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討論稿

2021-03-04 00:38:51 字數 4485 閱讀 2437

關於開展各類教育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討論活動的通知

各鄉鎮學區、縣直中小學、幼兒園、進修校、活動中心、民辦學校:

為了規範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及民辦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和在職教師的從教行為,杜絕學校及教師違規進行有償補課、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私徵濫訂教輔資料以及其它教育違規行為的發生,教育局制定了《關於學校集體補課和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的處理辦法》、《關於中小學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處理辦法》、《關於學校或教師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行為的處理辦法》、《關於學校和教師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防範和處理違規行為的各項措施》等一系列關於教育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在各鄉鎮學區、縣直中小學、幼兒園、進修校、活動中心、民辦學校的領導和教師中開展討論活動(各鄉鎮學區所屬民辦學校參與學區的統一討論)。各單位要統一組織討論,廣泛徵求學校領導和教師的意見。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也可以在原文上進行修改。

務於7月15日前,把修改意見和本討論稿交回教育局監察室。

祁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祁縣教育系統

關於學校集體補課和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的處理辦法

(討論稿)

為嚴格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以及在職教師的從教行為,依據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山西省教育廳《關於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1]22號)、《晉中市教育系統規範辦學行為的「十項規定」》、《晉中市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八個倡導」和「八條禁令」》 、《晉中市關於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檔案的規定,特制定本處理辦法。

(一)學校集體補課行為的處理辦法。

學校違反規定或未經批准在雙休日和節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包括免費補課),除退還補課費外,教育局將對其進行書面警告,並取消該校當年接受教育部門表彰獎勵資格,取消校長當年各種評模評優資格。同時,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主要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或涉及金額較大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的處理辦法。

1、在職教師從事各類有償補課一經查實,責令本人退還違規所得、寫出書面檢查並在全縣範圍內通報,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2、當年不能晉公升工資。

3、當年不得參加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公升。

4、兩年內不得參加評模評優。

5、對於情節嚴重的教師,除以上處分外,教育局要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行政處分。情節非常嚴重的,由教育局提出解聘意見,會同有關部門處理。

祁縣教育系統

關於中小學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處理辦法

(討論稿)

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營造乙個穩定詳和的教學秩序,切實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增強教職員工依法施教意識,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教育質量,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師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檔案的精神,特制定本處理辦法。

一、體罰與變相體罰的認定

1.教師與學生有身體的接觸,或借助其它物體接觸到學生身體的。

2.罰學生長時間站立、罰做作業、罰抄、罰跑,該上課停學生的課,該休息不讓學生休息,該吃飯不讓吃飯等。

3.不分時間、地點、場合、學生承受能力,對學生進行不當批評,甚至呵斥、譏諷等。

4.唆使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以上行為。

二、體罰的分類: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視其情節分為較輕、較重、嚴重、非常嚴重四種情況。

1.情節較輕是指實施了體罰或變相體罰行為,致使學生的身心受到了傷害,有人舉報,但學生本人或家長未到學校反映,經調查屬實的。

2.情節較重是指實施了體罰或變相體罰行為,致使學生身心受到明顯的傷害,導致學生家長到學校吵鬧,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

3.情節嚴重是指實施了體罰或變相體罰行為,致使學生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導致學生或學生家長到教育局或其他部門上告,造成嚴重後果及較壞的社會影響。

4.情節非常嚴重是指實施了體罰或變相體罰行為,致使學生身心受到非常嚴重的傷害,並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構成了違法犯罪行為,影響極其惡劣。

三、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事實調查清楚之後,按下列規定處理:

1、情節較輕的,由學校給予處分,由本人在學校會議上公開檢討。

2、情節較重和情節嚴重的,由教育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

3、情節非常嚴重的,由教育局提出解聘意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4、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學生造成傷害或學生家長因此提出要進行檢查、**,所需的各項檢查、**和其他費用,一律由體罰者承擔。

5、幼兒園、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的教師也適用於以上處分辦法。

祁縣教育系統

關於學校或教師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行為的處理辦法

(討論稿)

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教育局根據《晉中市關於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實施意見》,對違反中小學教輔用書「一教一本」和學生自願購買原則,私徵濫訂教輔用書、收取學生試卷費或考試費用(中高考除外)、組織學生購買其他教學輔助用品等教輔材料的行為制定下列處理辦法:

一、學校或教師以各種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退還違規所得,對學校主要領導進行全縣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

二、學校或教師違反學生意願集體購買省頒《教輔材料用書目錄》以外的教輔材料的,退還違規所得,對學校主要領導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三、學校或教師違反家長和學生意願推薦並指定購買教輔材料書店的,退還違規所得,對學校主要領導給予記過處分,對直接責任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四、學校或教師不按規定**、從**教輔材料中收取回扣和從中牟利的,退還違規所得,對學校主要領導給予記大過處分,對直接責任者給予記大過處分,涉及金額較大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五、以上處罰辦法對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及其教師同樣適用。

祁縣教育系統

關於學校和教師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

(討論稿)

1、違規組織學生開展校外活動。對於未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安排,學校(幼兒園)或教師個人私自參加校外活動的行為,教育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領導和責任人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全縣通報或者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情節非常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學校校長進行免職處分,教師解聘,並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如有違規所得,一律退還。

2、違規進行校內宣傳。對於未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安排,學校(幼兒園)或教師個人私自對學生進行產品宣傳或社會其他活動宣傳的行為,教育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領導和責任人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全縣通報或者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如有違規所得,一律退還。

3、違規收取捐款或贊助費。對於學校(幼兒園)或教師個人,違反《公益事業捐贈法》,借節日、開展活動之名,巧立名目,向學生家長或社會團體索要或暗示繳納捐款或贊助費的行為,除退還違規所得外,教育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領導和責任人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全縣通報或者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4、違規利用開展「特色教育」收費。對於學校(幼兒園)借開辦實驗班、特長班或其他「特色教育」活動,強制收取學生培訓費、資料費、材料費等行為,除退還違規所得外,教育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領導和責任人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全縣通報或者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祁縣教育系統

防範和處理違規行為的各項措施

(討論稿)

1、書面告知制度。對於學校(幼兒園)或教師的違規行為及處理結果,教育局要以書面形式告知該校(幼兒園)。

2、管理責任問責制度。如在本校(幼兒園)或本學區內發生教師或下屬學校違規事件,教育局在處理當事人的同時,要對學校領導和學區長進行問責。

3、累積處分制度。對於一年內學校(幼兒園)或學區被書面告知一次的,教育局對該學校(幼兒園)或學區進行通報批評,校長(園長)和學區長應負連帶責任,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關處分。對於一年內學校(幼兒園)或學區被書面告知兩次的,教育局對該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或學區長進行誡勉談話,取消學校(幼兒園)或學區年度考核綜合優秀評選資格。

一年內學校(幼兒園)被書面告知三次及以上,各學區被書面告知五次及以上,教育局對該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或學區長給予免職處分。

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一年內被書面告知一次的,延緩辦學許可證年檢時間,限期整改;一年內被書面告知兩次的,當年辦學許可證年檢為「不合格」;一年內被書面告知三次及以上的,撤銷其辦學許可證。

4、明察暗訪制度。為了切實整治教育環境,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教育局將組成明察暗訪組,採取不打招呼、隨機暗訪的方式對各單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糾正和處理各類教育違規行為。

5、「禁入」和請示制度。沒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安排和許可,教育系統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禁止在學校(幼兒園)內進行產品推銷、教輔材料、校外活動、特長培訓等各種宣傳。各學校(幼兒園)要組織學生開展教學計畫外的各類活動或教師常規教學外的其他活動,必須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請示,在得到批准後方可開展活動。

6、開通舉報**。縣教育局針對教育違規行為開通了舉報**:5520251、5520415。

廣大群眾可就本縣範圍內出現的教育違規案件隨時進行舉報,教育局監察室將及時處理各類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實。

7、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長效機制,以制度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和教師的從教行為。

8、加大查處力度。為了杜絕各類教育違規行為的發生,教育局將加大查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責必究」。同時,要求各學校(幼兒園)做到「三不」:

即不亂收學生一分錢,不亂訂一本教輔資料,不出一件上訪案件。

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學習心得

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 學習心得 近二個月,在全縣信用社開展了 陝西省農村信用社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行為處理辦法 學習活動,本人通過自學和集中學習,使我進一步提高了對授權 人事 信貸 風險 會計出納 重要空白憑證 計算機 印證 安保等工作有了乙個全新的認識,使我對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得到加強,並...

落實《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為全面貫徹落實總行 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進一步提高全行內控防案執行力,泰安工行新汶支行組織員工加強對 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的學習,築起案件防控的防火牆。一 加強組織,全員發動。該行要求各部室 網點組織員工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 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的全面系統學習,部室機關員工利用周 二 周四班後時...

對員工違規行為的處理執行記錄

益處 無論你在聘用新員工時多么小心,對於他們的某些行為,你仍然很難表示贊同。這令人十分尷尬。你又該如何處理呢?附件中的六個文件或許能對你有所幫助。o 文件1 處分管理方針 根據嚴重程度,對員工進行懲罰。o 文件2 處分執行步驟 執行對員工的處分可以根據列表中的步驟進行。o 文件3 處分記錄表 根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