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協議

2021-03-04 00:21:57 字數 3790 閱讀 8652

2023年11月6日,甲方與債務人以及保證人簽訂《以股抵債協議》。協議約定,甲方在《以股抵債協議》所及股權變更至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名下後,免除債務人、保證人的債務。

鑑於4:

乙方已經對標的債權進行了充分且全面的調查和必要的了解,對標的債權所存在的風險進行了充分的評估並自願承擔所有的風險;

甲方已將上述鑑於3中所涉之《以股抵債協議》的全部內容向乙方開示,乙方對該《以股抵債協議》的全部內容已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所有的風險;

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讓不良資產風險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以現金方式受讓甲方對債務人享有的上述債權及相關擔保權益。

有鑑於上,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平等協商,在反對不正當競爭和杜絕商業賄賂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就上述債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以昭信守。

第一條債權數額

甲乙雙方確認,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甲方對債務人享有金額為193,848,399.32元人民幣的債權。其中包括:

債權本金118,001,669.72元人民幣、利息75,846,699.60元人民幣。

第二條擔保權益

在2023年ⅰ字第020號、2023年ⅰ字第377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保證人與北辰工行簽有2023年ⅰ字第315號《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人自願為債務人與北辰工行在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6日之間簽訂的總額在4,000萬元之內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在2023年ⅰ字第337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保證人與北辰工行簽有99年ⅰ字第285號《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人自願為債務人與北辰工行在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日之間簽訂的總額在6,000萬元之內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在2023年ⅰ字第022號、2023年ⅰ字第043號、2023年ⅰ字第042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保證人與北辰工行簽有2023年ⅰ字第022號《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人自願為債務人與北辰工行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之間簽訂的總額在6,000萬元之內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在「97年營外信字第1號」《外匯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 保證人與河北建行簽有97年營外信字第1號《中國建設銀行(貸款)保證合同》,自願為債務人的還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債權轉讓價款

乙方自願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大寫:××××元整),作為乙方購買本協議所及債權和擔保權益的對價。

第四條價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全款最後付款期限不超過2023年4月30日,可具體商談)

乙方已於本協議簽定前向甲方支付保證金1,000萬元(大寫:壹仟萬元整),該保證金將作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遵守保密協議的擔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和/或保密協議的約定,該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待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和保密協議後,該保證金經乙方書面申請後可以作為最後一期還款的一部分。

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或轉帳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帳戶: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天津國際大廈支行

戶名: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天津辦事處帳號:8559-07132318027001

第五條債權及擔保權益的轉移

在甲方全額收到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債權轉讓價款後,甲方將本協議所及債權及相關擔保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將取代甲方成為天津創業(集團)****的債權人和廣夏(銀川)實業股份****的擔保權人。在乙方付清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債權轉讓價款之前,甲方仍享有本協議所及債權和擔保權益,相關債務人、擔保人仍應向甲方履行義務。

甲方於全額收到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債權轉讓價款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交付其掌握的債權證明檔案。由於乙方原因未按約定時間接收,甲方不承擔交付之日起資產檔案損毀、滅失的風險。甲方移交的檔案僅以甲方現有檔案為限,且甲方不對相關檔案的瑕疵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不對該等債權轉讓後變更訴訟或申請執行主體產生的風險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第六條標的債權轉化資產的移交

鑑於甲方已與債務人以及保證人簽訂《以股抵債協議》,故標的債權已轉化為甲方在抵債協議項下享有的權利,現甲方將該抵債協議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依據相關政策以及該抵債協議的約定,抵債股權只能變更至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名下且該抵債股權須12個月後方可解除限售。因此,甲乙雙方在此確認:

1. 乙方自願受讓《以股抵債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

2. 乙方無條件接受《以股抵債協議》的全部條款;

3. 儘管乙方因忠實履行本協議而成為新的債權人,但作為新債權人的乙方對抵債人將相應股權變更至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名下不執異議;

4. 乙方同意在《以股抵債協議》所及股權變更至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名下後,免除債務人、保證人的其餘債務;

5. 當抵債股權解除限售之後,乙方開始享有下列權利:有權要求甲方將相應抵債股權變更至乙方名下,或者指令甲方將抵債股權公開轉讓並將相應轉讓價款移交乙方;

6. 當甲方將相應抵債股權變更至乙方名下或將抵債股權轉讓價款移交乙方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

7. 因上述第5款所及變更股權而發生的全部稅費應由乙方另行承擔;

8. 因上述第5款所及股權轉讓而發生的全部稅費應由乙方另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股權轉讓款中直接扣除。

第七條不保證

無論本協議已做出何種約定,但甲方不保證抵債股權可上市流通並獲得收益,上述不能過戶風險、不能交易風險以及抵債股權無法獲得收益的風險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出現不能過戶和不能交易風險,甲方將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

第八條通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之規定,債權的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擔保人,否則該債權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雙方確認,由乙方負責將本協議所及的債權轉讓事宜通知相關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於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債權轉讓價款付清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公告債權轉讓事宜,公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 單方解除本協議;

2. 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或保證金不再退回;

3. 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乙方逾期付款額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公布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

4. 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 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主張權利而付出的必要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費以及聘請律師的費用。

其中聘請律師的費用一項,只要不超過受聘律師註冊執業地的最高收費標準,皆屬合理。

若甲方選擇單方解除本協議,則甲方只需按照乙方所確認的送達位址和收件人、通過ems寄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該通知到達該位址時,無論是否被簽收,本協議立即解除。乙方基於本條約定所確認的送達位址和收件人為:

位址郵政編碼: ;收件人: ;聯絡**: 。

第一十條特別約定

如在《以股抵債協議》項下股權已抵償至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名下後,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四條之約定,如期、如數支付債權轉讓價款,則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九條之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甲方不再退還乙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如此時乙方已部分支付債權轉讓價款,則視為乙方對本協議的部分履行,該部分債權轉讓價款甲方亦不再退還,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5項之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第一十一條本協議解除後的效力

當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協議後,甲方即可另行將本協議所及債權及擔保權益轉讓他人,或向相關債務人、擔保人追索債務。

第一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一十三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一十四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乙方:

天津辦事處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時間:2023年[ ]月[ ]日

簽約地點: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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