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供應商管理制度2023年

2021-03-04 09:28:16 字數 2363 閱讀 2559

深圳市東達華科技******商管理制度(**商評鑑)

1. 總則

1. 1制定目的

為規範對合格**商之日常評鑑,使**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規章。

1. 2適用範圍

仍在採購之合格**商的評鑑,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章執行。

1. 3權責單位

(1) 採購部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 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准。

(3) 採購部/採購員負責調查、評審各類物料交期,彙總提交總經理/副總審批,交財務備案,財務付款時按《備案交期》和對應的《**商品鑑錶》,進行審核,提交總經理批准付款。

2. **商評鑑程式

2.1評鑑專案

**商交貨實績之評鑑專案及分數比例如下(滿分100分):

(1) 品質評鑑:40分。

(2) 交期評鑑:40分。

(3) **主鑑:5分。

(4) 服務評鑑:10分。

(5) 貨款支援評鑑:5分。

2.2評分辦法

2.2.1品質評鑑(40分)

由品管部依進料驗收的批次合格率評分,每個月進行一次。

(1) 計算:

進料批次合格率=(檢驗合格批數 /總交驗批數)×100%

(2) 評分:

得分 = 40分×進料批次合格率

2.2.2交期評鑑

由採購部依訂單規定的交貨日期進行評分,方式如下:

(1) 如期交貨得分40分。

(2) 延遲1~2日每批次扣30分。

(3) 延遲3~4日每批次扣20分。

(4) 延遲5~6日每批次扣10分。

(5) 延遲7日以上不得分。

本項得分以0分為最低分。採購部每月將同一**商當月各批訂單交貨評分進行平均,得出該月的交期評鑑得分。

2.2.3**評鑑

﹡下單順序採購按照**排名按比例進行,具體為:排名第一下單;70% :排名第二下單:20% ;排名第三下單: 10% ;排名第四下單: 0 。

﹡每月由採購部提供**評分,方式為:

評分=每月所有**排名第一所佔的比例x5分

2.2.4服務評鑑

2.2.4.1抱怨處理評分

由品管部對**商之抱怨處理予以評分,評分如下:

(1) 誠意改善:5分。

(2) 尚能誠意改善:3分。

(3) 改善誠意不足:0.75分。

(4) 置之不理:0分。

2.2.4.2 . 退貨交換行動評分

由採購部對不良退貨交換行動評分:

(1) 按期更換 :5分。

(2) 偶爾拖延:3分。

(3) 經常拖延:0.75分。

(4) 置之不理:0分。

2.2.5貨款支援評鑑

由財務對**商評分,(1)現金:0分;(2)30天:1分;(3)45天:2分;(4)60天:3分;(5)75天:4分;(6)90天以上:5分。

2.3評鑑辦法

(1)**商之評鑑每月進行一次。

(2)將各項得分匯入《**商評鑑表》,並合計總得分。

2.4 評鑑分等

**商評鑑等級劃分如下:

(1)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為a等。

(2) 平均得分80.1~90分者為b等。

(3) 平均得分70.1~80分者為c等。

(4) 平均得分60.1~70分者為d等。

(5) 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為e等。

2.5評鑑處理

(1) a等廠商為優秀廠商,予以付款、訂單、由公司董事長親自頒發優秀**商獎狀、拍照,並公示會客廳。

(2) b等廠商為良好廠商,由採購部提請廠商改善不足,並作延**款15天處理。

(3) c等廠商為合格廠商,由品管、採購等部門予以必要之輔導,並作延**款30天處理。

(4) d等廠商為輔導廠商,由品管、採購等部門予以輔導,並作延**款45天處理,三個月內未能達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

(5) e等廠商為不合格廠商,予以淘汰,並處延**款貨款60天。

(6) 被淘汰廠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貨,需再經過**商調查評估。

3.採購申請**商付款時,必須附上《**商評鑑表》,評鑑不達標的,直接在付款時給予處理;按期交貨,並且品質達標,其他相關項符合要求的按時付款,否則延後付款,並淘汰;

4、**商評鑑弄虛作假者,直接處罰評鑑員;

5.附件(**商評鑑表)

6.操作說明:每月各部門負責各自單項評鑑, 彙總評鑑表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評鑑:

以電子檔形式分別評鑑傳送,順序為,品質部(品質品鑑)→財務部(**、貨款支援)→採購部(交期、服務),採購彙總。

7.其他未盡事項在執行中逐步完善。

備註:紅色字型部分,為最新修訂,修訂日期:2023年2月20日。

擬定:王偉仁審核批准:

2023年7月23日(原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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