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與分期付款買賣的區別

2021-03-04 09:58:07 字數 2310 閱讀 7625

按揭是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按揭一詞最初起源於西方國家,本意屬於英美平衡法體系中的一種法律關係,後於20世紀90年代從香港引入內地房地產市場,先由深圳建設銀行在當地試行,之後逐漸在內地流行起來,因為在房地產領域頻頻出現並正式運用於文字,其含義逐漸演化成了「抵押貸款」,目前在國內已經被正式稱為「個人購置商品房抵押貸款」。

按揭具有以下特徵:

第一,在設立按揭時並不要求必須有特定財產權利特別是所有權的移轉,銀行只要求將權利證書交給貸款人保管即可。「權利證書的轉移僅意味著權利的移轉」,但這種證書的轉移並不意味著所有權的轉移。在現行法律之下,還需經過登記公示才能使該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取得所有權。

銀行要求將權利證書交給銀行保管,並不是要求將擔保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自己、在借款人償還債務後所有權再返還給按揭人,銀行這樣做只是為了防止一屋多賣現象的發生,防止按揭人違反約定處分已設立按揭的房屋,從而保障擔保債權的有效實現。

第二,按揭的實現並不要求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在實踐中,如果按揭人不履行義務,即到期未還清本息時,通常的做法是由售房人將按揭的標的回購,並以回購款清償按揭人未償付的本息,若有第三人願以高出原價的70%受讓,則應由第三人購買。如果上述行為還不能保障銀行債權的實現,銀行還可以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其違約行為,中止借款人提取貸款,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按規定處以罰息,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款,償還貸款本息;按照合同約定提前處分擔保物,清償貸款本息,並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提前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依法追償貸款本息。

第三,在大陸地區的按揭法律關係中,按揭人負有分期付款以還清債務的義務,但這並不是英美法上的贖回權。由於中國按揭權人對按揭物並沒有所有權,因此按揭人的行為只是對債務的履行行為,而不是贖回按揭房屋所有權的行為。同時,按揭人並不承擔約定義務,按揭權人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而是通過類似於抵押權實現方式的方法來保障債權的最終實現。

第四,在按揭的適用範圍上,由於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因此大陸按揭標的只限於城市房屋,不包括土地所有權。

分期付款買賣是指買受人將其應付的總價額按照一定期限分期支付給出賣人,而於支付第一次分期金時取得標的物的買賣。分期付款買賣是一種古老的買賣形式 ,早在古羅馬時期就已形成。在現代社會 ,分期付款買賣的方式越來越盛行 ,特別適用於貴重商品。

這種方式既可以增加消費者的購買力 ,用相當少的錢占有使用標的物 ,又可以增加銷售者的銷售量 ,得到一部分分期付款 ,加快資金周轉 ,所以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歡迎。在分期付款買賣中 ,買受人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

分期付款買賣與按揭付款的區別有:

第一,適用範圍不同:分期付款買賣大多用在一些生產周期長、成本費用高的產品交易上。如成套裝置、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機械裝置等產品的出口。

按揭適用於個人在購買住房時因自有資金不足,在支付首期房款後,以其房產作為抵押,向銀行借款支付餘款後,並按約定分期定時等額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由於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因此我國大陸按揭標的只限於城市房屋,不包括土地所有權。

第二,適用程式不同:分期付款買賣是在進出口合同簽訂後,進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貨款作為訂金給出口人,其餘大部分貨款在產品部分或全部生產完畢裝船付運後,或在貨到安裝、試車、投入以及質量保證期滿時分期償付。按揭是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

第三,所有權是否轉移不同:除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外,分期付款買賣於支付第一次分期金時既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按揭的實現並不要求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在實踐中,如果按揭人不履行義務,即到期未還清本息時,通常的做法是由售房人將按揭的標的回購,並以回購款清償按揭人未償付的本息,若有第三人願以高出原價的70%受讓,則應由第三人購買。

第四,涉及的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同:分期付款買賣,是靠買受人自己的收入來支付總價款,並且以自己的信用作為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這種付款方式只有出賣人和買受人兩方的買賣關係。

個人通過銀行「按揭」分期付款方式購房,是指銀行向房屋購買者提供抵押貸款,由購房者用銀行貸款向房屋**者一次性付房價款,然後再向銀行分期償還借款。在這種方式中,存在當事人**者之間的買賣關係,房屋購買者與銀行之間借貸的關係以及房屋**者與銀行之間的協作關係。

第五,出賣人的風險負擔不同:分期付款買賣中,出賣人將在轉移標的物的占有使用後, 要承擔買受人可能不全部支付價款的風險。使用按揭方式,由於貸款人使用實物資產或有價**、契約等作抵押,獲得了銀行貸款用於支付購置物,因此不存在不能支付價款的風險。

但是按揭作為一種抵押貸款,對銀行來說,卻存在著風險。因為按揭這種融資方式,部分決定於房市的市場狀況,當市場利率上公升,房市低迷時,貸款人的還款能力就有可能受到影響,銀行也就相應面臨著巨大的信貸風險。

買賣合同 供分期付款買賣用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今甲方 出賣人兼所有人 與乙方 買受人兼使用人 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為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 前款元。2 餘款元。3 月息元。第二條乙方預付元予甲方,餘款自年月日...

分期付款機器買賣合同範本

4 機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以致毀損 滅失的。5 乙方從未支付第二條的分期付款時。6 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事項。第八條乙方應根據正確用法使用機器,並由優秀的管理人員負責保管。第九條乙方發生第七條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機器的權利,且該機器必須歸還甲方。第十條若發生第九條的情形,甲方可對撤回的機器作適度的評估...

動產貨品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書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今甲方賣方兼所有人 與乙方買方兼使用者 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本合約的標的物x x 產品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x x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前款元 餘款元 月息元。第二條乙方預付元予甲方,餘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