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類人員保密協議

2021-03-04 03:04:30 字數 2414 閱讀 3951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為規範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特制定本協議,此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前言:鑑於甲方意識到,其擔任的職務涉及公司的業務資訊和技術資訊而這些業務資訊和技術資訊屬於保密性質,是公司的財產,且將會在其履行職務的過程中不時地向其透露;

鑑於甲方承認,向公司現在或潛在的競爭對手披露任何這些保密資訊,將會導致公司處於乙個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並將會損害公司的業務;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定義: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被乙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 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乙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 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 乙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技術方案、計算機軟體、資料庫、技術報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專利技術;

上述保密資訊是屬於公司專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視為保密資訊,而不論其是否由公司擁有或開發。

(一) 甲方的保密義務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資訊;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權,僅在授權程度和範圍內披露或使用;

2.進行合理注意,保證資訊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經公司授權,甲方不得不正當獲得公司秘密。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 雙方協定競業限制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 甲方必須嚴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乙方的商業秘密;

7. 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8.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財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9.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商業秘密或者智財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10.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人、顧問等等。

11.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

12. 在其任職於公司期間及其後兩年,甲方同意,其將不會指示、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員或者雇員終止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但在任職公司期間為履行其職責而採取的行動除外。

(二) 脫密期限

1.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甲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乙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乙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甲方脫離涉密崗位;甲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 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乙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甲方脫離涉密崗位;甲方應該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三)違約責任:

1.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乙方經濟損失,但給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乙方有權調離甲方涉密崗位,並有權解除甲方的勞動合同;

2.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可解除甲方的勞動合同;

(四)補償:

鑑於本協議雙方已經認識到,甲方如遵守本協議之上所有條款,將會受到一定的損失,且該損失有一定的不可預見性及非乙方之主要收入;並鑑於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五)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身份證號:

位址**:

年月日乙方:

法定代表:

位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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