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版七年級初一數學全冊知識點完美排版

2021-03-04 09:29:05 字數 4698 閱讀 3308

第二章有理數

一、正數和負數:

⒈正數和負數的概念:

⑴ 負數:比0小的數。

⑵ 正數:比0大的數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數,當a表示正數時,-a是負數;當a表示負數時,-a是正數;當a表示0時,-a仍是0。(如果出判斷題為:

帶正號的數是正數,帶負號的數是負數,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簡單判斷)

②正數有時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時「+」省略不寫。所以省略「+」的正數的符號是正號。

③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2.具有相反意義的量:

若正數表示某種意義的量,則負數可以表示具有與該正數相反意義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為:+8℃;零下8℃表示為:-8℃

3.0表示的意義:

⑴ 0表示「 沒有」,如教室裡有0個人,就是說教室裡沒有人;

⑵ 0是正數和負數的分界線,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二、有理數:

1.有理數的概念:

⑴ 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為整數(0和正整數統稱為自然數);

⑵ 正分數和負分數統稱為分數;

⑶ 正整數,0,負整數,正分數,負分數都可以寫成分數的形式,這樣的數稱為有理數。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數的數才是有理數。

①π是無限不迴圈小數,不能寫成分數形式,不是有理數。

②有限小數和無限迴圈小數都可化成分數,都是有理數。

注意:引入負數以後,奇數和偶數的範圍也擴大了,像-2,-4,-6,-8…也是偶數,-1,-3,-5…也是奇數。

2.有理數的分類:

⑴按有理數的意義分類按正、負來分:

正整數正整數

整數 0正有理數

負整數正分數

有理數有理數 00不能忽視)

正分數負整數

分數負有理數

負分數負分數

總結:①正整數、0統稱為非負整數(也叫自然數);

②負整數、0統稱為非正整數;

③正有理數、0統稱為非負有理數;

④負有理數、0統稱為非正有理數。

三、數軸:

⒈數軸的概念:規定了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的直線叫做數軸。

注意:⑴ 數軸是一條向兩端無限延伸的直線;

⑵ 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是數軸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⑶ 同一數軸上的單位長度要統一;

⑷ 數軸的三要素都是根據實際需要規定的。

2.數軸上的點與有理數的關係:

⑴ 所有的有理數都可以用數軸上的點來表示,正有理數可用原點右邊的點表示,負有理數可用原點左邊的點表示,0用原點表示。

⑵ 所有的有理數都可以用數軸上的點表示出來,但數軸上的點不都表示有理數,也就是說,有理數與數軸上的點不是一一對應關係。(如,數軸上的點π不是有理數)

3.利用數軸表示兩數大小:

⑴ 在數軸上數的大小比較,右邊的數總比左邊的數大;

⑵ 正數都大於0,負數都小於0,正數大於負數;

⑶ 兩個負數比較,距離原點遠的數比距離原點近的數小。

4.數軸上特殊的最大(小)數:

⑴ 最小的自然數是0,無最大的自然數;

⑵ 最小的正整數是1,無最大的正整數;

⑶ 最大的負整數是-1,無最小的負整數

5.a可以表示什麼數

⑴ a>0表示a是正數;反之,a是正數,則a>0;

⑵ a<0表示a是負數;反之,a是負數,則a<0

⑶ 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則a=0

6.數軸上點的移動規律:

根據點的移動,向左移動幾個單位長度則減去幾,向右移動幾個單位長度則加上幾,則得到所需的點的位置。

四、相反數:

⒈相反數:

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叫做互為相反數,其中乙個是另乙個的相反數,0的相反數是0。

注意:⑴ 相反數是成對出現的;

⑵ 相反數只有符號不同,若乙個為正,則另乙個為負;

⑶ 0的相反數是它本身;相反數為本身的數是0。

2.相反數的性質與判定:

⑴ 任何數都有相反數,且只有乙個;

⑵ 0的相反數是0;

⑶ 互為相反數的兩數和為0,和為0的兩數互為相反數,即a,b互為相反數,則a+b=0。

3.相反數的幾何意義:

在數軸上與原點距離相等的兩點表示的兩個數,是互為相反數;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在數軸上的對應點(0除外)在原點兩旁,並且與原點的距離相等。0的相反數對應原點;原點表示0的相反數。

說明:在數軸上,表示互為相反數的兩個點關於原點對稱。

4.相反數的求法:

⑴ 求乙個數的相反數,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負號「-」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數是-5);

⑵ 求多個數的和或差的相反數是,要用括號括起來再添「-」,然後化簡(如;5a+b的相反數是-(5a+b)。化簡得-5a-b);

⑶ 求前面帶「-」的單個數,也應先加括號再添「-」,然後化簡(如:-5的相反數是-(-5),化簡得5)。

5.相反數的表示方法:

⑴ 一般地,數a 的相反數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數,可以是正數、負數或0。

當a>0時,-a<0(正數的相反數是負數)

當a<0時,-a>0(負數的相反數是正數)

當a=0時,-a=0,(0的相反數是0)

6.多重符號的化簡:

多重符號的化簡規律:「+」號的個數不影響化簡的結果,可以直接省略;「-」號的個數決定最後化簡結果;即:「-」的個數是奇數時,結果為負,「-」的個數是偶數時,結果為正。

五、絕對值:

1.絕對值的幾何定義:一般地,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原點的距離叫做a的絕對值,記作|a|。

2.絕對值的代數定義:

⑴ 乙個正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

⑵ 乙個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

⑶ 0的絕對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為:如果a>0,那麼|a|=a;如果a<0,那麼|a|=-a;如果a=0,那麼|a|=0。

可歸納為:①:a≥0,<═> |a|=a (非負數的絕對值等於本身;絕對值等於本身的數是非負數。)

②a≤0,<═> |a|=-a (非正數的絕對值等於其相反數;絕對值等於其相反數的數是非正數。)

3.絕對值的性質:

任何乙個有理數的絕對值都是非負數,也就是說絕對值具有非負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數,都有|a|≥0。⑴ 0的絕對值是0;絕對值是0的數是0.即:a=0 <═> |a|=0;

⑵ 乙個數的絕對值是非負數,絕對值最小的數是0。即:|a|≥0;

⑶ 任何數的絕對值都不小於原數。即:|a|≥a;

⑷ 絕對值是相同正數的數有兩個,它們互為相反數。即:若|x|=a(a>0),則x=±a;

⑸ 互為相反數的兩數的絕對值相等。即:|-a|=|a|或若a+b=0,則|a|=|b|;

⑹ 絕對值相等的兩數相等或互為相反數。即:|a|=|b|,則a=b或a=-b;

⑺ 若幾個數的絕對值的和等於0,則這幾個數就同時為0。即|a|+|b|=0,則a=0且b=0。

(非負數的常用性質:若幾個非負數的和為0,則有且只有這幾個非負數同時為0)

4.有理數大小的比較:

⑴利用數軸比較兩個數的大小:數軸上的兩個數相比較,左邊的總比右邊的小;

⑵利用絕對值比較兩個負數的大小:兩個負數比較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異號兩數比較大小,正數大於負數。

5.絕對值的化簡:

①當a≥0時, |a|=a ; ②當a≤0時, |a|=-a

6.已知乙個數的絕對值,求這個數:

乙個數a的絕對值就是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到原點的距離,一般地,絕對值為同乙個正數的有理數有兩個,它們互為相反數,絕對值為0的數是0,沒有絕對值為負數的數。

六、有理數的加減法:

1.有理數的加法法則:

法則一: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

法則二:絕對值不相等的異號兩數相加,取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

法則三:互為相反數的兩數相加,和為零;

法則四:乙個數與零相加,仍得這個數。

2.有理數加法的運算律:

⑴ 加法交換律:a+b=b+a; ⑵ 加法結合律:(a+b)+c=a+(b+c)

在運用運算律時,一定要根據需要靈活運用,以達到化簡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規律:

① 相反數結合法: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先相加;

② 同號結合法:符號相同的兩個數先相加;

③ 同分母結合法:分母相同的數先相加;

④ 湊整法:幾個數相加得到整數,先相加;

⑤ 同形結合法:整數與整數、小數與小數相加。

3.加法性質:

乙個數加正數後的和比原數大;加負數後的和比原數小;加0後的和等於原數。即:

⑴ 當b>0時,a+b>a; ⑵ 當b<0時,a+b4.有理數減法法則:

法則:減去乙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用字母表示為:a-b=a+(-b)。

5.有理數加減法統一成加法的意義:

在有理數加減法混合運算中,根據有理數減法法則,可以將減法轉化成加法後,再按照加法法則進行計算。

在和式裡,通常把各個加數的括號和它前面的加號省略不寫,寫成省略加號的和的形式。如:

(-8)+(-7)+(-6)+(+5)=-8-7-6+5.

和式的讀法:①按這個式子表示的意義讀作「負8、負7、負6、正5的和」

②按運算意義讀作「負8減7減6加5」

6.有理數加減混合運算中運用結合律時的一些技巧:

ⅰ.同號結合法:(把符號相同的加數相結合)

(-33)-(-18)+(-15)-(+1)+(+23)

原式=-33+(+18)+(-15)+(-1)+(+23將減法轉換成加法)

=-33+18-15-1+23省略加號和括號)

蘇教版七年級數學全冊知識點整理彙總

第二章 有理數 一 有理數 1 有理數的概念 凡能寫成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正整數和正分數合稱為正有理數,負整數和負分數合稱為負有理數。注意 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a不一定是負數,a也不一定是正數 不是有理數 2 有理數的分類 正整數正整數 整數 0正有理數 負整數正分數 ...

七年級數學蘇教版知識點總結

第二章有理數 正數 positive number 負數 negative number 正整數 負整數與0統稱為整數 integer 正分數與負分數統稱為分數 fraction 整數和分數統稱為有理數 rational number 像這樣規定了原點 方向及單位長度的直線叫做數軸 number a...

蘇教版七年級上數學複習知識點

七年級上冊數學知識點 有理數2.1 比0小的數 正數和負數 正數和負數的概念 負數 比0小的數正數 比0大的數 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注意 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數,當a表示正數時,a是負數 當a表示負數時,a是正數 當a表示0時,a仍是0。如果出判斷題 帶正號的數是正數,帶負號的數是負數,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