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行政資產管理制度

2021-03-03 23:05:23 字數 1905 閱讀 5493

為了切實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範資產購置、使用、保管程式、處置(報廢),合理、高效配備有效資產,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各控股公司在本制度原則規定基礎上制定實施細則,報集團企業管理部備案。

1.行政管理部

(1)建立公司行政資產總帳及明細帳,做到使用部門、行政管理部、財務管理部三帳一致,帳、物一致,並按時上報相關報表及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情況。

(2)正確、及時辦理行政資產增加、轉移、調撥、報廢等手續,做好賬務處理。

(3)指導、監督、檢查各部門資產管理、使用及維護工作。

(4)定期組織盤點,並提交盤點報告。

(5)負責組織行政資產維護與維修,確保正常使用。

(6)編制行政資產編號並貼製標識。

2.財務管理部

(1)負責建立資產總賬和明細賬,建立核算憑證和賬卡,正確填報會計報表。

(2)辦理行政類固定資產增值、轉移、調撥、盈虧、報廢等的財務手續。

(3)計提折舊及賬務處理。

(4)參與行政管理部的資產清查盤點工作。

3.各部門

(1)做好本部門行政資產日常管理,建立臺帳,確保安全完整不流失,堅持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2)及時反映資產增、減、變動等情況,做到賬實相符。

(3)正確使用,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4)協助辦理資產的內部調撥及其他相關工作。

4.人力資源部

(1)負責電腦、整機外設、網路等相關裝置的管理和技術服務,包括電子類

裝置的驗收、安裝、配置登記、故障診斷、簡單故障排除等。

(2)負責協助行政建立電腦及周邊裝置、通訊裝置技術方面的臺帳、配置登記、維修記錄等工作。

資產分類及定義:

1.固定資產: 單位價值500元(含)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1年,在使用

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裝置、車輛(生產用車輛除外)、辦公裝置(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等電子裝置類)、電器等。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500元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家具、小家電等,該類低值易耗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

1.固定資產購置,由行政管理部統一購買(專用固定資產除外);採購物品應填寫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等資料以備採購及驗收。

2.資源調撥:首先考慮從其他部門調撥閒置資產;在無法調劑情況下,可通過採購新品實現增補。如需增補的資產在規格、材質等方面有一定特殊性,不能通過採購實現的,則選擇訂製。

1.新資產經行政管理部、使用部門(電子類產品還須人力資源部參與驗收)共同驗收確認後方可付款、發放/領用。驗收不合格的由承辦人負責辦理退換、索賠、拒付等事宜。

2.所有公司資產實行編號管理(資產編號規則附後),編號要貼在資產表面,同時和臺帳資訊一致。

3.固定資產出入庫時,行政管理部均需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

1. 公司資產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領用型別分為三類:

(1)公用資產,如影印機、傳真機等,由行政管理部領出並為該資產使用責任人。

(2) 部門公用資產,如部門專用印表機、飲水機等,由部門專人領出、保管,並為該資產使用責任人。

(3)個人使用資產,如電腦、照相機、保險櫃等,由使用保管人領出,並為使用責任人。

2.所有資產均應由使用責任人跟蹤,不得他人代領或領出後私自轉移使用及管理責任,否則發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使用責任人承擔。

3.產品使用說明書、保修卡、發票影印件、隨機的其他物品或資料等留存行政管理部備存,後期維修及管理使用。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行政管理部許可,任何部門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

2.公司內部裝置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後進行帳、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裝置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 裝置主管部門根據裝置的使用年限、折餘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裝置的價值不得低於裝置的折餘價值。

集團公司資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集團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資產管理,規範各種資產的保管 調撥 報廢手續,便於對各種資產個體的識別,落實各職能部門對資產管理的責任,特制定本規定。一對資產的概定 本規定所指的資產為 固定資產 低值易耗品 常見的耐用辦公工具。固定資產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的資產。低值易耗品指單...

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固定資產增加的管理 第二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增加固定資產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經公司領導 總經理或其授權人 審批後方可購買。第三條購入固定資產 要經財務部審核,採購合同要報財務部備案,否則不予支付價款。第四條購入固定資...

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1.2 本公司規定固定資產的標準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 建築物 機器裝置 運輸車輛 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裝置 器具 工具等 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而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 使用期限超過二年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