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人員保密協議

2021-03-03 21:48:47 字數 1723 閱讀 8777

1. 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公

2. 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3. 在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製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

4. 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

5. 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6. 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裝置、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

7. 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在勞動合同關係終止之後,乙方均承認甲方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並且乙方應當克盡保守上述商業秘密的義務。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兩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洩露。

甲方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8.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 甲方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 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 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 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 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2) 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 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 因乙方惡意洩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

第八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九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3、 乙方從公司離職三年後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收到條今收到濟南市中微爾電子裝置裝配廠支付的保密費元整。

收到人:年月日

離職保密協議

篇1 離職保密協議 甲方 企業 乙方 員工 乙方第一受益人 部門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秘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

離職保密協議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一 乙方保證並確認 已與甲方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從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二 乙方離職後,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 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方主管人員同意,乙...

員工離職保密協議

甲方乙方 為維護乙方及甲方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 與甲方於 年 月 日同意達成本保密協議,甲方 同意雇用和 或繼續雇用 乙方 乙方 承諾為維護 甲方 的商業秘密遵守下列各條款。1.員工在離職時要提前30工作日 以出勤時間計算,請假時間排除在外 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在提交和未提交辭職報告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