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抗菌藥物管理制度

2021-03-04 00:34:11 字數 1575 閱讀 2334

抗菌藥物對控制、預防和**各種感染性疾病和圍術期感染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可以引起各種不良反應。目前,抗菌藥物的濫用問題已日益突出,濫用抗菌藥物不僅可引起耐藥菌株的產生,還可引起細菌變異,菌群失調和二重感染,也是醫院內感染的原因之一。為了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根據有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我院抗菌藥物使用規範,以便在保障病人能得到最佳療效前提下,選用毒副反應最小的抗菌藥物,同時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並降低醫院內感染的發生率。

一、 加強領導管理,積極組織培訓

衛生院建立由院長為組長,分管院長為副組長,住院部、門診部、護理部、藥劑科等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抗菌藥物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的責任。定期組織各科室人員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生部發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江蘇省醫院抗感染藥物使用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進行培訓考核,使臨床熟悉各項管理制度。

二、 制定目錄,控制數量

根據管理辦法,藥事管理小組以《常熟市基本藥物目錄》為基礎,對本院的抗菌藥物進行遴選調整,確定醫院的抗菌藥物採購目錄,抗菌藥物採購目錄品種原則上不超過25種。並對本院的抗菌藥物進行監測,控制單品規抗菌藥物的數量。對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價效比差或者發現違規**使用等情況的抗菌藥物品種,臨床科室、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成員均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換意見。

因特殊感染患者**需求,又未列入本機構藥品處方集和基本藥品**目錄的抗菌藥物,可以啟動臨時採購程式。臨時採購應當由臨床科室提交申請報告,說明申請購入藥品名、規格、劑型、數量和使用理由。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審核同意後由藥劑科一次性購入使用。

三、 對抗菌藥物進行分級管理。

對本院的抗菌藥物按照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進行分級管理,對抗菌藥物制訂給藥方案。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

(一)一線藥物為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二線藥物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該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等某方面存在侷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三)三線藥物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明顯或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加以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後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並不優於現用藥物的;藥品**昂貴的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分級使用制度:一線藥物為首選用藥;二線藥物為次選用藥;三線藥物為備用藥,不可濫用。一線由住院醫師、二線藥物由主治醫師以上根據病情酌情使用,使用三線藥物的處方須經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簽字後方可有效,否則藥房應拒絕調配。

如遇特殊情況根據實際可由抗菌藥物領導小組授權給臨床醫生使用。利用醫院資訊系統等資訊化管理手段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實施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申請、處方或醫囑**審核監測、計算機抗菌藥物用藥醫囑自動停止系統來控制抗菌藥物的使用。

四、 加強監督,促進合理用藥。

抗菌藥物領導小組根據醫療機構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得超過50%;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得超過15%,對抗菌藥物使用及抗菌藥物聯合使用合理性每月進行處方點評,住院醫囑30份以上,門診處方100張以上。對本院前十位抗菌藥物每月進行監測排名,對使用量異常增長,使用量排名、始終居於本機構異常前列,臨床經常超適應證、超劑量使用的抗菌藥物等異常情況開展調查,並根據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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