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2021-03-04 09:28:17 字數 1378 閱讀 9562

一、本公司與外部的一切經濟往來,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或協議書,經辦人不得口頭約定。

二、對所有經濟合同、協議書實行法人委託書制度。具體按公司《關於進出口業務簽約授權管理辦法》實施。包裝、倉儲、運輸及其它經濟合動簽約的管理參照以上執行。

三、簽訂國內外經濟合同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印製的合同文字。

四、每筆業務必須先做出《進出口商品經營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報總經理室審批,《方案》經批准後方可簽訂內外合同。未辦理、審批《方案》不得簽訂經濟合同,財務、儲運、單證、企管各部門不得辦理相關事宜。

五、經濟合同的管理部門為總經理辦公室,公司合同章由總經理辦公室合同管理人員保管使用,合同管理員根據審批後的《方案》與合同條款核准無誤後方可加蓋合同章,無公司合同章的經濟合同一律無效。如違反應追查當事人責任,並給予合同金額1%的經濟處罰,因此而產生的合同糾紛由當事人負責。

六、在合同送交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章時,除附獲批准的經營方案外,必須附外合同。收購庫存時,須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加蓋合同專用章。原《方案》修改須重作《方案》,已蓋章合同須退還總經理辦公室。

七、合同一式四份,客戶、進出口業務部、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各儲存乙份,其中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存件應蓋有供、需雙方的紅印合同章(即正本),影印合同章一律無效。

八、各進出口業務部的經濟合同號必須按總經理辦公室給予的統一**編排,內外合同、運編號必須與《方案》號一一對應,以便於科學管理和存檔。

九、與國外客戶成交,應繕制正式合同(國外客戶訂單視同正式合同)。在交單證製單時,應同時附外合同,否則單證不予接單、製單。與國外公司國內辦事處簽訂合同,其辦事處必須要有該國外公司總部的授權委託書。

十、電訊室不得向外傳送未加蓋外合同確認章的外合同。

十一、書寫合同條款時應嚴肅認真,不得塗改,並書寫整齊。

十二、我方先簽章的合同寄或傳真給對方後,經辦業務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限定對方確認返還合同正本,過期沒返回者,合同文字作廢,經辦人員應負責收回。

十三、簽訂完畢經濟合同和協議書應在3 個工作日內報送財務部和總經理辦公室正本各乙份。

十四、因違反本規定造成公司損失者,按下列辦法處理:

1、因業務部門造成損失者,其損失從部門收入中扣除;

2、損失金額2千元以下者,在責任人工資或獎金中全額扣除;

3、損失金額2千—1萬元者,按損失金額的30%—100%在責任人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4、損失金額1萬元以上者,按損失金額的5%—30%在責任人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5、總經理辦公室未按合同管理規定審核合同;儲運單證部未按規定擅自託單、製單及未按規定配艙;財務部未按規定付款等所造成的損失按上述2—4款處理。

6、給公司造成重大者,對責任處以待崗、下崗、警告、解除勞動合同等行政處理。

十五、各業務部應指定人員負責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做好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十六、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實施,解釋權屬總經理辦公室。

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依法治理企業,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範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均應當簽訂經濟合同。包括 加工製造 工程承包 物資銷售 物資採購 借款 維修 租賃 ...

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1 為規範專案經理部經濟行為,強化合同管理工作,增強合同意識,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制定本辦法。2 本規定適用於專案經理部所屬各單位間,專案經理部與外部單位間訂立的外部勞務用工 物資 裝置 購銷 承擔加工 物資運輸 財產租賃 保險 專項借款 勞動加工及其它經濟合同。3 簽訂經濟...

經濟合同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使公司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使顧客滿意。加強合同管理,減少經濟糾紛。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簽訂的產品 勞務購銷及提供服務的經濟合同的管理。3 職責 公司主管經理負責本辦法的控制。各部門負責人負責該部門合同相應內容的評審 管理。4 程式 4.1 合同管理流程圖 見附件一 4.2 合同的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