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出行及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2021-03-04 00:38:50 字數 2437 閱讀 9657

4.2.5 公務車輛應由綜合部統一管理,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部專人保管,每次出車之前和返回之後需要到綜合部進行車鑰匙交接登記。

4.2.6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如駕駛員未接到綜合部派車任務不准出車。

4.2.7 任何人員不得以無公車或交通不便利為藉口進行搪塞, 如發生延誤公務之情事,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依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3 公務車輛管理

4.3.1 乘車人員、無駕駛證之人員及未具駕駛資格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如因此發生肇事之情事者,除負肇事全部責任外,同時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3.2 公司車輛應愛惜使用,駕駛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同時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等。

4.3.3 公司車輛驗車及行駛證審照、換照手續由車輛專管人員按照程式辦理。

4.3.4 經公司領導同意,車輛外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綜合部需安排專職駕駛員在借出前後進行車況檢查,並登記往返時間和里程。

4.3.5 非辦理公務,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車輛,車輛保管人及保管單位不得擅自將車輛借於其他人員辦理私務使用。否則按照違反公司規定嚴肅論處。

4.3.6 公司車輛在廠區內應停放於指定位置,以便維護和統一管理。

4.3.7 公司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嚴禁超載,如因此而導致車輛損壞或處罰,由使用人負責。

4.4 駕駛員管理要求

4.4.1 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4.2 出車前應注意:

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4.4.3 行車及接送客戶時應注意:

4.4.3.1 不疲勞駕車,不酒後駕車。

4.4.3.2 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准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4.4.3.3 接送客戶,駕駛員和陪同接送人員不得車內吸菸、吃零食。對待乘車人要熱情、禮貌,使用文明用語。

4.4.3.4 駕駛員外出接客戶時,應主動幫助客戶提拿行李、物品等到車輛停放處,並主動為客戶在車裡擺放好行李,熱情禮貌,微笑服務。

4.4.3.4 駕駛員應嚴守公司機密,不得與客戶或任何人員討論或溝通公司的運做、管理及經營情況;亦不允許對任何無關人員透漏客戶情況。

4.4.4 出車返回後或中途泊車應注意:

4.4.4.1 出車返回後,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准私自用車。

4.4.4.2 行車中途泊車,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4.4.4.3 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並說明原因。

4.4.5 未經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4.5 車輛投保和日常保養

4.5.1 公司車輛依法令規定,統一由綜合部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契約書由綜合部統一保管。

4.5.2 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5.3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車況檢查,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5.4 凡車輛駕駛人員應於駕駛前檢查車況,以保證安全,如:

a) 機油、燃油是否充足、清潔。

b) 冷卻液、風扇及皮帶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響聲。

c) 剎車是否靈活有效,胎壓、各指示燈及各種配件是否正常,有無鬆動。

d) 引擎運轉是否有異,車身是否保持完好、整潔。

e) 驗車、保養是否及時。

f) 各類手續是否齊備。

4.5.5 為保證車況正常,車輛均應適時保養、更換機油、潤滑油及實施各項效能測試與調整。

4.6 肇事處理

4.6.1 公司車輛如有肇事情事發生,應立即**報告管理單位會知,肇事人最晚於次日內將肇事書面報告及處理報告呈送行政課門,等待處理。

4.6.2 車輛肇事所發生之維修與理賠事宜,由綜合部整理彙總呈總經理核准後辦

4.6.3 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司車輛,肇事人除承擔肇事全部責任與負擔全額維修費用外,並依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予以懲處。

4.6.4 任何人駕駛公車發生違章現象被處罰、扣分及造成其他後果的,一律自行承擔,公司概不負責。

4.6.5 專職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且未發生違章記錄的,一次性給予獎勵300元人民幣。

4.7 個人車輛

4.7.1 個人自行車、電瓶車、電單車及小汽車應統一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處;

4.7.2 公司在員工車棚安有電源用於員工電瓶車充電,員工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用電安全,充電完畢關閉電源開關,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員或車輛損失的,責任自負。

5.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

6. 相關檔案、相關記錄

《行車登記表》

附**式:

行車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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