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課件

2022-10-16 23:12:22 字數 5319 閱讀 5114

第一步立案 (共三節)

第一節線索**

1、執法人員主動發現

2、從檢舉、申訴及事故中發現

3、有關部門轉來

4、上級交辦

5、當事人投案、自述

第二節、線索管理

1、線索初查及案前調查

調查方式:

①側面調查,多方收集資料;

②對可能有違法事實的現場進行暗訪

③直接向當事人或其合夥人進行調查;

④對有把握的違法現場進行突擊檢查。

第二節、線索管理

2、線索初查後的處置工作:

①應當立即立案

②不予立案

③移交其他安監部門

④移交有其他機關

⑤回覆提交線索的單位或檢舉揭發人。

一、適用範圍——

行政執法機關經審批,將立案後不屬於自已管轄的案件,移送具有管轄權的單位或部門處理的法律文書。

二、移送案件的界定——

1. 因地域管轄權發生的移送。即受理案件後,發現違法行為的行為地、結果地均不屬於本機關管轄,應移送給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

2. 因職權或級別管轄發生的移送。即受理案件後,發現該案不屬本機關職權範圍,或者超出了本級機關許可權,應移送給具有相應職權的機關或者上級機關。

3. 因違法行為性質發生變化,即行政案件變為刑事案件,應按《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令第310號)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移送材料——

一般要求將該案的有關財物和材料原件一併移送;必要時,可以移送影印件,原件留存備查。

第三節、報批立案

● 1、立案

● ①違法事實

● ②法律依據

● ③確定主辦人員

● ④批示立案

一、適用範圍——

行政機關按照規定和程式對受理的案件進行初步核實,確認涉嫌違法且對此具有管轄權,需對案件進一步開展調查,向本機關負責人提出的書面審批文書。

注:1. 只適用於行政處罰一般程式,不適用於當場作出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式。

2. 對同一違法行為存在若干責任主體時,應當分別立案。事故類案件可以立乙個案。

3. 對確需立即查處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可以先行調查取證,並在5日內補辦立案手續。

4. 凡是有相關證據材料的(申訴舉報材料、上級交辦、下級報請或有關部門移送的材料、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已核查獲取的證據等),應當將證據材料附《立案審批表》,一併呈送領導審閱。

二、案由——

對案件性質的初步定性。

三、案件**——

分五類。包括:執法檢查、事故、舉報、上級交辦、下級報請、有關部門移送。

四、案件名稱——

分三類。事故類:「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月日+事故等級+事故類別+案」;

違法行為類:「違法主體+違法行為+案」;

非法行為類:「違法主體+非法行為+案」。

五、當事人——

1. 當事人為個人,填寫全名;當事人基本情況填寫性別、年齡、職務;位址填寫家庭住址或居住位址。

2. 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填寫單位全稱;當事人基本情況填寫法人基本情況。

五、案件基本情況——

填寫「摘要案情+初步證據材料」。

六、承辦人意見——

1. 建議立案的,列出當事人涉嫌違反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名稱,盡可能具體到條款專案,填寫「建議立案」,由2名以上承辦人簽名。

2. 建議不予立案的,要寫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3. 建議移送有關管理部門的,要寫明建議移送的部門名稱及其理由。

七、審核意見——

由處(科)室負責人審核。填寫「擬同意立案」或「擬不同意立案」及其理由 。

八、審批意見——

由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審批。填寫是否同意立案 。審批日為立案時間。

二、現場檢查 (共三節)

● 第一節現場檢查的概念

● 行政管理人員對當事人涉嫌違法經營活動有關的財物及場所進行檢視、清理的執法活動。需做現場檢查記錄。

第二節現場檢查的意義

● ①現場檢查是制止違法的重要手段

● ②現場檢查是收集證據的重要措施

● ③現場檢查是普法教育的有效方法

第三節實施現場檢查的基本要求

● ①依法實施現場檢查工作

● 依法檢查

● 二人以上 ,出示證件,表明身份

● 告知權利和義務

● 製作文書

第三節實施現場檢查的基本要求

● ②做好現場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 事前抓策劃

● 臨場抓配合

● 重點抓證據

第三節實施現場檢查的基本要求

● ③做好對當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 專人負責 ,耐心解釋

● 明確危害,告知責任

● 固定證據,簽字確認

一、適用範圍——

行政執法機關進行現場檢查或者事故調查過程中,使用的書面記錄文書。

二、檢查場所——

現場有多個獨立場所,應分別製作文書或在乙份裡作出詳盡描述。

三、檢查情況——

應有序、客觀、全面、準確地記錄現場檢查的過程、內容、範圍、方式和結果。

1. 有序是要求記錄記載檢查情況的順序應與檢查的順序一致,避免錯記或漏記。

2. 客觀是要求記錄應如實記載在現場觀察到的原始狀態,檢查人員的分析、判斷、推理等不得記入筆錄。

3. 全面是要求記錄應全面反映對案件調查有用的情況和關鍵細節。

4. 準確是要求記錄的文字表達應準確、客觀,不用模稜兩可的詞句,一般不用形容詞。

5. 對檢查的問題,應逐項寫明違法行為和隱患事實,採用法律術語或專業術語。

6. 檢查完畢後應將《現場檢查記錄》當場交被檢查單位的現場負責人審核。當事人認為記錄有遺漏或者有差錯的,應當面提出補充或修改,並在改動處用指紋覆蓋。

當事人認為無誤後,應在緊接正文最後一行頂格處,註明「以上情況屬實,***,xx年xx月xx日。」

7. 在正文末尾空白部分,應當註明「以下空白」。

三、簽名——

當事人拒絕到場或者拒絕在記錄上簽名,應註明拒簽理由。有其他人在場的,應請他人簽名證明。

幻燈片14

現場勘驗**之一:對現場狀況的簡要描述。

現場勘驗**

時間: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

地點:***xx

拍照人:***(簽字)

勘驗人:***(簽字)***(簽字)

當事人:***(簽字加蓋章)

被邀請人:***(簽字)

幻燈片15

三、強制措施 (共四節)

● 第一節行政強制措施的概念及種類

第二節實施強制措施須注意

● (一)採取扣留措施,應當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 (二)必須按照法定程式辦理。

一、適用範圍——

法理上行政強制措施分為兩類: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二是限制財產流通的行政強制措施。

我國現行的限制財產流通的行政強制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

本文書適用《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第十五條第一款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

「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裝置、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並應當在十五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易制毒化學品監督檢查時……必要時,可以臨時查封有關場所。」

二、存在問題——

根據現場檢查情況逐項填寫,應準確、客觀、全面地填寫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事實。

注意事項:

1. 行使「查封」、「扣押」和「臨時查封」行政強制措施必須具備3個條件:

⑴安監部門採取措施應該有依據,沒有依據則不能採取強制措施。

⑵是被採取措施的物件必須不符合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⑶被採取措施的物件必須是設施、裝置、器材和場所。

第三節先行登記儲存證據

●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儲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一、適用範圍——

行政執法機關在調查違法案件過程中,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先行記錄證據物品的數量、規格、性質等情況,並儲存在原地或指定地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該物品流轉,並將上述情況告知當事人的法律文書。

二、《先行登記儲存證據清單》——

逐項填寫證據名稱、規格型號、產地、成色(品級)、**及數量。數量採用中文大寫。

三、登記儲存證據起始日的確定——

《先行登記儲存證據通知書》送達當事人的次日,為採取先行登記儲存證據措施的起始日,行政機關應當在自起始日7日之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注意事項:

1. 對證據進行先行登記儲存時,當事人應在場,並對文書簽名確認。當事人拒不到場的,可以邀請有關人員參加,並在清單中記錄。

2. 先行登記儲存證據通知書和清單必須一併送達當事人。

第四節先行登記與查封、扣押的區別:

● 相似之處:

為儲存證據

必經過批准

● 質的區別:

適用依據不同

行為性質不同

實施條件不同

實施目的不同

實施物件不同

控制方式不同

處理期限不同

法律後果不同

四、詢問 (共六節)

● 第一節詢問的概念

詢問是指行政管理機關的執法人員,就與案件有關的問題,依法直接對當事人、證人、有關知情人員所作的提問式調查。是行政機關在查處違法案件時,依法收集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重要手段。

第二節詢問應遵循的原則

● 1.合法原則。

● 2.實事求是的原則。

● 3.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陳述的原則。

● 4.嚴禁誘供、指供的原則。

第三節詢問注意事項

● 一人被問

● 二人在場

● 三項物件

● 四項義務

● 五項權利

● 六項注意

第四節關於詢問當事人

● 1、初問

● ①搞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 ②固定現場違法事實。

● ③把產生違法活動的來龍去脈搞清楚。

● ④追查涉案財物的去向。

● ⑤搞清參與違法的其他人員情況。

● ⑥進一步擴大查案成果。

第四節關於詢問當事人

● 2、重點詢問

● 選擇好詢問的角度及切人點

● 做好一次完成調查的充分準備

● 注意證據間的相互印證

● 注意程式事實的記錄

第四節關於詢問當事人

● 3、通問

● 一是核對違法事實;

● 二是給當事人再次陳述、申辯的機會;

三是使執法機關在下達處罰決定之前心中有數。

行政處罰標準

一 以下情況都處以10元罰款 1.於工作時間內在總店營業區內 辦公室內 店門處 抽菸或吃零食者 抽菸與其它進食一律只允許在休息室內進行 初犯者扣2分,再犯者扣4分,三犯者取消當月獎勵考核的資格 2.於工作時間內聊天 玩手機 嬉戲打罵,初犯者扣2分,再犯者扣4分,三犯者取消當月獎勵考核的資格 3.藉故...

行政處罰文書範本

卷宗目錄 1 行政處罰委託書 委字 第號 根據的規定,經 局與 單位 研究,現由 局委託 單位 實施委託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委託期間,單位 必須以 局的名義,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並接受 局的監督 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 局承擔。單位 不得將委託事項再委託。委託機關 印章受委託單位 印...

行政處罰文書格式

焦作市國土資源系統 試行 卷宗目錄 執法人員所持 河南省行政執法證 影印件主辦人 協辦人案件受理登記表 編號 責令履行法定義務通知書 你 單位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現責令你 單位 逾期不履行的,將依法處理。行政機關印章 年月日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你 單位 的行為,違反了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