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制度

2021-03-04 09:33:55 字數 2041 閱讀 6561

2、根據行政訴訟判決、行政復議決定、執法監督決定,需對原處罰決定撤銷重作(的案件),辦案機構作出新的擬處罰意見的(案件)。

3、需要移交司法機關及其它有關部門的案件。

(八)行政處罰案卷審核主要採用閱卷或集體會審方式,重大複雜的案件應向辦案機構了解情況,或者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與申辯。

(九)當場處罰案件應在結案後3日內,將案件處罰決定書交法制科備案(審核)。

(十)法制機構應作好審核案卷的編號登記,交接登記,防止丟失。

(九)行政處罰案件的處罰實行迴避制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迴避。

1、本案的調查人員;

2、當事人、本案調查人員的近親屬;

3、與本案的處理結果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員。

第二章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內容

第五條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內容主要有:

(一)對本案是否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的情況是否清楚明確

1、當事人是否是該行政違法行為的主體;

2、當事人的名稱是否準確無誤,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名稱是否與其許可證及營業執照上的名稱相符;

3、當事人是否具有法定的行政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

(三)案卷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

1、案卷事實是否完整、清楚;

2、證據是否真實、充分、有效;

3、對違法所得的計算認定是否準確、有據。

(四)違法行為的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法規條文是否正確:

1、有無適用未生效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使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有無應適用此法卻適用了彼法,或應適用此條款卻適用了另一條款;

3、處罰的種類、幅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無畸輕畸重、顯失公平的情況。

(五)程式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

1、有無履行立案審批手續;

2、採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時,是否按規定出具行政強制措施的書面文書;

3、有無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4、有無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5、有無按規定寫出案件調查終結報告;

6、有無處罰決定書文稿(草擬);

7、其他依法必須經過的程式或履行的手續;

(六)有無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的情況。

(七)草擬的處罰決定書文稿格式是否規範,表述是否準確,用詞是否嚴謹,詞句是否精煉,有無概念不清或其他容易引起誤解或爭議的情形。

(八)其他應審核的事項。

第三章審核意見

第六條法制工作機構對行政處罰案件初審後,提出下列書面意見:

1、對具有管轄權、當事人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式合法、手續完備、處罰決定恰當、文書製作規範的行政處罰案件,同意辦案機構意見。

2、對無管轄權的行政處罰案件,建議辦案機構按有關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

3、對當事人不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辦案程式等情況的行政處罰案件,直接或書面建議辦案機構補充或糾正。

4、對當事人不構成違法的行政處罰案件,建議撤銷立案。

5、對定性不准、適用法律法規不當、處罰種類和幅度不當、程式不當、手續不全、文書製作不規範的行政處罰案件,法制科不在「審核意見表」上簽署意見,視具體情況直接向辦案機構建議修正、補充或填寫「案卷審核情況反饋意見表」,書面反饋意見連同案卷返辦案機構補充、修正後重新審核。

第七條法制科在「案件審核意見表」上簽署意見後,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審批。

第八條案件審核表一式兩份,乙份隨案捲入卷,乙份由法制機構存檔。

第九條案件審核委員會審核行政處罰案件實行主任負責制。審核意見及決定應製作書面文書,並由與會者簽名。

第十條經過案件審核委員會審核的行政處罰案件,辦案機構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行政處罰相對人後,將行政處罰決定書抄送法制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對簡易程式案件及各縣備案案件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辦案機構反饋,對問題較大認為需改變和撤銷的案件報案件審核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十二條對處罰終結歸檔的案件,法制科要按照省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向辦案機構反饋意見。

第十三條法制機構應建立行政處罰案件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意見表、案件審核書面記錄案件立案備案登記表,案件審核登記表,案案卷審核情況反饋意見表,處罰決定書(草擬)等與同一行政處罰案件有關的材料。

行政處罰案件合議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菸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式,保證行政處罰合法 公正,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和 菸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等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一般程式的案件必須進行合議。合議在案件調查終結後 報同級法制部門審核前。第三條一般性行政處罰案件,合議由專賣監督管理部門...

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制度

環境保護局重大環境違法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根據 行政處罰法 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對情節複雜或者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第三條審理行政處罰案件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民主集中制原則。局領導班子...

某局行政處罰案件審查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本局行政處罰工作,根據 行政處罰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對本局就檢驗檢疫違法行為立案的案件適用本制度。第三條局內設立行政處罰案件審查委員會 以下簡稱案審委 負責組織對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工作,提出審查和處罰意見。第四條案審委主任由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局長擔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