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考核工作實施細則
為加強對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成員的管理,提高學生會成員工作積極性,對學生會成員進行具體細緻的評價,增加學生會成員管理工作的規範性和透明度,提高學生會的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工作實施細則。
總則第一條考核以為民主監督、公平客觀、實事求是、獎懲分明為原則。
第二條考核物件為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全體成員。
第三條學生會各部門幹事量化評分工作由學生會各部門負責人(部長、副部長)負責執行,於每學期第二週星期三前完成對前一學期的評分工作,並提交辦公室。辦公室應於第三週星期一完成匯**計工作,公示三天。
第四條各部門負責人考核工作由學生會主席團完成,辦公室負責統計工作。
第五條考核工作接受學生會全體成員監督。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第六條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分為學習成績、工作業績和獎懲情況三部分。
第七條學習成績(基礎分20分,發展分6分)
一、辦公室每學期組織對學生會全體成員上一學期的考試成績進行量化評分,報主席團備案。
二、學習成績考核具體標準如下:
1、被考察物件無補考情況得10分。
2、被考察物件學習平均成績位列本班前40%得10分。
3、發展分:被考察物件獲各類獎學金可加發展分,其中國家獎學金加6分,省級獎學金加4分,校級獎學金加2分。
三、學習成績名次低於本班前60%者取消參會資格。
第八條工作業績(基礎分80分)
工作業績由基本制度遵守、活動參與情況和工作績效評估三部分組成,滿分80分。基本制度遵守滿分25分;活動參與情況滿分25分;工作績效評估滿分30分。
一、基本制度遵守(滿分25分)
1、依據各次例會、活動、值班出勤和日常考核相應內容記錄為依據。例會、活動或值班請假一次減1分;遲到一次減2分;缺勤或空崗一次減5分。 (責任人:紀檢部)
2、活動結束後一周內上交活動材料。逾期一周以內對相關副主席及活動主辦部門負責人扣2分;逾期一周以上視為缺交,對相關副主席及活動主辦部門負責人扣4分。(責任人:辦公室)
二、活動參與情況(滿分25分)
1、作為主辦部門成員參與組織活動每次加4分。
2、作為協助部門參與組織活動每次加3分,協助部門突出成績者(由活動負責人報部長,主席團評定)加4分,單次取最高分,不重複加分。
三、工作績效評估(滿分30分)
1、對部門正職工作績效評價由主席團會議做出,滿分30分;
2、對部門副職績效評價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門正職做出,滿分各為10分,總分30分;
3、對幹事評價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主席團和各位部長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總體評分,該分數作為該部門幹事共同起始分,滿分15分;
(2)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成員工作情況進行總體評價,滿分15分。
第九條獎懲情況
一、發展性加分規定如下:
1、一學期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所有集體活動者,加4分;
2、形成建設性提案,得到主席團肯定或採納者,每次加4分;
3、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4分;
4、為學生會各類活動爭取到贊助者視贊助金額數量酌情加分。
5、未列舉的情況最終由主席團討論決定。
二、懲罰性扣分規定如下:
1、在學生會工作、活動過程中存在瀆職或其他有損學生會形象行為者,一次扣10分;
2、在工作過程中出現誠信問題或財務問題者,每人次扣20分;
3、破壞學生會內部團結,阻撓學生會工作正常開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10分以上扣分處罰。
4、學生會成員存在以上情況且情節嚴重,或違反校規校紀、法律法規者由主席團審查可予以辭退處分。
獎懲機制
第十條每學期末依據以上考核條例對學生會全體成員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幹部學期考核總評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89分者為良好,65-79分者為合格,低於65分為差;幹事學期考核總評85分以上者為優秀, 71-85分者為良好,60-70分者為合格,低於60分為差。
第十一條考核成績為優以上的學生會幹部和幹事有資格參加「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等評選活動。
第十二條辭退機制
1、被評為差的幹部經主席團全體討論通過作辭退處理。被評為差的幹事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報主席團,經批准作辭退處理。
2、在工作和生活中對學生會形象造成巨大損害者,由主席團審查批准後予以辭退。
3、受到學校警告以上(包括警告)處分者,經主席團審查批准後予以辭退。
4、其他不良行為情節嚴重者由主席團會議討論決定應對當事人予以辭退的情況作辭退處理。
附則第十三條各職能幹部根據本制度制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考核最終結果經主席團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考核結果公開,如有置疑,由主席團指定相關部門做出解釋。
第十五條辦公組織在每學期開學第三週內完成對上一學期的考核,日常考核由各部門和辦公室負責,酌情處理。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所有。
附1: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成員考核表
附2: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考核情況彙總表
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
2023年3月15日
附1: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成員考核表
姓名所在部門所任職務:
附2:保山學院教育學院學生會考核情況彙總表
(按總評分從高到低排序)
學生會考核細則
第一部分 學生會各部門工作評分細則 一 主辦活動部門 文藝部體育部學習部 日常活動30 特色活動30 老師 學生會期終評價40 1 常規活動情況,由主席團監督,佔總成績30 計算方法 每兩周至少一次例會,每學期至少8次例會,沒少一次扣減5分,每次例會視其會議記錄 部員參與程度等決定。2 特色活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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