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2021-03-04 01:20:10 字數 1030 閱讀 6897

⑦病歷在院內傳遞應由院方指定專人負責。

⑧借出的病歷要按時歸還。否則,按醫院有關規定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⑨借出病歷超過半年不歸還者,按遺失病歷處理。

3.病歷影印制度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衛醫發[2002)193號)中關於病歷影印的有關規定,病案室負責受理病歷影印申請.並按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1)驗證申請人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①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現役軍人提供軍人證)原件。

②申請人為患者**人的,應提供患者本人及**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現役軍

人提供軍人證)原件,並提供患者本人的授權委託書。

③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近親屬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並提供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④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人的,應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並提供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授權委託書。

⑤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工作證,患者本人或其**人同意的授權委託書(患者死亡的,則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人的授權委託書),及經資訊科技部審查批准的簽字證明。

⑥申請人為公安、司法機關的,應提供公安、司法機關採集證據的介紹信,執行公務人員的工作證(至少同時有兩人進行採集),並經資訊科技部審查批准。

(2)影印範圍:

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象檢查報告、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3)注意事項:

①病歷影印應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後予以提供;

②病歷影印應在規定時間內送至指定地點,並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病歷影印件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加蓋資訊部技術部證明印章。

③病歷影印後,應將申請人所提供的有關證明和/或影印件放人病歷中備案;

④住院病人病歷因影印、複製等需要帶離病區,應經主管醫師簽字同意後,山病區指定專人負責攜帶,並陪同患者或其**人到指定地點進行影印。

病案管理制度

一 日常管理 一 病案室負責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資料。二 凡出院病案,應於病人出院後24小時內全部 到病案室。三 按時收回出院病案,進行整理 裝訂 核對。二 病案保管制度 一 嚴格執行病案院內交接制度。二 住院病案不外借。三 使用病案時,由病案管理人員負責提供和歸檔。四 保持病案整潔有序,做好防火...

病案管理制度

一 門 急 診病歷管理制度 1 門 急 診病歷封面印製 本病歷具有法律效力,就診時請攜帶此病歷,遺失自負 須知,明確告知患者對保管門 急 診病曆的權力 責任及義務。2 就診結束後,醫師立即將門 急 診病歷交給患者保管。二 住院病歷管理制度 1 病歷 制度 1 出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 集中 統一管理。2...

病案管理制度

一 病理歸檔制度 出院病歷應在病人出院後3個工作日內,書寫規範完整,由科主任審閱簽名後,送病案室歸檔。二 病歷影印制度 1 入院宣教時告知患者,出院10個工作日後攜帶出院發票及相關證件到病案室影印病歷資料。2 病歷未歸檔不得影印 執行病歷不得影印 3 嚴禁將病歷交給患者或家屬到病案室或他處影印。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