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激勵經銷商

2021-03-04 09:58:07 字數 4706 閱讀 6375

主持人:

鄧羊格(本欄目主持人)

特邀嘉賓:

**(某公司營銷總監)

賀軍輝(某公司營銷副總)

楊榮華(某公司銷售部長)

李澤斌(某公司策劃總監)

返利也是把雙刃劍

主持人:我們知道很多企業對如何激勵經銷商都有自己獨特的激勵政策,但是否都很有效呢?可能許多企業自己都並不完全了解。

因為,管理上的有效通常分為效率和效果兩個方面,然而目前大多數企業對經銷商採用的方式是:通過銷量返利政策,鼓勵經銷商做得銷量越大,則返利比率越高。這是否過於強調了效率,而忽視了效果呢?

請各位就此談一下自己的看法和經驗。

**:根據我的理解,返利是指廠家根據一定的評判標準,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對經銷商的滯後獎勵。返利的特點是滯後兌現,而不是當場兌現。

如果從兌現時間上來分類,返利一般分為月返、季返和年返三種;如果從兌現方式上來分類,返利一般分為明返、暗返兩類;如果從獎勵目的上來分類,返利可以分為過程返利和銷量返利兩種。

我認為,返利是把雙刃劍:

第一,由於返利多少是根據銷售量多少而定的,因此經銷商為多得返利,就要千方百計地多銷售產品。這種做法有其正確的一面,畢竟提高銷售量是廠家銷售工作的重要目的,尤其是在產品進入市場初期,這一政策的作用不可低估。

第二,返利也可能成為經銷商竄貨亂價等短期行為的誘發劑。特別是當廠家的產品占領市場後,廠家銷售工作的重點轉向穩定市場,這時根據銷量返利的政策的缺點就表現得越來越明顯。各經銷商在限定的區域內,無法在限定的時間完成一定的目標時,他們很自然地進行跨區竄貨。

經銷商會提前透支返利,不惜以低價將產品銷售出去,平進平出甚至低於進價批發。結果,你竄貨到我的區域,我竄貨到他的區域,最後導致**體系混亂甚至崩盤。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這裡準備了乙個案例。

案例:都是返利惹的禍

方總是乙個中小化妝品廠家的營銷老總,去年產品銷售還不錯,準備今年大幹一場。為了實現今年的銷售目標,提高經銷商的銷售積極性,方總出台了新的獎勵政策,在去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給經銷商的銷量返利獎勵。

方總為每個經銷商制定了三個不同的年銷量指標,即必保任務、爭取任務和衝刺任務,完成的年銷量指標越高,則年底返利的百分比越大,而且返利獎勵是與經銷商年銷量的絕對值掛鉤的。

比如,如果經銷商分別完成必保任務200萬、爭取任務250萬和衝刺任務300萬元,返利比例分別為1%、3%和5%,相對應的返利金額分別為2萬、7.5萬和15萬元。

從方總的返利政策來看,如果經銷商只完成200萬的必保任務,則只能拿到2萬元的銷量返利,但如果完成300萬的衝刺任務,就可拿到15萬元的銷量返利。經銷商的年銷量只要增加50%,返利就翻了好幾番。

對於經銷商來說,自身的利潤肯定是第一位的。在方總如此的返利政策誘導下,經銷商就是削尖腦袋也要把銷量衝上去,爭取把最高的返利獎勵拿到手。

於是,經銷商為了完成更高的銷量任務,就不惜採用各種手段來衝擊銷量。有的經銷商大肆向其他區域竄貨,有的經銷商就把**放下來低價甩賣,犧牲一點差價利潤算什麼,只要能完成最高銷量指標,拿到高額的返利。虧多少,賺多少,經銷商心裡都算得清清楚楚,這就叫捨不得小虧,就賺不到大錢。

更何況我不這樣做,別的經銷商也會這樣做。

方總為了制止竄貨和低價傾銷,對一些違規的經銷商三令五申,並以扣除返利相威脅,但根本不管用,為什麼?你廠家的鋪底貨款還扣在我經銷商手上,還怕你廠家不給返利?於是,竄貨和低價甩賣就愈演愈烈,不斷公升級,原來一些一直遵守秩序的經銷商也被迫捲入,**越賣越低,經銷商的差價利潤也就越來越薄,不到一年時間,**就接近「賣穿」。

方總被弄得焦頭爛額,經銷商之間互相指責,投訴不斷,方總手下的營銷員四處救火,疲於奔命,原來「做市場」的營銷員現在卻變成了「做消防」的。

沒辦法,方總為了儘量減少低價產品對市場秩序的破壞,對那些低價拋售特別嚴重的區域市場,廠家就不得已出錢把低價甩賣的產品又買回來。但還是不管用,你廠家不斷地把低價甩賣的產品買回來,就不斷有低價產品流到市場上去,因為源頭沒有堵住。

怎麼辦?方總痛下決心,只好採取不是辦法的辦法,斷了好幾家低價竄貨嚴重的經銷商的貨源。而被斷貨的經銷商不服,如果不是別人先挑起竄貨大戰,我怎麼會竄貨呢?

又不是我一家竄貨,憑什麼斷我的貨?於是,被斷貨的經銷商為了報復廠家,將手中剩下的產品以更低的**拋向市場。

多用「過程」返利,少用銷量返利

主持人:確實,返利是把雙刃劍,那麼對於廠家來說,應該如何最大程度地發揮返利獎勵的激勵作用,同時盡量抑制返利獎勵的負面影響呢?

賀軍輝:我個人認為,廠家在制定返利政策時,要多用過程返利,少用銷量返利。

廠家可以針對營銷過程的種種細節設立種種獎勵,比如獎勵範圍可以包括:鋪貨率、售點生動化全品項進貨、安全庫存、遵守區域銷售、專銷(不銷競品)、積極配送和守約付款等等。過程返利既可以提高經銷商的利潤,從而擴大銷售,又能防止經銷商的不規範運作,還可以培育乙個健康的市場,保證明天的利潤目標。

我這裡也準備了乙個案例。

案例:綜合評定返利標準

某食品廠家與其它大多數廠家一樣,以前對經銷商的返利政策就是以銷量作為唯一的返利標準,且銷量越大返利的比例越高,無形中誘導了經銷商依靠上量求利,從而導致經銷商竄貨、殺價等不規範運作。後來,此食品廠家吸取教訓,在返利政策的制定上不以銷量作為唯一的考核標準,而是根據廠家不同階段對營銷過程的管理來綜合評定返利標準。如此,除了完成銷售定額給予經銷商一定獎勵外,還設定了以下返利獎勵:

1.鋪市陳列獎

在產品入市階段,廠家協同經銷商主動出擊,迅速將貨物送達終端。同時廠家根據給予經銷商以鋪貨獎勵作為適當的人力、運力補貼,並對經銷商將產品陳列於最佳位置給予獎勵。

2.渠道維護獎

為避免經銷商的貨物滯留和基礎工作滯後導致產品銷量萎縮,廠家以「渠道維護獎」的形式激勵經銷商維護乙個適合產品的有效、有適當規模的渠道網路。

3.**信譽獎

為了防止經銷商竄貨、亂價等不良行為,導致各經銷商最終喪失獲利空間,廠家在**設計時設定了「**信譽獎」,作為對經銷商的管控。

4.合理庫存獎

廠家考慮到當地市場容量、運貨週期、貨物周轉率和意外安全儲量等因素,廠家設立「合理庫存獎」鼓勵經銷商保持適合的數量與品種。

5.經銷商協作獎

為激勵經銷商的政策執行、廣告與**配合、資訊反饋等設立協作獎,既強化了廠家與經銷商的關係,又是淡化利益的一種有效手段。

當然,以上各種獎勵你不一定都同時用,這樣會讓你的經銷商覺得你的**政策過於繁瑣,甚至成為和你討價還價、增加你的銷售成本的乙個名目。所以,你必須明確你重點要解決哪些問題。這樣,你就能夠通過返利這個槓桿,有效的達到自己的目的。

楊榮華:的確是這樣,廠家在制定返利政策時,要注意在不同的市場階段返利的側重點應不同。用返利來激勵經銷商,廠家首先要弄清楚現階段激勵經銷商要達到的具體目標是什麼,只有具體目標清楚,才能有的放矢,才能根據目標制定有針對性的返利方案。

除了生動化(終端產品形象的展示力)等指標的完善和經銷商提貨量的完成以外,在產品成長期,返利獎勵的重點應該重在打擊競品,加大專銷、市情反饋、配送力度、**執行效果等專案的獎勵比例,同時輔以一定的銷量獎勵;在產品成熟期,返利獎勵的重點應該是重視通路秩序的維護,返利應以守區銷售、遵守**、規定出貨和守約付款為主,銷量獎勵只起輔助作用。

**:另外,我們應該注意的是,返利不應僅是一種獎勵手段,而應成為一種管理工具。返利既要起到激勵經銷商的作用,又要起到管理和控制經銷商的作用。

因為返利獎勵不是當場兌現而是滯後兌現的,也就是說,經銷商的部分利潤是扣在廠家手上的,如此廠家就掌握了主動權。如果廠家返利用得好,就可使返利成為一種管控經銷商的工具。

比如,某廠家的返利政策是這樣的:

1.經銷商完全按公司的**制度執行銷售,返利3%;

2.經銷商超額完成規定銷售量,返利1%;

3.經銷商沒有跨區域銷售,返利0.5%;

4.經銷商較好執行市場推廣與**計畫,返利1%。

根據此返利政策,如果經銷商沒有亂價竄貨等行為,就可獲得至少3%以上的返利,如果經銷商通過各種不規範手段把銷量衝上去,也只能獲得1%的返利,銷量再大經銷商也是得不償失。當然如果既能超額完成銷量,又沒有亂價竄貨行為,經銷商的獲利是最大的。

還有些廠家管理更嚴格,嚴厲打擊亂價竄貨等短期行為,只要經銷商有亂價竄貨行為,其年終返利將被全部取消,這對經銷商也是很大的威懾。如此,廠家不僅沒有使返利成為竄貨亂價的誘發劑,而且利用返利來抑制經銷商竄貨等短期行為。

百事可樂妙用「暗返」政策

主持人:是不是只有國內的企業運用返利獎勵政策來激勵經銷商?外企是否也有同樣的獎勵政策?

**:不僅國內的企業運用返利政策來激勵經銷商,外企也同樣運用返利政策來提高經銷商的積極性。不過外企在制定和運用返利獎勵政策時,相對來說比國內的企業更嚴謹、更科學。

大家可以看看百事可樂公司在中國制定的對經銷商的返利政策。

案例:百事可樂的返利政策

百事可樂公司對返利政策的規定細分為五個部分:年扣、季度獎勵、年度獎勵、專賣獎勵和下年度支援獎勵,除年扣為「明返」外(在合同上明確規定為1%),其餘四項獎勵為「暗返」,事前無約定的執行標準,事後才告之經銷商。

(一)季度獎勵:既是對經銷商前三個月銷售情況的肯定,也是對經銷商後三個月銷售活動的支援,這樣就促使廠家和經銷商在每個季度合作完後,對前三個月合作的情況進行反省和總結,相互溝通,共同研究市場情況。且百事可樂公司在每季度末,派銷售主管對經銷商業務代表培訓指導,幫助落實下一季度銷售量及實施辦法,增強相互之間的信任,兌現相互之間的承諾。

季度獎勵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兩個月內,按一定比例進貨以產品形式給予。

(二)年扣和年度獎勵:是對經銷商當年完成銷售情況的肯定和獎勵。年扣和年度獎勵在次年的一季度內,按進貨數的一定比例以產品形式給予。

(三)專賣獎勵:是經銷商在合同期內,在碳酸飲料中專賣百事可樂系列產品,在合同結束後,廠方根據經銷商銷量,市場占有情況以及與廠家合作情況給予的獎勵。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廠家將檢查經銷商是否執行專賣約定。

專賣約定由經銷商自願確定,並以文字形式填寫在合同文字上。

如何有效激勵經銷商

作者 崔自三 網路 時間 2009 11 10 14 32 17閱讀 64次 在當今渠道制勝,終端為王的條件下,經銷商可謂是產品銷售當中不可缺乏的一環。經銷商不僅承擔著 承上啟下 的作用,而且還往往決定著乙個企業在該市場的話語權,因此,如何通過企業的激勵最大限度的調動經銷商的積極性,從而構建一種長期...

經銷商激勵政策方案

現狀分析 目前公司與經銷客戶之間的屬鬆散型組織 買賣關係,僅僅依靠利益驅動而建立臨時的合作,缺乏穩定性。事業部計畫在年打破這種現狀,穩定客戶資源,嘗試建立契約式合作,形成供銷聯盟。實施方案 與經銷商簽訂年度經銷合同,約定年度銷售目標 市場規則 考核辦法,並根據年度目標分解到季度,並實施季度和年度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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