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競業禁止合同

2021-03-04 07:40:27 字數 909 閱讀 4465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競業禁止達成下列條款:

第一條、競業禁止約定

(1)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在競業禁止期限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就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

(3)乙方在職期間、競業禁止期間均負有保密義務,其保密義務不因勞動合同期滿、解除、競業禁止期屆滿而免除。

第二條競業禁止期限

1、競業禁止期為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解除後兩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2、競業限制區域():(1)全國(2)遼寧省內()鞍山市內

第三條競業禁止補償金

1、甲方按照雙方約定,自競業禁止期起算當月起,按月給付競業禁止補償金,競業禁止補償金給付期限與競業禁止期限一致。

2、甲方應當在每月10 日前,以銀行轉賬方式,按月將競業禁止補償金打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號(乙方本人)。

乙方賬號變動(包括但不限於掛失、消磁、作廢、換卡等),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原賬號付款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開戶行:

銀行賬號:

3、競業禁止補償金數額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

4、甲方未按期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本競業禁止合同自動終止履行,雙方均不受本合同條款約束。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按照乙方已經取得的全部競業禁止補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支付違約金後,其競業禁止義務不免除。

競業禁止合同或條款

競業禁止合同或條款與職員的勞動權是一對矛盾,一旦規定不慎,將很容易地導致合同或條款無效的法律後果。為此,制定乙個法律認可的競業禁止的規定是需要專業律師根據具體的公司及行業情況來確定的,下面是一些可以作為範例的文字 1 未經公司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

企業員工競業禁止協議TAN

合同編號 企業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 人 註冊位址 經營位址 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 非農業 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現居住位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 市區 縣 街道 鄉鎮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 自願 公平和誠實...

員工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甲方 公司 乙方 員工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簽定下列條款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 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研發成果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智財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