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車輛管理制度大全

2021-03-03 22:49:03 字數 4907 閱讀 2244

本標準規定公司公務車輛管理的要求,以規範管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對機動車輛及機動車駕駛員的各項管理。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3.1車輛交通安全:特指公司使用機動車的交通安全,包括車輛安全和駕駛人員行車安全,不包括廠內機動車的安全。

3.2非專職駕駛人員:特指使用公司車輛,但不是專職司機的駕駛人員。

4.1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和駕駛員日常管理與考核。

4.2安全保衛部:負責車輛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xx系統機動車駕駛員上崗證》的考核、發放。

4.3xx公司:負責外聘駕駛員的招聘、勞動關係及薪酬福利管理。

4.4各部門:提出用車申請。

5.1機動車管理

5.1.1辦公室利用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加強對車輛安全行駛的監控,防止違規違章用車現象的發生。

5.1.1.1車輛排程員應熟練掌握***系統的操作使用,實時跟蹤、監控車輛安全行駛狀況。

5.1.1.2車輛排程員應加強與系統供貨方的溝通與聯絡,發現系統執行問題,要求對方及時解決。

5.1.1.3駕駛員應確保本車的***系統裝置始終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修、改裝、關閉或破壞裝置。

5.1.2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總結分析通報本單位的交通安全情況和駕駛員季度考核情況。

5.1.3辦公室應建立完善機動車輛安全檔案,對車輛技術檔案,車輛保險檔案,駕駛員檔案,行車日誌檔案,事故檔案等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實行一車一檔

5.1.4車輛排程員應及時對所屬車輛辦理年檢、保險。

5.1.5駕駛員應按公司車輛維修保養制度要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5.1.6辦公室對車輛使用、停放等情況每月開展一次檢查,或進行臨時抽查。

5.1.7車輛停放

5.1.7.1公司領導公務車、值班接待車,可臨時停放在富健新村、富健花園和利來山莊生活區內,但必須服從生活小區物業部門管理。

5.1.7.

2部門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按規定停放,其中菸葉部車輛停放在東肖菸葉庫區內;安保部、技改辦車輛停放在公司廠區內停車場;人力資源部車輛停放在富健新村生活區內。但下班後需執行任務的,可臨時停放在富健新村、富健花園和利來山莊生活區內,並服從生活小區物業部門的管理。

5.1.7.3公司其它車輛在節假日期間一律停放在公司,定點封存,車輛鑰匙上交由車輛排程員統一保管。

5.1.7.4因停車不當或防盜措施不力造成車輛損壞、失竊的責任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執行任務結束後未及時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停放地點的,按私自出車論處。

5.1.8車輛加油、過路過橋費、停車費

5.1.8.1駕駛員憑加油卡在相應加油站點加油,每月10日前由車輛排程員憑發票及所有車輛加油記錄單據,經辦公室分管車輛副主任審核、公司領導批准後,財務部予以報銷。

5.1.8.2駕駛員不得用自己所管車輛的加油卡為其它車輛加油,一經發現處以10倍罰款。

5.1.8.

3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加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與出差補貼一同報銷。駕駛員每月10日前按派車單貼好發票,報統計員列印成規範的清單,經車輛排程員審核、辦公室分管車輛副主任審批後,由財務部統一報銷。

5.1.8.4車輛排程員每月10日前將上月每部車輛行駛里程、油耗、過路過橋費等進行統計並公布。費用超標的車輛駕駛員必須作出合理解釋。

5.1.9新車按照公司有關採購制度進行購買。

5.1.10舊車必須經拍賣行公開拍賣處理,報廢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報廢處理。舊車拍賣、報廢相關資料與原車檔案一起儲存。

5.2駕駛員管理

5.2.1 駕駛員需同時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和省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核發的《xx系統機動車駕駛員上崗證》。

5.2.2《xx系統機動車駕駛員上崗證》由安全保衛部組織考核,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發放,每兩年審核一次。

5.2.3駕駛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

5.2.4辦公室應建立完善駕駛員管理檔案,檔案資料報括駕駛員的文化程度,駕駛證,駕駛年限,安全行駛情況,健康狀況,教育培訓情況,獎勵懲處情況,事故登記和處理情況,崗位變更調整情況等,實行一人一檔。

5.2.5駕駛員選聘

5.2.5.1外聘駕駛員的選聘,由辦公室提出需求,經人力資源部確認後,由紅狼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招聘,組織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5.2.5.

2新聘用駕駛員的年齡在20周歲—40周歲之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機動車駕駛證》b1證以上,實際駕齡3年以上,思想進步,服從管理,熱愛本職工作,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和重大交通肇事記錄。

5.2.5.3駕駛員不得擅自降低駕駛證級別。對未經辦公室同意,擅自降低駕駛證級別的,在車輛調整時,辦公室不予安排車輛,外聘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工駕駛員退回人力資源部。

5.2.6駕駛員培訓

5.2.6.1辦公室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業務知識學習,督促駕駛員掌握有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提高駕駛員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和技術水平。

5.2.6.2辦公室鼓勵駕駛員參加專業技能等級培訓、考試和各類自考、函授學習,不斷提高駕駛員專業技能和整體素質。

5.2.7駕駛員考核

辦公室應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與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績效掛鉤,建立駕駛員考核長效機制。考核辦法詳見《駕駛員管理考核辦法》。

5.3.1公司車輛僅限於公司公務、接待使用。各部門因公需派車的,不論長途、短途均必須嚴格按制度進行審批,嚴禁未經審批使用公車。

5.3.2公司領導公務車由公司領導自行調遣。駕駛員必須做好行車記錄,月底上報到車輛排程員。

5.3.3長途用車(龍巖市區外)

5.3.3.1中層幹部2人(含)以上或職工總人數在5人(含)以上出差的予以派車。

5.3.3.2用車申請

5.3.3.2.1用車部門在網上填寫派車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核同意;原則上用車部門必須提前一天以上辦好派車手續。

5.3.3.2.2遇節假日、夜間或其它特殊情況,部門臨時公務需派長途用車時,由部門領導與辦公室分管車輛副主任或主任聯絡予以派車,但應在事後及時在網上補辦派車手續。

5.3.3.3用車審批

5.3.3.3.1出差人數達到規定要求的由辦公室分管車輛副主任或主任直接在網上審批。

5.3.3.3.2以下特殊情況的長途派車,須在網上錄入完成後,列印出來走紙質簽字流程,由公司領導審批。

①派車人數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②非公司職工需公司派車接送的;

③其它。

5.3.4短途用車(龍巖市區內)

5.3.4.1由用車部門在網上填寫派車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核同意後予以派車。

5.3.4.2遇節假日、夜間或其它特殊情況,部門臨時公務需派短途用車時,由部門領導與車輛排程員聯絡予以派車,但應在事後及時在網上補辦派車手續。

5.3.4.3大型團體活動在城區以內用車,須經公司領導審批。

5.3.5其他用車

5.3.5.1部門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

5.3.5.1.1部門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只限在短途範圍內正常業務使用,不得用於接送上下班等其它用途。具體用途如下:

①安保部固定使用的車輛用於安全工作巡檢;

②菸葉部固定使用的車輛用於菸葉庫區各庫點巡查;

③人力資源部固定使用的車輛用於離退休工作,保證離退休老領導用車;

④技術改造辦公室固定使用的車輛用於精品「七匹狼」捲菸專用生產線專案建設。

5.3.5.1.2部門必需做好派車情況記錄。

5.3.5.1.3駕駛員必需做好行車記錄,月底經部門領導簽字後提交車輛排程員。

5.3.5.1.4如需安排長途用車,依照長途用車審批辦理。

5.3.5.2駐外辦事處的車輛

5.3.5.2.1駐外辦事處的車輛,由辦公室授權辦事處領導在駐地辦理公務的用車需要。

5.3.5.2.2駕駛員必需做好行車記錄,月底經辦事處領導簽字後提交車輛排程員。

5.3.5.3外借車輛

原則上不得將公司車輛租借給外單位或個人,確實需要的必需嚴格審批制度,並與租借方依法簽訂《車輛借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5.3.6辦公室可以調派駐外辦、部門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

5.3.7因工作需要,辦公室可以臨時調派車輛。

5.3.8其他

5.3.8.1車輛排程員根據審批後的派車單安排執行任務的車輛和駕駛員,並做好派車記錄。

5.3.8.2駕駛員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上的行車路線執行安全駕駛任務,並做好行車記錄。

5.3.8.3駕駛員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上的人員名單核對乘車人員,嚴禁非公司員工以外的其他人員搭乘公司車輛。

5.3.8.4公務用車期間,如有發現公司駕駛員酒後駕車或疲勞駕車的,有關人員可以拒乘,並向辦公室領導反映,要求更換車輛。

5.3.8.5乘車人員應合理安排出車時間,不得催促駕駛員開快車;對乘車人員不利安全駕駛的要求,駕駛員應堅決拒絕。

5.3.8.6乘車人員不得指使駕駛員改變行車路線(跨縣市);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報辦公室分管車輛副主任或主任批准,並應在事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5.3.8.7中途改變行車路線或延期返回及出車返回後,帶車人或駕駛員須及時向車輛排程員說明。

5.3.8.8嚴禁駕駛員未經審批擅自使用公車。

5.3.8.

9除持有《xx系統機動車輛駕駛員上崗證》的駐外辦主任等非專職駕駛人員因公可在市區內駕駛公司特定車輛外,嚴禁非公司駕駛員特別是中層幹部駕駛公司車輛(含多種經營公司車輛)。私開公車一經發現給予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若發生交通事故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5.3.8.

10嚴禁公車私用。任何人不得派車辦理私事,一經發現全公司通報批評,若發生交通事故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任何人不得利用公車從事營利性活動,一經發現屬聘用制人員予以解聘、屬正式職工調離駕駛員崗位。

5.4車輛維修保養

5.4.1車輛維修保養採取定點維修管理,辦公室確定3家車輛維修保養企業,並與其簽訂《車輛定點維修協議》。

公司車輛必須在定點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公司領導公務車輛在指定的4s店進行維修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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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管理制度的及適用範圍 1 為了加強運輸處車輛 道路 駕駛員交通安全管理,預防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2 車輛管理規定適用於運輸處全體車輛。二 職責 1 由運輸處經理 機關及各隊負責人組成的石化雙菱工貿中心運輸處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車輛日常管理工作。2 辦公室負責小車及小車駕駛員的日常管理工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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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發現第一次扣發當月全部考核分第二次作辭退處理 若期間發生車輛破損或其他交通事故 人員 的,由司機自行全責承擔。4.5車輛應停放於公司指定位置。五 車輛維護與保養 5.1車輛維修 清洗 打蠟等應當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 上次維修保養時間 維修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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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提高用車效率,參考相關制度,結合控股分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車輛包括 領導用車 公務車 搶險車 各站隊車等。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三條公司車輛採取統一和分散相結合方式進行管理,車輛自購進之日起管理權在綜合辦公司,使用權歸車輛所屬業務部門。第四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