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農村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2021-03-18 06:11:07 字數 743 閱讀 7367

第八條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村集體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存,不准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徵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它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省農業廳統一印製的村級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

專用收款票據實行領購證制度,票據使用單位應每半年到鄉鎮(街道、開發區)經管站核銷一次。專用收款票據不得跨年度使用。已核銷的票據存根由使用單位保管。

第十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或備用金制度。鄉鎮(街道、開發區)可根據本鄉鎮實際確定採用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或備用金制度。庫存現金限額和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鄉鎮(街道、開發區)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一般控制在1000-3000元左右,經濟總量比較大且發展和建設專案較多的村可適當放寬,最多不得超過5000元。

日常開支由庫存現金或備用金支付,單項費用超出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額度的,由**中心為村按程式轉賬結算,杜絕挪借**、白條抵庫。村集體在收到現金收入後必須在3日內交鄉鎮(街道、開發區)委託**中心,存入開戶銀行,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一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鄉鎮(街道、開發區)委託**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式由鄉鎮(街道、開發區)具體規定。

對同一專案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鄉鎮(街道、開發區)委託**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專案不符合的不得入賬。

和平中學食堂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學校要加強對食堂用電 用水的管理,食堂應該單獨安裝水表 電表,獨立核算食堂的用水 用電。2.人員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 各項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等。學校教師等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等人員經費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 其在維持學生用餐秩序等方面提供的勞務補貼,應納入績效工資考核...

XX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2 市內交通費 公司所在地實行費用定額核銷,業務人員每人每月300元,憑單報銷,其他人員一律取消交通費用。公司副總以上自備車輛給予月1500元的車補,部門經理自備車輛給予月1000元的車補,特殊情況發生的的士費用需總經理批准方可核銷。3 移動 費 按集團規定,只有以下人員才可以報銷移動 費用 總 副...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關聯交易實施細則

第三章關聯交易的提出及初步審查 第六條公司以及有關職能部門在其經營管理過程中,如遇到按本細則第二章規定確定為公司與關聯方之間關聯交易情況的 相關部門須將有關關聯交易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予公司總經理 該書面報告須包括以下內容 1 關聯交易方的名稱 住所 2 具體關聯交易的專案以及交易金額 3 確定關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