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計生辦一次性告知制度

2021-03-04 00:29:42 字數 592 閱讀 6065

一次性告知制度

為推進政務公開,方便服務物件辦理相關業務,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更好地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服務相對人的滿意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區計生辦、計生服務站。

第三條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務相對人到區計生辦、計生服務站辦理屬於人口計生工作職責範圍內的有關事宜,在出現因手續、資料不全,或不在受理時限範圍、或對方未按規定程式等情況時,工作人員應當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式、證明材料、手續等全部內容以及不予辦理理由的制度。

第四條機關工作人員應當針對服務相對人不同的申辦事項,分別向其提供相應的辦理人口計生業務《一次性告知單》,並對其看後仍未明白的事項作出具體解釋說明。

第五條對服務相對人要求辦理或諮詢的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或涉及其他部門的,機關工作人員應當主動協助或引導其到其他部門。

第六條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

對沒有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相關事項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當年考核「不稱職」或直至紀律處分。

第七條本制度從2023年9月1日起執行。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務物件向鎮機關有關科室諮詢,申辦有關事項時,經辦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辦事程式 辦事時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辦理的理由。二 經辦人員對服務物件負有一次性告知的義務。三 服務物件到本鎮各科室申辦事項,負責受理人員必須當場審核有關手續和材料,對符合有關規定能即時辦理的事項要即...

一次性告知制度

湫坡頭鎮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 一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務物件向局機關有關科室諮詢,申辦有關事項時,經辦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辦事程式 辦事時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辦理的理由。二 經辦人員對服務物件負有一次性告知的義務。三 服務物件到本局各科室和服務視窗申辦事項,負責受理人員必須當場審核有關手...

一次性告知制度

為確保來我局辦事人員準確 快速地諮詢或辦理各類事項,方便服務物件,提高辦事效率,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公共服務行為規範暫行規定 試行 桂政發 2004 56號 特制訂本制度。第一條一次性告知是指服務物件通過來訪 來電 來信等方式,要求給予服務,經辦人員在接待過程中,凡屬於本人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