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服務管理制度與程式

2021-03-03 21:31:27 字數 1500 閱讀 7122

為了更好的為醫院醫務人員及管理人員、患者及其委託**人、有關司法機關及醫療保險機構人員提供病案服務,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法規,特制定病案服務管理制度,明確相關服務規範與服務程式。

一、服務物件

病案服務限於相關醫務人員及管理人員,患者及其委託**人,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等有關司法機關及醫療保險機構相關人員。

二、病案服務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患者及其委託**人、司法機關和醫療保險機構相關人員提供病案服務,履行借閱、影印或複製申請核查與病案資訊核查。具體細則參照我院《病案借閱影印制度》。

(二)制定迴避與保護患者隱私的規範與措施。具體細則參照我院《病案及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三)病案服務登記資訊必須完整,包括借閱人、借閱與歸還時間、借閱目的以及影印或複製的內容,保留相關借閱、影印或複製人的申請、身份證明、單位介紹信等資料。

(四)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

三、病案服務規範與程式

(一)影印或影印病歷資料的申請:

1、患者本人或其**人

2、死亡患者的**人或其近親屬

3、保險機構

4、公安、司法機關

(二)為患者提供影印或複製病歷資料服務的具體操作程式:

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供有關證明材料→醫務部審核簽字→病案室影印→申請人繳費→病案室蓋章

(三)由醫務部負責受理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應當在公安、司法機關出具採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後予以協助。

(四)受理影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申請後,應當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後予以提供。由病案室工作人員在病案室,將需要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影印或者複製。

(五)影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病案室加蓋證明印記。

(六)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需經醫務部同意後查閱。閱後應當立即歸還。不得洩露患者隱私。

(七)病案室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

病案服務管理制度

根據衛生部有關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的檔案精神,現對我院影印病案的有關具體事宜規定如下 1 影印或影印病歷資料的申請 1.1 患者本人或其 人 1.2 死亡患者的 人或其近親屬 1.3 保險 司法機構 2 為患者提供影印或複製病歷資料服務的具體操作程式 2.1 先由患者提出申請 2.2 經治醫師 ...

病案服務管理制度2

七 以上證明材料由病案室及醫務科進行審核。四 影印病案流程 一 申請。患者或 人或 機構出示相關證明,向就診科室提出申請,填寫 x醫院病案影印申請單 並提交病案室及醫務科,經審核合格後方可影印。二 繳費。根據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第18條的規定,我院患者影印病案資料,按0.5元每張 a4紙 單面 ...

病案管理制度

病歷在院內傳遞應由院方指定專人負責。借出的病歷要按時歸還。否則,按醫院有關規定對責任人予以處罰。借出病歷超過半年不歸還者,按遺失病歷處理。3 病歷影印制度 按照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和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衛醫發 2002 193號 中關於病歷影印的有關規定,病案室負責受理病歷影印申請 並按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