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反申請書

2021-03-03 20:31:36 字數 2250 閱讀 3532

反申請人(本案被申請人即甲方):武漢a有限責任公司

被反申請人(本案申請人即乙方):武漢b****

位址:c大廈六樓**:12345678

案由:認證諮詢服務合同糾紛

反請求事項:

1、 請求依法撤銷反申請人與被反申請人簽訂的合同;

2、 請求依法裁決被反申請人返還反申請人支付給被反申請人的7200元;

3、 請求依法駁回被反申請人全部仲裁申請;

4、 請求依法裁決本案的仲裁、律師、差旅、誤工、文印、通訊等費用由被反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為盡快通過第三方管理體系認證,以便公司更好的進行生產經營和戰略布局,搶占多**教育產品市場,反申請人與被反申請人在2023年10月8日簽訂了《認證諮詢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詳見附件。合同簽訂後反申請人依據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一項約定向被反申請人支付了諮詢費11200元整,反申請人誠意履行合同,也希望被反申請人按合同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服務質量。

根據合同第二條約定,反申請人協助被反申請人進行現場諮詢工作,被反申請人派員在反申請人配合下開展諮詢工作。不過根據反申請人和被反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工作記錄來看,被反申請人並未按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合同簽訂後被反申請人沒積極有效的履行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義務,致使反申請人的認證工作停滯,造成反申請人客戶訂單流失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巨大,已經無法實現合同目的。鑑於認證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為避免因此照成的擴大風險和進一步的經濟損失,反申請人只好另行組織進行了認證工作,經過反申請人積極充分有效的工作現在已經順利通過認證。

反申請人本著有好原則,並沒有對被反申請人主張違約責任也沒又要求被反申請人退還已經支付的11200元諮詢費用,反申請人希望合作不成友誼在,本次合作不愉快的經歷在下次合作時會有積極的改變,正是基於對再次合作的期望反申請人沒主動提出上述請求。

反申請人認為寬容忍讓不能解決問題,咄咄逼人同樣也解決不了問題,依法治國是當今法治社會的主旋律,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弘揚法治精神,維**治的統

一、尊嚴和權威,在全民中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是法治的要求和必然。大到國家小到公司、家庭和個人都應依法辦事,真正體現「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真諦。

本合同是由被反申請人提供的格式合同,縱觀合同全文,被反申請人在主觀上故意利用其在諮詢領域的優勢和經驗以及反申請人的草率並無經驗而訂立了本合同,客觀上看,反申請人和被反申請人之間的利益不平衡,反申請人承擔更多的義務,而在經濟利益上遭受重大損失,反觀被反申請人則以較少的代價獲得了極大的利益。這種不平衡違反了民法通則中的等價公平原則,也違反了反申請人的自主自願。

本合同是在反申請人認證工作很緊迫而且又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訂立的,反申請人和被反申請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嚴重不對等的合同。合同標的價款過於懸殊、承擔責任的劃分以及風險承擔等顯然不合理,明顯違反了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則,更違反了依法治國以及和諧發展的基本原則和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第四十一條規定: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另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一)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二)顯失公平的。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時起無效。

基於以上事實和法律,反申請人請求依法撤銷反申請人與被反申請人簽訂的合同,返還反申請人支付給被反申請人的11200元;依法駁回被反申請人全部仲裁申請;承擔仲裁、律師、差旅、誤工、文印、通訊等費用。

故此,提出如上仲裁請求,懇請仲裁庭依法予以支援,以維護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武漢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武漢a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反申請書副本1份,

2、合同;

3、支付憑證;

4、雙方簽字認可的工作記錄;

5、被反申請人簽字承諾後反申請人不再提起撤銷合同及返還7200元諮詢費的仲裁請求。

仲裁反請求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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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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