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專案檔案管理辦法

2021-03-03 22:53:30 字數 3456 閱讀 1880

****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一、 總則

1. 為加強****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及直屬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基本建設(以下簡稱基建)專案檔案管理工作,確保基建專案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充分發揮基建專案檔案在工程建設、生產(使用)管理、工程維護和改建擴建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家檔案局《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重大建設專案檔案驗收辦法》(檔發[2006]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 本辦法適用於總局管理的全部基建專案檔案管理工作。

3. 基建專案檔案是指在整個建設專案從醞釀、決策到建成投產(使用)的全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包括基建專案的提出、調研、可行性研究、評估、決策、計畫、勘測、設計、施工、除錯、生產準備、竣工、試生產(使用)等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圖紙、圖表、計算材料、聲像材料以及其它形式與載體的檔案材料。

二、基建專案檔案的管理

4. 基建專案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基建專案主管部門、總局檔案館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基建專案的檔案工作。總局檔案館負責接收和管理由總局直接管理的總局及所屬在京事業單位的基建專案形成的基建專案檔案;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接收轄區內由其負責的所有基建專案檔案;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基建專案檔案,應在專案竣工後三個月內,向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檔案機構移交,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儲存複製件或複本;總局所屬京外事業單位負責接收管理由其負責的所有基建專案檔案。

5. 基建專案的檔案工作要與專案建設程序同步,納入專案建設管理程式。專案申請立項時,即應開始進行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審查工作;專案竣工驗收時,完成檔案材料的歸檔和驗收工作。

6. 專案建設過程中,各單位要落實建設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現場指揮機構、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專案監理單位明確一位負責人分管檔案工作,並建立與基建檔案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管理機構,配備檔案管理人員及庫房、裝置,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搞好基建專案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三、基建專案檔案材料的收集

7. 基建專案各類檔案應按檔案形成的先後順序或專案完成情況及時收集;引進技術、裝置檔案應首先由建設單位或接受委託的單位登記、歸檔,再行譯校、複製和分發使用。

8. 建設單位各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專案前期檔案以及裝置、工藝和涉外檔案;勘察、設計單位負責收集、整理勘察、設計檔案,並於任務結束後向建設單位移交完整、準確的設計基礎材料和設計檔案。

9. 建設專案實行總承包的,由各分包單位負責其分包專案範圍內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並提交總承包單位彙總;由建設單位分別向幾個單位發包的,由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其承包專案的檔案材料,交建設單位彙總、整理;專案監理單位負責收集、整理專案監理檔案,基建專案實體完成後向建設單位移交,統一歸檔。

10. 實行工程建設現場指揮機構管理的建設專案,竣工時由現場指揮機構向建設單位移交完整、準確的專案檔案。

四、基建專案檔案材料的整理

11. 歸檔的檔案材料要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簽字手續完備;需永久、長期儲存的檔案不得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紅色墨水、純藍墨水、原子筆、複寫紙、鉛筆等)書寫、繪製;凡為易褪色材料(如複寫紙、熱敏紙等)形成的並需要永久和長期儲存的檔案,應附乙份影印件。

12. 錄音、錄影檔案應保證載體的有效性;長期儲存的電子檔案應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碟。

13. 基建專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50年)、短期三種,其實際保管期限不得短於建設專案的實際存在(使用)年限。基本建設專案檔案材料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表見附件。

五、基建專案檔案驗收

14. 基建專案檔案驗收是專案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未經檔案驗收或檔案驗收不合格的專案,不得進行或通過專案的竣工驗收。驗收主管單位應當通知有關檔案管理部門派員參加基建專案竣工驗收。

專案檔案驗收應在專案竣工驗收3個月之前完成。

15. 總局檔案館參加總局投資管理的總局及所屬在京事業單位的基建專案檔案驗收。其他單位的檔案管理機構參加本單位負責接收的基建專案檔案驗收。

16. 基建專案檔案驗收應成立以基建專案主管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共同組成的專案檔案驗收組,並以召集驗收會議的形式進行。專案的建設單位、設計、施工、監理和生產執行管理(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17. 專案檔案驗收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

⑴ 專案建設單位匯報專案建設概況、專案檔案工作情況;

⑵ 監理單位匯報專案檔案質量的審核情況;

⑶ 專案檔案驗收組檢查專案檔案及檔案管理情況;

⑷ 專案檔案驗收組對專案檔案質量綜合評價;

⑸ 專案檔案驗收組形成並宣布專案檔案驗收意見。

18. 專案檔案驗收組檢查專案檔案時,採用質詢、現場查驗、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重點為專案前期管理性檔案、隱蔽工程檔案、竣工檔案、質檢檔案、重要合同、協議等。

19. 專案檔案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檢查專案檔案的基礎管理工作,專案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情況,專案檔案的安全管理。

⑴ 專案檔案的基礎管理工作包括專案建設單位(法人)建立健全專案檔案管理各項制度、工作程式及執**況;專案建設單位(法人)對專案檔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對本單位各部門和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進行有效監督、指導情況;管理專案檔案的部門、人員及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及檔案管理人員的培訓情況;專案檔案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情況及必備的辦公裝置和資訊化管理情況。

⑵ 專案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情況包括專案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情況;專案檔案的整理、移交是否符合《國家重大建設專案檔案歸檔要求與檔案整理規範》(da/t28-2002)及《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⑶ 專案檔案的安全檢查包括檔案庫房的防火、防盜、防有害生物和溫濕度控制措施及庫房與閱覽、辦公用房分開情況;檔案櫃架、捲盒、捲皮等檔案裝具是否符合標準;歸檔檔案材料的製成材料是否符合耐久性要求;是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檔案實體和資訊的安全等情況。

20. 專案檔案驗收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專案檔案驗收組半數以上成員同意通過驗收的為合格。

21. 專案檔案驗收合格的專案,由專案檔案驗收組出具專案檔案驗收意見。

22. 專案檔案驗收不合格的專案,由專案檔案驗收組提出整改意見,專案建設單位於專案竣工驗收前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並進行複查。複查後仍不合格的,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六、基建專案檔案的移交

23. 基建專案所形成的全部專案檔案在歸檔前應按檔案管理的要求,由檔案形成單位進行分類、組卷、裝訂、編目等整理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進行或組織彙總整理。

24. 除受委託進行專案檔案彙總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單位應在專案實體完成後三個月內將專案檔案向建設單位歸檔;有尾工的應在尾工完成後及時歸檔。

25. 基建專案檔案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專案正式通過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向本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26. 建設單位應將移交的基建專案檔案按要求排列順序號並編制兩份案卷移交目錄,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張數等;交接雙方當面清點,清點無誤由接收人簽字後,雙方各持乙份。

七、附則

27. 技術改造專案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28. 本辦法由****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負責解釋。

29.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建設專案檔案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基本建設專案檔案歸檔範圍和保管期限表

基本建設專案檔案管理細則2019

企業制度 執行類 1 基本要求 1.1 基本建設專案檔案材料是指從建設專案的提出 調研 可行性研究 評價 決策 計畫安排,到勘測 設計 施工 生產準備 竣工投產 交付使用過程中,有關的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 勘察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裝置製造等單位在工作範圍內形成的所有檔案材料。1.2 專案建設...

基本建設專案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在工程建設 生產 使用 管理 工程維護和改建擴建中的作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是指在整個建設專案從醞釀 決策到建成投產 使用 的全過程中形成的 應當...

基本建設專案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檔案資料的彙總整理 1 建設專案實行總承包的,各分包單位負責收集 整理分包範圍內的檔案資料,交總包單位彙總 整理。竣工時由總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完整 準確的專案檔案資料。實行工程建設現場指揮機構管理的建設專案,竣工時由現場指揮機構向建設單位提交完整 準確的專案檔案資料。2 建設專案由建設單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