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及等級參照表

2021-03-04 00:28:08 字數 1187 閱讀 9574

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及等級參照表(已發布部分)

1.國家相關檔案規定:

一、人事部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中規定:

高等學校正高階教師崗位名稱為教授一級崗位、教授二級崗位、教授**崗位、教授四級崗位,分別對應一至四級專業技術崗位;

副高階教師崗位名稱為副教授一級崗位、副教授二級崗位、副教授**崗位,分別對應五至七級專業技術崗位;

中級教師崗位名稱為講師一級崗位、講師二級崗位、講師**崗位,分別對應八至十級專業技術崗位;

初級教師崗位名稱為助教一級崗位、助教二級崗位,分別對應十一級、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

(高校工程實驗、出版編輯、圖書檔案等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和崗位等級參照上述標準)

二、人事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中規定:

義務教育學校中學教師崗位共劃分為9個等級。

其中高階崗位分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五級、六級、七級;

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八級、九級、十級;

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分別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十二級、十**。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系列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義務教育學校小學教師崗位暫按6個等級劃分。

現行小學高階教師職務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八級、九級、十級;

小學一級教師職務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十二級;

小學二級、**教師職務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

小學中評聘了中學高階教師職務的,按現行規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五級、六級、七級。

三、人事部衛生部 《關於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中規定:

衛生事業單位中,正高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特級主任醫(藥、護、技)師崗位、一級主任醫(藥、護、技)師崗位、二級主任醫(藥、護、技)師崗位、**主任醫(藥、護、技)師崗位,分別對應一至四級專業技術崗位;

副高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一級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崗位、二級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崗位、**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崗位,分別對應五至七級專業技術崗位;

中級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一級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崗位、二級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崗位、**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崗位,分別對應八至十級專業技術崗位;

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一級醫(藥、護、技)師崗位、二級醫(藥、護、技)師崗位和醫(藥、護、技)士崗位,分別對應十一至十**專業技術崗位。2.

各類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及等級參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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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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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條件表

崗位等級 具體任職條件 參考條件 院士 國內行業領域內 備註一級 一流人才,有重大貢獻。全省行業領域內 暫不設按有關程式報批 二級一流人才 有重要貢獻。全市行業領域內 一流人才 有突出貢獻。四級1 2 3同七級中要求。4 須在副高崗位任職6年以上,50周歲以下人員聘用到五級崗位必須獲得區學科帶頭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