第一時間到排程室填寫資訊卡(未穿工作服和**的視為無效),填寫內容包括公升井時間、所去的區域、發現隱患問題及現場落實的措施

3、排程室對當日管理人員下井簽名、井下匯報、井上填卡等進行核對,缺一項視為下井無效。每月3號前公布,並將考核物件下井次數及班次報企管科。

4、企管科、安監科每月組織監督檢查,把幹部帶班情況與個人安全獎、評先、晉公升等掛鉤考核,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給予嚴肅處理。

5、礦領導所帶班次發生事故,按責任制規定進行處罰。

6、完成規定指標,兌現月度安全目標獎,未完成規定指標且無正當理由的扣除月度安全目標獎,連續兩個月未完成規定指標的罰月度安全目標獎等同數額,連續三個月未完成規定指標報安全辦公會研究處理。

7、科隊幹部要實行責任制考核,月末要根據所帶班組安全情況和代班數量實行獎罰。

8、科隊幹部要與本隊生產任務脫鉤,著重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必須同安全員、驗收員、班組長、工人同上同下。遲下早上者一律停工處理。強制培訓,不付工資。

9、科隊幹部所跟當班若出現輕傷事故扣200元;若現場出現威脅人身安全的隱患未及時處理,一經查出扣100元;若出現重傷以上事故,追究責任。

10、科隊幹部所帶班組或所包班組當月未發生1次輕傷及「三違」現象,按帶班天數進行獎勵,安全科要建立台賬,詳細記錄,當月考核兌現。

11、因出差、培訓、集休、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末能完成規定下井指標的,本人須提出書面說明,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酌情予以減免。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蘭煜煤業****二0一0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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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制度

1 礦井領導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組織協調當天安全生產工作。2 班隊領導堅持三班跟班指揮安全生產,組織協調當班安全生產中的問題。解決當日當班礦井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對井下一切工作起決定統籌作用。3 有關管理人員根據分管只能規定定每月下井天數深入實際調查情況,提出指導性建議和參與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實際問...

領導及管理人員帶班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現場安全管理,及時糾正人員 三違 作業行為,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人員範圍包括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及生產車間負責人。第二條人員職責 第三條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對當班安全生產全權負責,帶班期間嚴禁外出吃飯 飲酒,切實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