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品統方管理規定

2021-03-04 00:38:51 字數 999 閱讀 5084

為進一步深化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工作,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維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避免為不正當商業目的統計醫生個人和臨床科室有關藥品、耗材用量資訊,建立防控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藥品統方管理規定。

一、「統方」是指對醫生用藥資訊量的統計。商業目的「統方」,是指醫院中個人或部門為醫藥營銷人員提供醫生或部門一定時期內臨床用藥量資訊和耗材量資訊的行為。違反規定,未經批准擅自「統方」,或者為商業目的「統方」,屬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二、嚴禁院內任何的崗位工作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進行「統方」,使醫藥營銷人員獲取我院醫務人員或部門用藥及耗材使用的相關資訊。

三、醫院嚴禁工作人員參與以下「統方」行為:

(1)利用工作之便,為醫藥營銷人員進行「統方」,提供用藥量、耗材使用量等相關的資訊。

(2)利用工作之便或個人關係,為醫藥營銷人員與本院有關人員或部門牽線搭橋,提供「統方」便利;

(3)擔任企業的醫藥代表,或充當醫藥營銷人員在本院的**人,進行私下「統方」活動。

(4)未經醫院批准或授權的其他「統方」行為。

四、為加強醫院資訊系統藥品和耗材統計功能管理,資訊科採取授權、加密、控制終端資訊採集範圍等有效措施,對各個部門通過計算機網路查詢醫院資訊的許可權實行分級管理。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統方」。

五.嚴禁對外洩漏醫院內部有關藥品監控管理的資訊。醫院內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在執行用藥動態檢測管理制度時,超範圍或洩漏用藥的有關資訊。

六、醫院將採取有效的技術手段,對「統方」實施監控。每位員工都有反商業賄賂的責任,及時反對、阻止、舉報「統方」行為,醫院對舉報人員予以保密。

七、對於違反本規定參與「統方」但尚未觸犯刑律的人員,醫院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職稱資格或緩聘、解職待聘,一經發現和查實有「統方」行為的人員,醫院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待聘、直至解聘、提請取消執業資格,以及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等;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由於管理不嚴,為醫藥營銷人員「回扣」提供方便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當事人所在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藥品廣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廣告發布和製作的管理,理順廣告審批相關程式,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藥品廣告係指經公司發布的室外 室內廣告牌,燈箱片 展櫃樣品及其他各類宣傳畫冊。第二章廣告的審批 第三條廣告的審批由採購部根據需發布廣告的廠商的有關要求,報辦公室登記備案。第四條辦公室根據 藥品管理法 廣...

醫院考勤管理規定

五 請假審批程式 員工請假,由本人在離崗前填寫 請假條 員工請假1 3天由科室負責人批准,4 6天由部門領導批准 7 9天由分管院領導 10天以上由總經理最終審批。病假須有診斷證明,無假條視作曠工 員工請假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特殊情況可先 報告,但事後必須補辦手續。經領導簽字批准的 請假條...

特殊藥品管理規定

茌平縣人民醫院 特殊藥品及易制毒藥品管理規定 目錄1.品 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制度2 2.精神藥品管理制度7 3.放射藥品管理制度9 4.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制度11 5.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13 6.麻醉 精神藥品實行 管理制度程式 15 7.麻醉 精神藥品實行五專管理制度程式 16 8.麻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