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管理程式

2021-03-04 09:44:40 字數 4377 閱讀 4254

1 目的和範圍

為確保公司的活動、產品、服務中的hse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識別與評價,確定重大風險,有效實施hse風險控制,特制定本程式。本程式適用於公司和所屬單位活動、產品、服務過程中危害因素的辨識、風險評價與更新的控制和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3.1 採用q/sy1002.1-2007中規定的術語。

3.2 危害因素:包括危險因素和環境因素。

3 職責

3.1 質量安全處是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的組織、協調與監督管理,組織公司系統的識別與評價方法培訓和技術指導,彙總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風險臺帳。

3.2 各部門配合質量安全處組織本部門識別與評價方法的培訓,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建立臺帳並報質量安全處。

3.3 所屬單位hse管理體系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單位識別與評價方法的培訓,組織開展各單位的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建立臺帳並上報質量安全處。

4 工作程式

4.1 培訓

4.1.1 公司系統培訓

質量安全處根據選定的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組織公司系統的培訓,確保公司各部門聯絡員及所屬單位體系管理人員熟練掌握識別與評價的方法。

4.1.2 公司各部門培訓

各部門聯絡員組織本部門的培訓,確保各部門員工都能夠掌握相應的識別與評價方法。

4.1.3 所屬單位培訓

所屬單位體系主管部門組織本單位的培訓,確保各層次員工都能夠掌握相應的識別與評價方法。

4.2 危害因素的識別

4.2.1 識別的範圍

覆蓋公司所有部門和單位的各項產品、活動和服務過程。至少包括:

a)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b)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相關方人員和外來訪問者)的活動;

c)作業場所內的裝置、設施(包括外界提供的裝置、設施);

d)以往活動的遺留問題,新開發(建設)專案以及在工藝技術、裝置、人員、作業環境和條件等方面發生變更的情況。

4.2.2 作業活動等相關資訊的收集

在進行危害因素辨識前要收集以下相關資訊:

a)生產裝置設施的設計資訊,裝置、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

b)裝置、設施的運**況;

c)儲存油品的化學特性;

d)生活配套設施和應急設施的配備;

e)生產過程中使用和產生的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等,以及有害氣體與主風向的關係;

f)員工的不良習慣、心態、健康狀況及違章操作行為等;

g)自然條件中的氣象及地質現象,如雷擊、暴雨、洪水、**等;

h) 機動車在道路行駛可能遇到的人員、路況、車況、氣候影響等;

i) 向水體、大氣、土地排放汙染物的情況,固體廢棄物的處置情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能源的消耗情況等;

j)現行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4.2.3 識別時要考慮三種時態、三種狀態:

三種時態是指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是指正常、異常和緊急狀態,正常生產情況屬正常狀態,裝置開停車、裝置開停機及檢維修等情況,屬異常狀態,緊急狀態則是指發生火災、**、洪水、**等情況。

4.2.4 危險因素辨識的方法

風險辨識以事故預防、控制和減少事故及汙染發生為指導思想,採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座談、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以及問卷調查等多種方法相結合的方式,對涉及到的全部危害因素進行識別。

a)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裝置運轉或系統活動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工藝、裝置運轉存在的危害因素;

b)查閱資料:通過查閱有關事件、事故和環境監測資料等,從中發現存在的危害因素;

c)安全檢查表:系統剖析,確定檢查專案,按順序編制**,以提問或現場觀察等方式確定檢查專案的狀況,確定危害因素;

d)座談:召集hse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操作人員,集思廣益、討論分析作業活動或裝置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e)工作危害分析:識別存在的作業活動,把一項作業活動分解為幾個步驟,辨識每一步驟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4.2.5 危害因素辨識的步驟

a)公司各部門聯絡員組織本部門員工採用4.2.4條款所列方法對本部門範圍內的活動過程進行危害因素辨識;

b)所屬單位hse體系主管部門組織本單位員工採用4.2.4條款所列方法對本單位範圍內的活動過程進行危害因素辨識;

c)各部門聯絡員及所屬單位體系主管部門對員工調查結果進行彙總審查,補充完善。

4.3 風險評價

4.3.1 風險評價分級:危險因素評價結果分為重大風險、中度風險和一般風險**;對於環境因素,評價結果分為一般環境因素和重大環境因素兩級。

4.3.2 危害因素評價方法:對所有識別出來的危害因素先用是非判斷法來直接判斷,被判為「非」的危害因素再用矩陣法或綜合打分法評價。

4.3.3 危險因素的是非判斷法

對於危害因素中的危險因素滿足其中任何一條則即可實現風險的分級:

a)違反法律、法規的危險因素,為重大風險;

b)曾經發生過事故且無良好控制措施的危險因素,評為重大風險;

c) 相關方強烈抱怨的危害,評為重大風險;

d)曾經發生過事故且已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的危險因素,評為中度風險。

對於危害因素中的環境因素,滿足下列情況之一直接判斷為重要環境因素:

a)違反法律法規或長期超標排放;

b)直接可以觀察到可能導致事故的危險且無控制措施(如:洩露、火災、**等);

c)曾經發生過事故仍未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d)緊急狀態下的環境因素;

e)國家重點控制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廢棄物的處置;

f)在能源消耗方面依據經營要求直接判定其中重要環境因素;

g)相關方有合理的抱怨等。

4.3.4 矩陣法

對採用直接判斷法為「非」的危險因素,對照表1從人員**程度、財產損失、停工時間和對聲譽的影響等四個方面,對後果的嚴重程度進行評價取值,取四項得分最高的分值作為其最終的s值。

表1 評估後果的嚴重性(s)

對照表2從偏差發生的頻率、安全檢查的頻率、操作規程的執**況、員工的勝任程度、現有防範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評價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取五項中分值最高的分值作為其最終的l值。

表2 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

確定了s和l值後,依據表3進行風險評價分級,評價結果分為以下三種:一般風險r=l*s=1~6;中度風險 r=l*s=8~12;重大風險r=l*s=15~25。

表3 風險評估表r

r值的界限值,以及l和s定義不是一成不變的,可由質量安全處依據企業情況加以界定。但變更前,須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3.5 綜合打分法

對採用直接判斷法為「非」的環境因素,使用綜合打分法進行評價。

a)評價準則

對採用直接判斷法為「非」的環境因素,根據實際情況,從下列乙個或多個評價因子上分別進行打分,計算方法為:m=l*s 其中s取b,c,d,e中分值最高者,計算後如s=5或m≥16為重要環境因素。

b) 評價因子及分值

4.3.6 評價步驟

a)公司各部門評價小組,採用矩陣法和綜合打分法對危害因素進行評價分級,填寫《危險因素辨識及風險評價表》、《重大危險因素清單》和《環境因素識別及評價表》、《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上報質量安全處。

b)所屬單位體系主管部門組織本單位評價小組, 採用矩陣法和綜合打分法對危害因素進行評價分級,填寫《危險因素辨識及風險評價表》、《重大危險因素清單》和《環境因素識別及評價表》、《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後報質量安全處。

c)質量安全處將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重大危險因素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彙總,形成東北銷售公司《重大危險因素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4 風險控制

4.4.1 風險控制應遵循如下原則:首先考慮從根本上消除風險,其次考慮風險降低措施(降低風險概率、降低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潛在嚴重度),將使用個體防護作為最後手段。

4.4.2 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單位對本部門或本單位存在的危害因素,按照風險評價分級的結果,制定相應的執行控制和應急措施,分別落實到體系檔案、崗位職責和應急預案中,以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

4.4.3 根據實際需要,可將重大風險納入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或通過相應的執行過程控制、培訓、監督檢查加以控制。

4.4.4 管理類措施

a)補充、修訂現有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b)編制應急預案;

c)教育培訓;

d)監督檢查檢驗。

此類措施通過體系檔案化及其執行過程予以實施完善。

4.4.5 工程技術類措施

a)技術改造專案;

b)裝置和防護用品更換、新增、購置;

c)裝置維護檢修;

d)科研攻關。

此類措施需明確要達到的目標指標、具體的方法、責任單位、配合單位、完成時間、投資額等,由所屬單位體系主管部門在每年11月初制定《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方案》,上報企業管理處。

4.5 危害因素更新

4.5.1 危害因素辨識與評價每年三季度進行一次;工程建設專案開工投用前進行危害因素的辨識和評價。

0危害因素辨識 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規定

檔案會簽記錄 檔案編制部門簽署記錄 檔案修訂記錄 目錄1 目的 4 2 範圍 4 3 規範性引用檔案 4 4 術語和定義 4 5 職責 4 6 危害因素辨識 4 7 風險評價 6 8 風險控制 7 9 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更新 8 10 解釋和說明 8 11 附件 8 附件1 危害因素原始調查表...

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程式

附件一 1.目的 為持續識別並評價成品油銷售 儲存等活動 產品 服務中的危害因素,實施必要的風險控制和削減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程式。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分公司及庫站危害因素辨識 風險評價及削減 控制措施的管理。3.職責 3.1質量安全環保處是危害因素辨識 風險評價...

03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制度

1 目的 為了實現健康 安全與環境方針和目標,規範識別 確定危害因素並採取找控制措施的過程,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危害因素的組織 時機 危害因素辨識 風險評價 風險控制 評審的管理要求。本制度適用於危害因素辨識 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管理。3 職責 3.1 安健環科制定和維護本制度並監督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